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法院作出判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新東方子公司被劉翔起訴:侵犯肖像權。
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1自從直播間大火後,新東方似乎自帶了壹個“熱搜體質”。
7月7日下午,劉翔起訴新東方侵權壹事曝光後,迅速沖上微博第壹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劉翔起訴新東方侵權。
7月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開了劉翔與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壹審裁判文書..
文件顯示,原告劉翔訴稱,被告未經許可在微信公眾號“就讀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並附帶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犯。
據報道,2065438+2006年8月9日,就讀於新東方美國中學的學生微信官方賬號發布了壹篇題為《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慧遠,中國真的強大了》的文章。本文使用了幾張劉翔的肖像照片。文末附“美國常春藤中學全國巡演”廣告信息。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劉翔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了被訴侵權行為;2.被告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公眾號連續60天向原告賠禮道歉,包括本案判決的案號和主要內容,並經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確認報紙上的道歉版面不小於9cmx 14cm;;3.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
被告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辯稱,其在獲悉被訴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主觀上不存在故意侵權行為,客觀上未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數額過高的,不予認可,請法院依法判決。
據悉,根據被告提交的微信公眾號後臺信息截圖顯示,上述文章已被刪除,刪除時的閱讀量為67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九條第壹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但涉案文章中使用的劉翔肖像均為賽場照片,肖像未被汙損或汙損,侵權行為輕微。
最終,法院判令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書面賠禮道歉,並綜合考慮涉案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的具體情況、文章發表時間及閱讀量等因素,酌情確定原告在本案中的經濟損失為6000元。不支持原告的其余訴訟請求。
據天眼查APP顯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由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實際控制人為於。同時,它也是新東方旗下唯壹壹家從事留學業務的全職機構。該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天津和南京有幾家子公司。
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2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布劉翔與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海外咨詢”)肖像權糾紛壹審民事判決書。新東方海外咨詢被判向原告劉翔書面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判決書顯示,劉翔訴稱,新東方未經許可在微信公眾號“留學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的文章《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慧遠,中國真的變強了》中使用其肖像,並附上商業宣傳信息,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權。
因此劉翔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新東方立即停止被訴侵權行為,並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連續60天向原告賠禮道歉。此外,被告新東方應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合計15.5萬元。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截圖
對此,被告新東方咨詢辯稱,其在獲悉本案被訴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主觀上沒有故意侵權行為,客觀上也沒有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數額過高,不予認可。
法院壹審認為,被告新東方未經同意,在涉案微信官方賬號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涉案文章雖然使用了原告劉翔的肖像,但相關照片是劉翔體育場的照片,且肖像未被汙損或汙損,侵權行為輕微。
因此,法院判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紅星資本局獲悉,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新東方海外咨詢由新東方(09901。HK)。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新東方股價報17.82港元/股,跌1.11%,總市值302.4億港元。
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7月7日,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消息,劉翔與北京新東方未來出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未來出國)壹審、二審判決書公開。
劉翔起訴稱,2065438+2006年8月9日,新東方未來未經許可出國,在微信公眾號“留學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文章《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慧遠,中國真的強大了》,使用劉翔的多張肖像照片,並在文末附上“美國常春藤盟校全國巡演”的廣告和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犯。
劉翔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連續60天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以及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
新東方出國辯稱,其在獲悉被訴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了上述文章,主觀上不存在侵權故意,客觀上未給劉翔造成損失。劉翔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
經法院確認,微信公眾號官方賬號後臺信息截圖顯示,上述文章已被刪除,刪除時閱讀量為676。
壹審認為,新東方未來出國對劉翔肖像權構成‘侵權’。涉案文章雖然使用了劉翔的肖像,但相關圖片均為劉翔賽場照片,且劉翔肖像未被汙損、汙損,侵權行為輕微,故責令其書面道歉。酌情確定劉翔的經濟損失為6000元。
7月7日,北京聽雲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魏艷玲告訴界面教育,如果被告將肖像照片用於商業用途,將根據知名度、影響範圍以及被告是否獲利等因素綜合考慮後做出判決。
“6000元的獎勵主要是根據它的使用形式。文章中使用了(肖像照片),這與單獨展示的場景不同,是通過拍攝劉翔的照片並粘貼在特別顯眼的地方,例如廣告牌和網站的主頁。法院會考慮很多情節。”魏艷玲告訴界面教育。
截至發稿時,新東方方面並未回應。
劉翔並不是第壹個因在文章中使用自己照片而起訴微信官方賬號的明星。2020年,壹位媒體博主因未經許可使用藝術家kiku的肖像而被起訴。壹審法院駁回了奇酷的全部訴訟請求,認為微信公眾號發布涉案文章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也不是為了榨幹奇酷的商業價值以增加銷量,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Kiku不服壹審判決,向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又敗訴了。kiku肖像權案的判決書中寫道:“原告作為娛樂圈的公眾人物,對公眾公開發布的照片進行評價,應當負有壹定的容忍義務。”
在名人肖像權案件中,更多的美容和新氧等醫療美容平臺的微信官方賬號發布的推文被許多名人起訴,因為它們經常涉及對名人整容的猜測和判斷。
天眼查APP顯示,自2019以來,知名醫療美容平臺“更美APP”的主要運營商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完美公司)發生了24起肖像權糾紛,涉及靳東、趙、等多名藝人。
在與名人肖像權的糾紛中,北京完美公司多次被判賠償損失。比如2020年被判賠償劉詩詩經濟損失654.38+0.3萬元,並連續654.38+00天在微信官方賬號發布道歉聲明;吳靜壹被判賠償總額超過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