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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細則和條例
資金管理系統

第壹章現金管理系統

第壹條壹般規則

為規範公司財務行為,加強對公司支出結算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現金儲備和保管

(1)為維護財務紀律,除公司財務部和獨立法人單位的財務部外,各部門不得存放滯留現金或設立自己的小金庫。

(二)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鑒於我公司距離市區較遠,存取現金不便,庫存現金限額可大於限額。最高額度控制在2萬元以內,超出部分壹定要及時送到銀行。如果每個部門借款超過10000元,必須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

(3)大額存款和取款必須由財務部和安保人員壹起進行,以確保安全。

第三條現金使用範圍

(壹)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不需要通過銀行轉賬結算,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根據國家政策以現金結算。

以下費用不受2000元的限制: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撫恤金、喪葬補助費、救濟金、業務提成,以及勞務費、交通費、交通費等與個人發生的經濟往來。

第四條現金借款程序

正常借款的差旅費、辦公用品費和醫療費;業務部門之間的物資采購和現金交易借用現金應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非經營用途的借款原則上不得借入,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三)除上述情形外,嚴禁私自借用公款或借用其他名義和公款。壹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各種費用的報銷程序

(1)報銷人按照財務部統壹要求填寫公司內部報表、整理並附原始憑證後提交報銷,由經理、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總監簽字,總會計師(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

⑵特殊費用

產品推廣費、廣告費、展覽費、展位費等與銷售相關的費用;向新聞媒體支付的費用,以及社會捐贈、贊助費、社會救濟、IS9000質量體系認證費、各種罰款和其他費用,必須經總會計師和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現金結算紀律

(1)出納在辦理現金支付業務時,必須以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作為支付依據。沒有經過審核的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審核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查包括日期、單位名稱、稅務監制印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名等相關內容。所有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和手續不全的費用將被拒絕。如果發票被塗改,將不予接受。

(二)庫存現金不得用白條沖抵,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賬,不得賬外留底。

(3)借用現金,原則上借款人應在出差或業務完成後五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還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清賬戶,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到財務部辦理暫停結清手續。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個月,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扣除利息。

(4)原則上舊賬不清,新賬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

(5)所有支出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總會計師簽字和總經理簽字。

第二章轉讓和結算管理

第七條轉讓和結算管理

(1)月初,由資金使用部門提交支出計劃。在此基礎上,財務部編制當月資金收支計劃,並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後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全公司當月實際支出金額。

(二)財政部門根據收支平衡計劃協調相關部門使用支付資金。

第八條轉賬結算審批

(壹)供應部門、項目部等部門,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需要資金的時間和數額,並上報財務部。由於特殊情況或計劃不周,生產經營確實

如確有必要,用款單位必須提前三天增加用款計劃,總會計師(主管副院長)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

工資、稅金、電費等大額支出;其他非生產經營費用由總會計師(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經總經理簽批的緊急付款,壹般在貨款支付之日起65,438+00天內,憑取得的發票辦理提貨、驗貨、入庫、退余款手續,否則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三章現行會計管理制度

第九條現行會計管理原則

(1)準確性原則:嚴格區分債權和債務賬戶的界限,不要將兩種不同的業務合並在壹起相互抵消,只反映差異,這會影響相關考核指標的準確性和可比性。

(二)及時性原則:凡是通過往來賬戶結算後產生成本或費用的業務,必須及時結算並計入當期損益,避免因結算延遲而影響經營成果的真實性。

(3)效益原則:定期核對賬目,及時清理欠款,減少壞賬損失,處理好回款周期與銷售折扣的比例關系。算好每壹筆賬,加快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用。

第十條現行會計管理的核算和檢查

(壹)使用統壹的賬戶代碼和規範的賬戶名稱,並要求壹個業務單位要有明細賬戶,原則上不允許在壹個單位設置兩個以上明細賬戶,避免錯付和人為增加對賬成本。

(2)在編制會計憑證和登記會計賬目時,必須以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為基礎,真實、詳細地記錄相關業務的來龍去脈、日期、訂單號、金額和負責人,以便雙方核對賬目。

(3)銷售部退回的貨款應及時存入銀行,出納每五天上報現金(銀行存款)統計情況,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余額和貨款回收情況。

(4)財務和銷售人員應定期與其他單位核對賬目,以確保公司賬目與當前單位賬目壹致。對於壹年以上未營業的單位、應付賬款中有借方余額的單位或個人、雙方對賬余額不壹致的單位或個人、因對方經營不善即將破產的單位或個人,要重點清理。

(5)在與各單位結算和清理欠款的過程中,財務部有權要求業務經辦人員提供資料、介紹情況和協助清賬,經辦人員有義務積極協助工作。

第四章財政支出體系

第四十三條財政支出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遵紀守法,嚴肅財經紀律。

2.註重實效,提倡節儉。

3、加強管理,嚴格審批程序。

4、責任到人,違規操作必究。

5、量入為出,先急後緩。

第四十四條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需要通過銀行轉賬結算的,必須有往來單位蓋章的收據。根據國家政策,2000元以下的零星費用可以用現金結算。確需以現金結算2000元以上往來款項的,須經金融機構負責人批準,並由公司部室負責人簽收。財務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公司款項直接支付給往來單位和個人。

下列費用不受2000元的限制: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養老金、喪葬補貼、救濟金、業務傭金以及個人的勞動和交通費用。

第四十五條現金結算紀律

(1)出納在辦理現金支付業務時,必須以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作為支付依據。沒有經過審核的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審核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查包括日期、單位名稱、稅務監制印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名等相關內容。所有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和手續不全的費用將被拒絕。如果發票被塗改,將不予接受。

(二)不準用白條沖抵庫存現金,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賬,不得賬外保管。

(3)借用現金,原則上應在出差回來或業務完成後15天內到財務部門結算或還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到財務部辦理暫停結算手續。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個月。如果貸款逾期,利息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後,逾期利息可以免除或減少。

(4)原則上舊賬不清,新賬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六條轉移支出管理

(1)月初,由資金使用部門提交支出計劃。在此基礎上,財務部編制當月資金收支計劃,並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後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全公司當月實際支出金額。

(二)財務部根據收支平衡計劃協調各相關部門使用支付資金。

(三)轉移支付審批

采購部、項目部等部門應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所需資金的時間和金額,並向財務部報告。因特殊情況或計劃不周,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資金使用單位必須提前三天增加資金使用計劃,經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七條借入資金的程序

(a)差旅費、辦公用品、醫藥費的正常借款、物資采購的現金借款以及業務單位之間的現金交易,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並經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批準;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部門負責人、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2)非經營用途的借款原則上不得借入,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3)不得向外單位借款。特殊情況下確需借款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四)除上述情形外,嚴禁私借公款或以其他名義挪用公款。壹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八條各種費用的報銷程序

(1)用於日常生產的原材料費用,由供應經辦人員在原始憑證上簽署《材料驗收單》,經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總監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批準;

(2)日常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計劃購買辦公用品費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部登記,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金融機構負責人審核,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各級員工到所屬單位出差時,由被訪單位負責安排住宿和駐地交通,報銷往返路費和途中出差補貼,其他時間不計算差補。員工參加經總經理批準的各種會議、學習班、培訓班,主辦方統壹安排食宿和當地交通,費用據實報銷,不發放差旅補助。未享受通訊補貼的員工將根據出差次數給予10元/天的電話補貼。

(3)禮品費、招待費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部登記、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四)出席會議的費用、出席會議的差旅費、乘坐飛機的差旅費等。由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金融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5)生產性工資支出:經企業管理部、財務部審核後,報人事部審核,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非生產性工資支出:經人事部審核後,報財務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六)福利支出: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後購買並發放。報銷時由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7)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修等費用需提前報備,由分管副總裁、總經理審批(電機維修除外),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金融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後報銷;

生產用固定資產由企業管理部登記,物流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登記,每年至少與財務固定資產明細賬核對壹次,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8)設備的技術改造、新項目的發票賬、貨款等。由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金融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9)銷售業務發生的所有費用,由銷售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十)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經相關崗位審核後由總經理批準;

(十壹)以上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單項金額較大的支出,經相關崗位審查後,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九條石膏礦財務支出實行聯簽制度。

為加強全資子公司平邑石膏礦的資本支出管理,根據其管理權限的不同,設置了A、B兩組聯署人。(無論什麽事情,費用都應該首先由經理和他的部門經理簽字。其中,B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副礦長、礦長依次簽字批準,適用於主管部門批準的預算或標準內的費用性資本性支出和零星生產性支出。A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副礦長、金鑫財務部經理和礦長依次簽字批準,適用於單筆資金支出超過5萬元、單筆支出超過3000元、員工借款壹次性支出超過5000元的業務、工資和福利支出、賬齡超過2年的應付賬款支出以及超出壹定範圍標準的其他支出。

審批人外出或其他原因,特殊情況需要支付的,審批人應在線或電話通知財務支付,返回後補簽。

第五十條各簽署方應負責:

經理及其部門經理應對支出項目的真實性和價格的合理性負責;

金融機構負責人和財務部經理(副經理)應對支出項目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國家和公司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定的操作程序負責;

礦長、經理、董事長對支出項目是否符合公司戰略方向、經辦人員是否在授權範圍內行事、是否符合集團公司利益負責。

所有簽署方都必須負責任。如果公司利益受到損害,所有簽字人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損失數額較大的,由個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壹條制度制定和修改權限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和修訂。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應按程序書面報告財務部。

第五十二條各單位制度的制定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報財務部門批準,並按相關程序印發後實施。相關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補充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五十三條制度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