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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犯罪記錄的孩子有什麽影響?
有犯罪記錄的父母對孩子有什麽影響?有犯罪記錄的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是:

1.公務員考試或特殊職位(警察、士兵等。)可能會受到影響;

2.影響孩子的成長環境,並可能在孩子的圈子裏受到歧視或孤立;?

3.可能影響子女未來出國或其他相關情況,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等嚴重犯罪;?

父母犯罪只是父母違反了法律要求,子女本身沒有過錯。現實社會通常對孩子比較寬容,只要孩子本身沒有犯罪行為,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就不會太大。

父親的犯罪記錄對孩子有什麽影響?父親的犯罪記錄對他的孩子將來參軍和公務員的政治考試都有影響。

政審,簡稱政審,主要考察對方是否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強。如果壹個人的父母有犯罪記錄,壹般對他的孩子沒有影響,但對孩子參軍、上軍校和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政治審查會有影響。

壹是征兵政治審查。《征兵政治審查條例》規定,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和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戰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壹)散布有政治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輯、出版、發表有政治錯誤的文字和作品;

(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或者行政拘留的;在14周歲至16周歲期間犯罪,依法不受刑事處罰,或者在18周歲之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者正在接受調查、起訴、審判的;

(四)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開除黨籍、留黨察看或者因嚴重錯誤被開除黨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跡象,有損國家形象和社會公德的紋身;

(六)與外國和國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關系密切,政治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活動的,參加有害組織或者積極參加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武術組織的骨幹成員;

(八)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或者活動的;

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的骨幹;

(九)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受過刑事處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本人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

(十)主要家庭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嚴重政治問題,與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壹)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條件的政治條件。

二、公務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個人自傳

1的簡歷,從小學到大學及工作(時間要具體)。

2、我在學習或工作期間受到表彰。

3.個人成長經歷和個人優勢特長。

4.主要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的姓名、準確出生日期、工作單位或地址(村莊、社區和街道名稱)和政治特征,主要包括父母、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姑和嶽父母。

(2)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人事檔案存放地點。

(三)提供戶籍證明(戶籍復印件)。

(四)提供本人實際表現證明(由學校和當地派出所出具,並由往屆生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街道和派出所出具)。

(五)父母、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姑、姑父、姑母、父母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的真實表現證明材料和當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

有犯罪記錄對個人信用有影響,社會評價會降低,生活和工作會帶來壹些困難。

如果父母有犯罪記錄,可以當兵嗎?不,妳不能通過政審。只要家庭成員有犯罪記錄,三代不能當兵!雖然妳不能當兵,但不要灰心。當兵不算什麽!

有犯罪記錄的父母壹般對他們的孩子沒有影響,但如果孩子想在公職上取得巨大進步,他們仍然會有影響。

我國刑法規定,刑事責任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誰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不得牽連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講,如果父母犯罪,他們的孩子將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妳會經常被別人忽視,但這不是孩子的錯。世界能讓他們放松放松眼睛嗎?

對於孩子來說,如果孩子將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多或少會有影響!

父親的犯罪記錄會影響孩子參軍嗎?是的,只是沒有以前那麽嚴格了,但如果是壹般的治安處罰也沒問題。如果是刑事處罰,軍隊可能不會接受。

父親的犯罪記錄對孩子有什麽影響?如果是輕微犯罪,那沒什麽。如果是嚴重犯罪,那就麻煩了。簡而言之,父親的犯罪記錄對其子女擔任教師的政審有影響。

個人檔案中有犯罪記錄會有什麽影響?當兵和擔任職務都有影響。有了犯罪記錄後,無論妳在國內走到哪裏,都會被監控看妳是否繼續犯罪。如果犯罪記錄無法自行查找,則必須由公安機關進行檢查。

《刑事訴訟法》第275條原則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擬封存檔案等相關材料應當裝訂成冊,加密保存。這壹規定在執行中仍存在壹些差異,如何封存犯罪記錄需要在許多方面予以明確。

對於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制度,應明確以下幾點。

1.犯罪記錄是密封的,不是銷毀的。刑事訴訟法采用“前科封存”的觀點,即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並未完全消除,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技術操作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查閱。

2.犯罪記錄封存是依職權而非依申請啟動的。蓋章的義務是“法定的”而不是“自由裁量的”。相應的有查封職責的辦案機關必須依法查封,沒有未成年人需要申請查封。

3.密封也有例外,但需要嚴格把握,不能隨意解除密封。《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司法機關根據國家規定需要辦案或者有關單位查詢的”。

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對接問題亟待解決。例如,我國公務員法等法律規定,有犯罪記錄的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得從事公務員、檢察官、法官、律師、教師等職業,但在相關法律中沒有相關規定,如檢察官法、法官法、律師法等。在法律實施中,需要根據沖突情況進行修正,或者通過法律解釋和實施細則進行協調。

父親是否有犯罪記錄影響孩子申請軍校?如果父親因犯罪被判刑,兒子在部隊時政審就不會通過。

《征兵政治審查規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不得被征集服現役:(九)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親屬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本人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