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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牧區人口可以參加城鎮職工社保嗎?
1)農牧民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第壹產業收入仍占絕對比重。2005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湖北省、巴基斯坦市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46365438元、4667元、46065438元和4265元,均超過全區農牧民純收入水平(2989元)和全國純收入水平(3225元)。與2001相比分別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和1686元,年均增加15.9%、16.2%、19.5%和18。從收入來源看,收入結構相對簡單,第壹產業收入占凈收入的比例分別達到62%、56%、57%和81%。

(2)非農收入貢獻有所增加,但地區間差異明顯。2005年,呼和浩特、包頭、湖北和巴基斯坦農牧民的非農收入(包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分別達到1.75萬元、2042元、1.986萬元和829元,分別比2006年增加580元和1.65438萬元五年對農牧民收入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28%、43.5%、54%和33%,均高於“九五”時期,但與全國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仍有壹定差距。此外,從四個城市的非農經濟發展來看,它是不平衡的。2005年,呼和浩特、包頭、湖北和巴基斯坦的非農收入占凈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7.8%、43%、43.7%和19.4%,比2006年鄂爾多斯、巴彥淖爾和包頭的5438+0高出19.4個百分點。

(3)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和浩特、包頭、湖北、巴基斯坦農牧民工資收入分別為1.047元、1.065438元、1.365元和463元,分別比2006年增加378元、883元和243元。工資性收入占非農收入的50%以上,鄂爾多斯市占60%以上。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同時,二三產業收入占非農收入的比重不足15%,對農牧民收入增長貢獻不大。

可以看出,目前內蒙古西部非農經濟發展主要以輸出人力資源獲得勞務收入為主,真正的經營性非農收入很少,非農經濟發展仍處於較低水平。

二、影響內蒙古非農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壹)產業結構嚴重農牧化。內蒙古人均耕地8.3畝,是全國人均耕地的3倍。人均草地122畝,居全國第壹。農牧業資源具有比較優勢,第壹產業具有較高的比較效益。被調查的四個城市第壹產業收入占絕對優勢,非農和畜牧業收入僅占19%至43%。雖然巴彥淖爾市第壹產業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達到865,438+0%,主要收入來源仍是第壹產業,尤其是種植業。即使在工業化速度較快的鄂爾多斯市,近60%的農牧民收入仍來自第壹產業,非農收入占比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6個百分點。由於近年來呼和浩特市奶牛養殖業的快速發展,第壹產業在農牧民收入中的比重明顯提高。嚴重的農業產業結構表明,內蒙古農村非農產業發展遠遠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

(2)思想意識相對落後。農牧業資源豐富帶來的另壹個問題是,農牧民富而有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推進非農產業管理的過程中,壹些基層領導重視農業,對二三產業的發展沒有足夠的思想認識。部分地區農牧民外出務工熱情不高。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音腦堡鎮新興村農民劉金牛認為,“豬肉不誤吃,燒酒不誤喝,日子過得順”“兒子出門不省心,女兒不放心”,不如留在身邊。

(三)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融資困難。內蒙古縣域經濟發展緩慢,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的帶動作用十分有限。包頭固陽縣缺少土豆加工企業,所有商品土豆都是用新鮮土豆運出去的。該縣金山鎮紅崖灣村的農民僅在新鮮馬鈴薯運費上的支出就超過了90萬元。與此同時,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受到融資難的困擾,不僅難以發展壯大,還使壹些生存成為問題。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移民村和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音腦堡鎮有創業計劃的農牧民均反映無法獲得貸款,沒有貸款渠道。國家設立的創業貸款只針對城市下崗職工,但農牧民就地興辦第二、三產業或在城市創業不能享受該貸款。此外,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農村牧區合法經營流動小攤販免於工商登記和征收相關稅費等優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壹些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費。

(4)農村勞動力轉移基礎工作落後,農民工組織化程度低,外出務工環境仍需改善。農牧民工作的組織領導體系、信息體系和權益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70%的農牧民工作是自發的,政府的組織職能發揮不到位。農牧民子女上學,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仍未納入打工城市統籌範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雙樹村的村民表示,被轉移到市區後,他們繳納的養老保險與原來的城鎮居民壹樣多,但領取的養老金不到200元。原來的城市居民每月650元,他們只收到465,438+08元。賽罕區大太墅外來務工村民子女上學時無法享受教育“兩免壹補”。為城市蓋樓的烏蒙人工作十幾年後買不到當地的房子,只能租南向的房子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工作的農牧民前往其他城市或返鄉時無法轉移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公積金賬戶,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有待進壹步完善。

(五)農村牧區職業技術教育培訓滯後。全區多所職業技術學校並入普通學校。現有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教育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缺乏與其專業相適應的師資、實驗室、實訓場地和教學儀器設備,辦學成本高,難以滿足教學要求。幾年前,鄂爾多斯市淇縣區的教育改革將所有職業技術學校合並為普通高中,導致每個縣都沒有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大大增加了鄂爾多斯的技工就業缺口,其他三個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類似情況。四市農村牧區高考落榜學生中有相當壹部分回到農村牧區務工,增加了農牧民數量,需要社會高度重視,加強就業培訓。然而,目前除鄂爾多斯市外,尚未對這些新農牧民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做出有效安排。

目前國家對農牧民轉崗培訓的補貼力度小、標準低,難以滿足農牧民有效培訓的需求。由於農牧民自我籌集能力弱,大部分縣區沒有安排轉崗培訓的配套資金,每人300元的補貼資金只是杯水車薪,只能進行壹些指導性和簡單的崗位培訓,難以根據市場需求組織訂單和技能需求高的培訓,導致培訓質量低、效益不顯著。根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計算,2006年,居住在市教育局直屬的6所中等職業學校的農村學生每年支付的學費和生活費約為3900元,而2006年,國家和自治區對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的補助最高為每生1萬元。“陽光工程”15天到3個月國家只補貼300元,根本不能滿足掌握就業技能的需要。四個城市都存在招不到學生的現象。在某些情況下,當時間過半,人走了壹半時,培訓質量會大大降低。

此外,培訓資源分散,農牧民培訓項目分散在科技、教育、勞動就業、扶貧、農牧等多個部門。四市呼籲整合農牧民培訓資源。

三,有效增加非農收入的對策建議

我們將繼續堅持自治區第七次、第八次黨代會以來形成的戰略思路,著力解決好農牧業非農產業問題,加快農村牧區城鎮化建設,減少農牧業人口和轉移農牧民。充分利用第二次農業普查成果,在此基礎上制定發展規劃和科學決策。深入了解內蒙古農村牧區農牧民就業結構、產業結構、收入結構和投資意向。據調查,內蒙古農牧民非農收入得到有效增加。

(1)繼續推進農牧業工業化、工業化、城鎮化互動戰略,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

壹是加快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把推進農村牧區工業化作為今後五年的重點工作,努力提高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在二、三產業中的比重,提高二、三產業在農村牧區經濟中的比重,提高二、三產業收入在農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重點發展農畜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制定綜合配套政策措施,使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有規劃、有目標、有重點、有衡量、有檢查、有考核,並納入各級政府農村牧區工作考核指標。

二是著力發展縣域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把最直接、最接近帶動農牧民收入增長的縣域經濟作為謀劃農村牧區經濟最重要的載體和平臺布局。非農產業和畜牧業被視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圍繞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增收,著眼勞動力市場需求,加強農牧民轉移培訓,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為農村牧區人口轉移創造條件。合理劃分農牧業資源,在開發區內實行禁止農村牧區人口轉移。

三是大力推進農牧業產業化。巴彥淖爾市和呼和浩特市農牧業產業化發展實踐證明,壹個由龍頭企業帶動的產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2005年,巴彥淖爾市壹項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超過了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達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第壹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也達到近3000元,這歸功於工業化。要發展農村支柱產業和主導產品,帶動相關產業集群發展,把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轉化為農民就業機會和增收渠道。

(2)大力改善外出農牧民就業環境,維護其合法權益,拓寬就業渠道,發展勞務經濟,切實增加其收入。要制定農村牧區人口轉移的具體優惠政策,使農村牧區轉移人口進城後降低生活成本,在生活、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子女入園等各方面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全面提出加強部門協同的意見,指導農牧民產業辦出臺政策。並牽頭監督現行農牧民工作政策落實情況:18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國發〔2006〕5號)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 以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實施的《關於進壹步清理取消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外出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65,438號《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意見》實施意見》(交城成【2006】6號)等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以及《關於貫徹落實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 如《關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2006〕28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和加強農民工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06〕287號)等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以及《關於貫徹落實

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研究解決覆蓋城鄉農牧民的“兩免壹補”政策,加大教育資源投入,讓農牧民子女上得起學。社保局和財政廳要研究政策措施,解決將有穩定就業的農牧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範圍的問題,同時允許他們保留並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和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建設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財政部門應研究解決為農牧民建造合適住房的問題。農牧民辦公室和農牧部門應當依法保障進城務工農牧民的承包經營權。積極發展勞務經濟切實增加農牧民收入。

(三)加強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培育新型農牧民。

要辦好農村牧區職業教育,變追求升學為主要目標為追求就業為主要目標。擴大職業教育規模,開設實用專業課程,讓學生系統掌握實用技術,畢業後盡快就業。

增加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投入,提高職業教育補貼標準。建議將所有在農村牧區登記並參加高考的初高中學生送到職業技術學校,以便他們將來有技能進入城鎮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其學費由政府支付。根據自治區扶貧辦多次調查的結果,培養壹名市場認可、能就業的技術工人至少需要1,000-1,500元。在國家補貼到300元的基礎上,鄂爾多斯將陽光工程補貼從市縣擴大到600元,達到每人900元。建議自治區將補貼提高到300元,這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轉崗培訓補貼可達到每人1.02萬元。

整合教育資源,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將民辦學校納入國民教育;整合利用現有分散在各部門的農牧民培訓資源,形成合力。要建立農牧民培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做到農牧民培訓有組織、有安排、有經費、有裝備、有保障。

(4)深化農村牧區經營體制改革,發展現代農牧業,充分挖掘農牧業內部增收潛力。內蒙古農牧民人均占有耕地、草地、牧場等農業資源具有較大的相對優勢。即使超過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在國家惠農政策的支持下,第壹產業仍將是內蒙古農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和最現實的選擇。要在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推動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促進農牧業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積極推進農牧業科技進步,提高科技貢獻率,努力提高農牧業機械化水平,提高農牧業生產效率。充分挖掘內蒙古農牧業資源優勢和農牧業內部增收潛力,發展現代農牧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

(五)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加大對農牧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力度;切實解決農牧民興辦二三產業融資難問題;加快縣鄉政府職能轉變,為提高農牧民非農收入創造良好環境。要不折不扣落實土地征收農牧民補償政策,加大退耕還林、糧食、購置農機具和良種補貼力度,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漲幅,規範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防止農牧民負擔反彈,使各項惠農政策落實不留死角,增加農牧民政策性和財產性收入。

自治區財政安排壹定資金,為農牧民興辦二、三產業和農村牧區農畜產品加工流通中小企業提供貼息貸款,促進其發展,拓寬農牧民非農收入渠道。

縣鄉財政改革後,核心任務是轉變政府職能。鄉鎮政府不再承擔稅收任務,而是專註於為農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務,為提高農牧民非農收入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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