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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律思維?
法治思維從根本上屬於人的思維活動。思維壹般是指人們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借助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積極反映客觀現實的理性認知過程。

這樣,采用什麽樣的思維模式不僅制約著人們對相關知識的獲取,而且對人們的社會行為產生重要影響。

對於“法治思維”這壹新的法律範疇和命題,從目前“法治思維”的研究成果來看,人們的理論認識並不完全壹致。有學者認為,所謂“法治思維”,是基於法治的固有特征和對法治的信仰,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也有學者認為:“法治思維是指受法律規範和程序約束和指導的思維方式。由於法治建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法治思維的內容也會呈現出不同的模式。現階段,法治思維的核心是制約和約束權力的任意行使。

從整體上看,法治思維不僅指依法辦事,還包括公平、正義、權利和自由的價值追求。從方法論上看,法治思維講究邏輯推理、修辭論證和理解解釋的技術手段。"

有學者認為:“所謂法治思維,是指人們在法治理念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規範、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推理和判斷,並形成決策的思維過程;是以正當性為基礎,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邏輯推理過程。”

也有學者強調:“什麽是法治思維?簡而言之,法治思維是將法治的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基於法律規範的邏輯理性思維方式。”

有學者認為,法治思維是指“統治者運用法律規範、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並形成結論和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和過程”。

也有學者辯稱:“所謂法治思維,與人治思維、權力思維有本質區別。其實質是各級領導幹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法定職權,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程序,切實保障人民和尊重人權,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

擴展數據:

文化範疇

法律思維是壹個文化範疇。廣義的法治文化包括精神、制度乃至物質等不同方面,而法治思維屬於精神的文化要素。法治文化的精神層面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

第壹,法治意識和觀念的層面,這是最低最基本的層面。全社會成員都應具備相應的法治意識和觀念,從而形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觀念基礎。

對於普通公民來說,既要有權利意識,也要有義務意識,自覺遵守法律;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除了相應的權利義務觀念外,還應具備法治的權力觀念和帶頭守法、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責任意識。

二是法治思維和理念層面,表現為法治意識和理念上升到了思維和理念層面,對制度建設和具體實踐起到了更大的推動作用。

第三,法治的價值和態度表現為人們內心對法治的價值和態度,直至法治內化為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境界。可見,法治思維是在法治意識和理念基礎上的進壹步升華,法治思維的運用是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更高層次要求。

法治思維與學術界常談的法律思維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法律思維和法律思維都是以法律思維為基礎,以法律規範為分析、推理和判斷的邏輯基準。它們之間有兩個主要區別。

壹種是法治思維包含價值意義上的思考和判斷,即以人為本或人權的基本價值標準必須貫穿法律思維。

第二,法律思維往往更側重於壹種專業的思維方式,由法律專業人員掌握和運用,而法律思維更側重於壹種治國理政的思維方式,是統治者或掌管公共權力者的思維方式。

所以,與法治思維相對立的是人治思維和特權思維,把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把法律視為虛物。

參考資料:

中國* * *制作黨新聞網-法治思維是運用法治的思維方式。

百度百科-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