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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微信應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不要散布各界謠言

造謠生事,造謠生事,打斷妳的腿。謠言或謠言很容易導致社會恐慌並影響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散布謠言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違法有害信息不能發送。

微信平臺用戶基數大、傳播面廣,違法有害信息壹旦傳播,影響更為惡劣。中國的各種法律法規做出了壹系列規定,禁止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非法和有害信息。廣大網民需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能“越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

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圖書、期刊、圖片、電影、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等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

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和傳播賣淫牟利。

使用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監禁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第三百六十四條第壹款、第四款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六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3不準違章操作。

隨著微信的興起,各種類型的“微信業務”應運而生。“微信生意”因其商品渠道不規範和產品質量控制不嚴而受到批評。更何況,壹些特定商品需要銷售資質才能銷售。擅自利用微信平臺進行銷售已經涉嫌違法,嚴重者構成犯罪。

1.擅自發行、銷售彩票。

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批準發行、銷售彩票,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均構成非法經營罪。

2.賣香煙

煙草作為壹種特殊商品,必須有煙草專賣許可證才能銷售,並且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微信業務人員切勿通過微信等互聯網銷售香煙,這是法律法規嚴格禁止的。

3.購買醫療用品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開辦第壹類醫療器械業務的企業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開辦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並頒發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根據規定,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非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活動。

今年2月以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凈網2018”打擊整治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公安部以對社會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加強網絡社會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努力建設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平安網絡,為廣大網民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同時,廣大網民要知法、懂法、守法,時刻牢記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自覺規範自身言行,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