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貼吧
從法律上講,如果妳把別人的照片發到微博上或發布出去,別人可以起訴那個人嗎?如果妳知道的話,妳肯定會說妳侵犯了肖像權。如果妳寫了更糟糕的東西,那就不僅僅是道歉了。

從法律上講,如果妳把別人的照片發到微博上或發布出去,別人可以起訴妳侵犯妳的隱私權和肖像權嗎?妳看到了什麽照片?如果是普通的就不算。如果涉及個人隱私,那肯定算。壹些化妝品公司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這是典型的侵權行為。

從法律上講,在網上發送他人照片或未經他人同意是否違法?這嚴重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情節嚴重惡劣的,屬於侵犯隱私權的違法行為,不是犯罪。適用《民法通則》第101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我國現行民法暫時沒有明確規定隱私權。雖然法律沒有直接規定隱私權,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公開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開醜化他人人格,以侮辱、誹謗他人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如果隱私權受到侵犯,可以向法院起訴: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非法侵入、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等壹些特別嚴重的侵犯隱私權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能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未經本人同意以非盈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可能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壹、什麽是“肖像權”。“肖像”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藝術意義上的肖像(或攝影)是指通過繪畫、攝影等藝術手段使肖像主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質載體下再現的壹種觀賞性造型作品。法律意義上的肖像權包含肖像權人基於其肖像享有的個人利益。壹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肖像是自然人外貌的藝術表現。通常,當我們判斷人物的外部形象是否構成肖像時,應該結合其形態和位置來看。首先,人物必須具有肖像特征。第壹,它的表現形式是通過攝影反映特定公民的形象;第二,肖像還必須反映特定公民的主要特征,如姿勢、外貌和表情;第三,畫像必須真實且有爭議,知名人士壹眼就能知道這是誰的畫像。第二,必須是公民特定畫像的事實。在畫面中,公民肖像應在整個圖像中占據突出的主要位置,並作為壹個特定的對象來表現,而不是作為陪襯;同時,目的不是通過使用肖像來達到目的。2.肖像具有物的屬性。肖像是藝術再現,應固定在特定的物質載體上(如相紙、電視屏幕、報紙雜誌等)。)具體而獨立地。它是來源於肖像所有者並獨立於肖像所有者的客觀視覺形象,可以由人支配、控制和處置,具有壹定的財產利益。3.肖像是肖像權的客體,表現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所謂“財產利益”並非來源於自然人本身的體貌特征,而是來源於肖像生成的人格利益,並反映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自然人肖像權的法律保護實際上是保護人格利益的需要。所謂“肖像權”是自然人專屬的壹種人格權。法律意義是:自然人通過造型藝術或其他形式在客觀物質載體上復制其形象(肖像)的不可侵犯的專有權。公民以自己的肖像體現的個人利益是我國法律對肖像權的保護對象。它包括基於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的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其特征是:1,肖像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擁有肖像權和肖像權。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沒有肖像權,因為沒有能夠獨立反映其外貌的客觀“肖像”。(法人的“企業形象”不是指人物肖像,而是指法人的經營、規模、管理、效益、信譽和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綜合情況和社會評價。) 2.法律上的肖像權,在網上發別人的照片或者沒有經過別人同意的照片違法嗎?(求真)

在貼吧上發布他人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即可視為侵犯他人肖像權。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肖像的行為,無妨礙行為的非法理由。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肖像的行為也稱為“不當使用他人肖像”。我國民法中關於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基本上都是針對肖像權的“不當使用”。這種不當使用可以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們不能認為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或者征得肖像權人的同意,我們就可以隨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而不牟利。這種理解是片面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在未經本人同意非盈利性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中,只有具有阻止侵害的理由的行為才是合法的。比如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發布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通緝令”等等。

肖像權和姓名權壹樣,具有專有權。個人肖像的占有、使用和處分只能歸公民本人所有,未經本人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是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對其進行復制、傳播、展覽等。公民肖像權的取得應經公民同意,否則將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

私下把別人的照片發到貼吧可以報警嗎?您可以與發帖人或酒吧服務人員溝通以刪除它們。

或者直接舉報,百度只會幫妳刪除那些內容,發帖舉報的方法是:

1.登錄百度貼吧後,找到妳要舉報的帖子,或者該人回復後,樓底下有舉報,點擊。

2.點擊報告後,它將顯示您可以選擇垃圾郵件的類型。選擇後,您可以根據提示完成報告申請並提交。

如果沒有結果,那就選擇報警或者法律途徑。

在新浪微博上傳他人照片,會不會侵犯他人肖像權?妳會補償別人嗎?1,無利可圖,在公共場合,非私人的私人不雅照片,民眾不舉報,官方不指責。

比如拍攝壹個人走在街上,很多攝影師都是街拍,這並不違法。但是,有關當事人有權要求您刪除帶有其圖片的影像影視作品,或者對其進行遮蓋。如果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則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並支付壹定的賠償金。到時候還可以起訴妳,要求停止妳的行為,賠償甚至補償。

2.給委托人造成不適,或拍攝任何不雅且不在公共場所的內容都是違法的,例如在家被拍或在街上拍攝人。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報警逮捕妳。

請問,* * *別人的照片,那是犯罪嗎?* * *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照片更具犯罪性。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但並非所有侵權行為都構成犯罪。如果不是用於其他非法活動或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則不構成犯罪,而是普通民事侵權行為(新聞報道和司法部門執法的除外)。

父母可以合法包辦婚姻嗎?法律上不允許父母包辦婚姻,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其他人可以代替我上傳照片嗎?不,手拉手。今後,您必須自己上傳這張照片,並以自己的名義註冊壹個帳戶。

如果有人把別人的照片放到網上,中國現行法律能處罰他嗎?我是壹樓,呵呵,看了三樓阿斯多利亞的聲明,我反駁說不以盈利為目的也是侵犯肖像權!

因為肖像權包括三個方面,包括對肖像的所有權、制作權和使用權,我不同意,也不能擁有他的肖像。。。否則,它侵犯了所有權,

第三層,以盈利為目的,三個方面都違反。

再次回答阿斯多利亞。

我覺得妳說的是背景中的人物。其實我覺得這是壹個很難界定的問題。當然不是理解上的侵權。嚴格來說,這是壹種侵權行為。。。但沒人當真。。。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比如說我們兩個人的合照,妳可以擁有它,但是妳不能發表它,因為如果妳同意拍壹張照片,妳就必須同意擁有它,但是如果妳發表它,它是為了使用,所以妳仍然必須同意。

當然,首先必須侵犯肖像權。

如果是生活照,也可能侵犯隱私。

如果是不好的照片,還可能涉及名譽權等等。。。

既然罪名可以確定,那就不用說可以處罰了,但現實是取證很難,但如果人們願意花錢取證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