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有以下四個方面:壹是加強立法工作,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第二,加強執法,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三要完善民主監督制度。四要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廣泛宣傳法制,不斷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特別是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法律觀念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五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1)有法可依是立法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和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意味著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所有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不僅要求制定各種法律,更重要的是要求制定的法律是好法律,即符合人民利益、社會需要和時代精神的法律。如果法律非常糟糕或有很多漏洞,它不僅會為壞人提供作惡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法依法行事。就內容而言,社會主義法必須至少滿足以下條件:(1)它必須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工人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誌和利益。(2)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準,反映社會生活和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尊重和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生命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律在本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平性和規律性的深刻統壹,這也是社會主義法律的生命力和優越性所在。從形式上講,社會主義法律至少應符合以下要求:(1)它應是穩定的和連續的,即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應是多變的、頻繁變化的和反復無常的,而應保持壹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2)應當具有內在的統壹性和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壹個以憲法為總綱領的體系,根本精神是壹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之間具有內在的和諧性,這將有助於促進形成統壹穩定的法律秩序。(3)應當通過民主和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確保法律科學性和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和智慧,避免立法工作完全由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驅動,或完全基於領導人的個人意誌。(4)註重立法技術,借鑒歷史和國外立法經驗,總結自身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2)守法是指壹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守法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依法行事、依法決策、依法辦事,是實現依法治國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得隨意幹涉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權力為所欲為。相反,它應該始終與人民保持密切聯系,並與廣大人民群眾壹起認真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確保他們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加強法律學習和法律知識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為堅持依法治國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2)所有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實施和執行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他們嚴格依法辦事,這是落實和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著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著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壹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具有重要的示範、引導和教育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應嚴格依法辦事,以切實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為人民樹立守法的榜樣。(3)社會成員應依法行事。社會成員不僅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而且要善於運用法律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勇於同壹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重要標誌。
(3)執法必須嚴格。依法治國的關鍵在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嚴格執法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須嚴格。第壹,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和忠實於法律的精神認真細致地執法。第二,執法要嚴格,這可以體現在五個基本要求上,即正確、合法、合理、公平和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明真相,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準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表示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應當按照法律規則和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訴訟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應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性,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應當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意願和實際需要。所謂公正,就是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對待各方,平等對待同樣的情況,平等處理同樣的案件。所謂時效性,就是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快執法速度,提高執法效率,以盡快解決社會糾紛,保障社會關系健康穩定發展。
(4)違法必究,即嚴格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障,也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如果法律得不到追究,不僅被侵害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專門國家機關在追究法律責任時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確保責任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時壹律平等的原則。壹切違法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的違法行為都不能得到縱容。(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和輕重應當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相適應,不能從輕或從重處罰。(四)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正確、高效、合法辦案。(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各種主客觀因素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糾正,並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