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妳認為誰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新《旅遊法》第八十條規定:“旅遊經營者應當就旅遊活動中的壹些事項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遊者作出說明或者警示。”本案中,景區明知冰洞路滑會對旅客造成傷害,且已設置提示牌,但未放置在顯眼位置;此外,其提示過於模糊不清,也沒有提供防止危害的具體方法,因此景區應承擔主要責任。但由於李某主觀上對冰洞的危險性認識不足,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雙十壹期間,包括小李在內的五名大學生壹起去公園玩。因為他們不是在水邊長大的,所以他們對美麗的湖泊特別感興趣,所以他們買了壹張通行證,壹起登上了機動遊艇。沒想到的是,遊艇司機根本沒有駕照,也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技術培訓。當天,天氣預報顯示有大風,根據規定,遊輪不得航行。但是為了賺更多的錢,公園老板是幸運的。結果,當五個人的遊艇航行到湖中心時,出現了強風。由於駕駛員操作不當,與另壹艘機動遊艇相撞,包括小李在內的五人全部落水。會遊泳的司機幸免於難,而由於小李等5人不會遊泳,園區內沒有救援隊,他們全部溺水身亡。
在這種情況下,公園老板有哪些行為違反了《旅遊法》?
新《旅遊法》第七十九條明確規定:“旅遊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本案中,由於缺乏安全意識,公園所有者沒有必要的安全救援人員和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拒絕執行上級部門的規定並雇傭無證遊艇駕駛員,導致5人死亡。因此,公園所有者必須承擔責任並賠償所有經濟損失。
3.三名遊客在上海隨旅行社旅遊期間,導遊不僅減少了正規景區的遊玩時間,增加了購物點,還擅自增加了自費遊覽項目。由於三名遊客沒有參加自費旅遊,他們在旅行中被要求下車。
通過新旅遊法妳怎麽看這個案例?
《新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指定購物場所、強迫或者變相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有償旅遊項目。導遊服務費應在包價旅遊合同中明確說明;同時明確,包價旅遊合同的內容必須包括旅遊行程、遊覽娛樂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安排、旅遊費用及其支付等。旅行社不得在包價旅遊合同之外另行安排費用或另行收取費用。旅行社違反規定安排旅遊者在指定地點購物、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初犯者予以停職整頓;再次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相關人員導遊證、導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