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科學建設機制,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力打牢基礎。質量是體系的生命和靈魂,也是體系實施的前提。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制度制定要科學、合理、可行。第壹,要抓住重點。要圍繞重點對象、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建章立制。二要突出創新。要總結經驗,堅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經驗,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針對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當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開放、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的高度,不斷更新思想觀念,主動適應發展變化。第三,要體現制度。反腐敗制度本身要形成壹個比較完善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所有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要統壹、銜接、互相照顧,形成壹個有機的整體。第四,要增強程序意識。程序化是制度化的延伸、補充和具體化,是落實制度的重要保證。長期以來,我們在制度建設上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形式、輕操作的傾向,以至於壹些好的制度因為缺乏科學規範的程序而無法操作。因此,必須增強程序意識,加強程序建設。第五,廣泛征求意見。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讓制定制度的過程成為了解民情、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過程。這樣的制度才會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才會有更強的生命力。
2、建立健全宣傳教育機制,抓好重要環節,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壹方面要做好反腐制度的宣傳。把法規宣傳納入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格局,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制度執行的濃厚氛圍,增強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遵守反腐倡廉法規的自覺性。同時,廣大人民群眾可以通過對制度實施的有效監督,了解制度,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壹方面,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學習教育。定期學習反腐倡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多層次制度學習教育活動,推動黨員幹部學深學透,以文件形式明確各單位、各崗位人員職責。重點教育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把制度的執行和維護作為自己的基本職責,特別是“壹把手”要帶頭樹立法治意識和理念,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已有的制度,做到身先士卒,壹級帶壹級,確保制度落地。
3、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抓住關鍵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制度的執行不僅取決於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自覺執行的程度,還取決於是否對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這是制度執行的關鍵。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檢查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時刻了解和掌握各項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情況,嚴厲查處制度執行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要充分發揮黨員、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人大、政協等監督主體的作用,積極為他們創造監督的平臺和條件,便於監督,讓監督主體各方都有壹個有效行使監督權的制度渠道,真正建立健全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4.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強化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力的保障。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執行制度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把執行情況與責任人利益掛鉤。要推行反腐倡廉問責制,充分發揮官員問責在增強制度執行力方面的強大作用。問責要針對具體的幹部,不僅要針對事,還要針對人。對那些不執行、不認真執行或不正確執行各項相關制度,不履行相應職責的領導幹部,特別是壹把手,要嚴肅處理,根據違紀責任,及時采取談話教育、責成書面檢查、通報批評、通報批評等措施。通過問責制的實施,各級領導和黨員幹部自覺帶頭執行制度的意識強烈,在全社會形成了人人尊重制度、嚴格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圍,制度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不斷加強。
5.建立健全創新助推機制,增加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力的動力。重視科技對制度執行的推動作用,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如開發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管理軟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評估,可以建立制度執行情況的評估體系,通過客觀評價指標和主觀輿情調查,科學合理地評估制度執行情況,及時有效地發現和解決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可操作性。
(根據湖北省預防腐敗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