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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解釋:1。審計2。內部控制系統。會計報表審計。或有負債。無保留意見。驗資。
審計有人認為審計是會計派生出來的,本質還是和會計有關。

實際上,審計和會計是兩種不同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

審計與會計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審計的主要對象是會計數據及其反映的財政和財務收支活動。

會計信息是審計的前提和基礎。

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活動本身是審計監督的主要對象。

中國古代的“聽其會計”和西方國家的“聽其聽證”都是檢查會計的意思,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審計的壹種手段和方法。

隨著審計的發展,審計與會計的差異越來越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前提不同。

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滿足核算和分析勞動消耗和勞動成果的需要;審計是出於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委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

第二,兩者性質不同。

會計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審計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具體經營管理之外的。主要考察財政、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具有外部性和獨立性。

第三,兩個對象不同。

核算的對象主要是資本運動的過程,即經濟活動的價值;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數據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第四,方法和程序不同。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和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套餐包括記賬、核算、報銷、核算、審計,其中核算方式包括記賬、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核算、財產檢查、會計報表等記賬、核算、報銷方式,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和信息;審計方法體系由計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實施方法主要是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準進行評價,提出審計報告和決定,運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完成審計任務。

第五,功能不同。

會計的基本職能是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經濟活動的過程;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有評估和公證。

雖然會計也具有監督的職能,但這種監督是壹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會計檢查或審計僅指查賬,主要針對會計業務本身,而審計不僅包括查賬,還包括對計算行為和壹切經濟活動進行實地調查、考察、分析和檢查,即包括查賬和審計。會計檢查只是各單位會計部門的附帶職能,審計是獨立於會計部門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檢查的範圍、深度和方法是有限的,而審計的目的是確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和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壹,但不是唯壹手段。

_ _ _ _任何審計都有三個基本要素,即審計主體、審計對象和審計授權或委托人。

審計主體是指審計行為的執行者,即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他們是審計的第壹當事人;審計對象是指審計行為的接受者,即被審計資產的代管者或經營者,是審計的第二方;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是指依法授權或委托審計主體履行審計職責的單位或個人,是審計的第三方。

壹般來說,第三方是財產的所有人,第二方是資產托管人或經營人,兩者之間存在經濟責任關系。

第壹關聯方——審計機構或人員,在產權所有者和受委托的管理或經營者之間處於中間人的地位,應當對兩個關聯方負責。它不僅要接受授權或委托,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會計信息進行認真審核,還要向授權或委托的審計人員(即產權所有者)提交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評價委托管理或經營者的責任和業績。

因此,會計機構或審計人員的審計活動必須是獨立的,不受審計其他方面的幹擾或幹預,這是審計區別於其他管理的根本屬性。

_ _ _ _審計本質上是壹種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

這種說法不僅符合審計的宗旨,也符合我國憲法關於建立國家審計機構和實行審計監督制度的規定精神。

審計的本質有兩層含義:壹是審計是經濟監督活動,經濟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其次,審計具有獨立性,這是審計監督最本質的特征,也是區別於其他經濟監督的關鍵。

與經濟管理活動、非經濟監督活動和其他專業性經濟監督活動相比,審計主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壹)獨立性的特征_ _ _ _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也是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_ _ _ _國內外審計經驗表明,審計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上都是獨立的。

為了保證審計機關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關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當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隸屬關系。

為了保證審計人員能夠實事求是地檢查、評價和客觀公正地報告,審計人員應當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經濟利益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活動;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必須按照規定的審計目標、審計內容和審計程序收集證明材料、作出審計判斷、發表審計意見和提交審計報告,嚴格遵循審計準則和審計規範的要求。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保持職業精神獨立,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審計機關應有自己的專項經費來源或壹定的經濟收入,以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獨立開展審計工作,不受被審計單位的制約。

審計對象或審計監督內容壹般是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經濟資料。

重點是評價經濟責任。

因此,審計監督是壹種經濟監督,不同於行政監督或司法監督。

行政監察的對象是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活動(包括經濟活動);行政監督不是作為第三方的授權或委托監督,其執行機構本身具有管理權和處罰權。

法律監督的對象是法律關系,其依據是法律。

最高法律監督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它有權監督憲法的實施。

法律監督的主體是法院和檢察院,對其監督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雖然審計也是依法監督,但除了作為其依據的法律外,還有國家的方針、政策、計劃、規則、標準、法律法規等。依法審計不等於法律監督。

審計監督雖然也是經濟監督,但不同於其他專業的經濟監督。

審計監督是由專門部門進行的監督。審計部門沒有經濟管理職能,不參與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委托人的任何管理活動,是超然的。審計監督的內容取決於授權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內容廣泛;審計監督代表國家實施監督,被審計單位不得阻撓;審計監督不僅可以監督所有的經濟活動,還可以對其他經濟監督部門及其所監督的內容進行再監督。

比如會計、財政、稅務、銀行等可以實行經濟監督,但不是獨立的經濟監督部門,主要是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監督是其經濟管理的輔助職能,監督為其管理服務。監督的內容總是與其管理範圍相壹致的。

(二)權威性特征_ _ _審計的權威性是保證審計權有效行使的必要條件。

審計的權威性總是與獨立性聯系在壹起的,獨立性與審計組織的獨立地位和審計人員的獨立執業密不可分。

各國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了審計制度的實施、審計機構的設置以及審計機構的地位和權力,使審計組織具有了法律權威。

我國實行審計監督制度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審計法進壹步規定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

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_ _ _ _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審計機關負責人沒有違法失職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不得隨意撤換。

審計機關有權要求提交材料,有權進行檢查,有權調查取證,有權采取臨時強制措施,有權建議主管部門糾正其有關規定,有權通報和公布審計結果,有權對拒絕或阻礙審計工作的被審計單位進行處理和處罰,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預算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的處理權,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的處理和處罰權,對被審計單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行政處分的建議權。

我國審計人員依法行使獨立審計權,受法律保護。例如,當被審計單位拒絕或阻礙審計,或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時,審計機關有權作出處理和處罰的決定或建議,進壹步體現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審計人員應當執行回避制度,並負有保密義務。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誠實守信,保守秘密。

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這不僅有助於保證審計實務的獨立性、準確性和科學性,也有助於提高審計報告和結論的權威性。

_ _ _ _根據我國審計法律法規的要求,被審計單位應堅決執行審計決定,如按期將違法所得和罰款繳入審計機關指定的專用賬戶。

被審計單位和協助執行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內執行審計決定的,應當采取措施責令其執行;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可依法追究其責任。

可見,我國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充分顯示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_ _ _ _我國的社會審計組織也是經有關部門批準登記的法人組織。它依法獨立承擔審計驗證和咨詢服務,其審計報告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充分說明它們也具有法律地位和權威。

我國的內部審計機構也是依法設立的,在單位內部具有較高的地位和相對獨立性,因此也具有壹定的權威性。

為了保證審計的權威性,各國通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法、破產法等法律賦予審計以超然的地位、監督、評價和驗證的職能。

壹些國際組織為了提高審計的權威性,還通過協調各國審計制度和標準,制定統壹標準,使審計成為世界性的權威專業服務。

(三)公正性的特征與權威性密切相關的是審計的公正性。

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公正,就沒有權威。

審計的公正性反映了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審計人員應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進行實際檢查,做出不偏不倚的客觀判斷,做出公正的評價和公平的處理,從而正確確定或解除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只有同時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才能贏得審計授權者或委托人和公眾的信任,才能真正樹立審計權威的形象。

軟件配置項的變化反映了用戶對軟件系統的功能和性能進行改進和擴展的要求以及軟件開發人員對軟件需求定義理解的提高。

l如何保證變更需求和變更實施結果的壹致性?如何保證任何改變都能順利正確的完成?這就是審計的作用。

為了保證軟件配置項變更的合理性和嚴肅性,必須實施嚴格的審計控制。

l壹般來說,審計有兩種方法:-形式技術審查側重於檢查軟件配置項變更的技術正確性。

綜合考慮該軟件配置項的變更對其他配置項乃至整個軟件系統的潛在影響和作用。

–軟件配置審計旨在審查變更的實施情況;變更和修改完成了嗎?變更程序是否完成?改的違反標準嗎?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保證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實現企業的管理制度目標,督促各部門協調有序地做好工作,嚴格執行管理政策,保證國有資產和資金的安全,保證會計記錄的正確可靠,而形成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各種管理制度。

或有負債或有負債是指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潛在義務,其存在必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來確認;或者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很可能不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者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受法律委托,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驗資是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相關法律法規對註冊會計師驗資業務的規定日益增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列為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之壹。

因此,企業在申請開設或變更註冊資本前,必須委托註冊會計師對註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