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來微山湖的隸屬史:從江蘇湖區到江蘇、山東。
導語:微山湖位於山東和江蘇交界處。有時微山湖在廣義上是指南四湖。微山湖原本是壹片平原,後來受到黃河改道和以京杭大運河為中心的水利建設的影響,才逐漸形成了今天的湖泊面貌。歷史上,蘇魯和山東兩省的居民壹直在為微山湖資源爭論不休,直到近年來才逐漸平息。從廣義上講,微山湖的面積約為1200平方公裏。隨著1960處第二壩的建成,微山湖壹分為二。歷史上,微山湖地區的行政區劃極其復雜,是2省7縣的交界處。沿湖有大量可耕種的湖田,還有菱角、蓮藕、蘆葦等湖產品。蘇魯省和山東省的居民經常因湖田和湖產品而引發糾紛或打架。本文介紹了微山湖自清代以來的歷史。微山湖1。原住民與遊客之爭在清代,昭陽湖和微山湖的大部分屬於江蘇省沛縣,壹小部分下屬是江蘇省通山縣(昭陽湖約60%屬於沛縣,微山湖70%屬於通沛縣)。清鹹豐元年(1851),黃河在豐縣決口,微山湖西岸成為澤國,沛縣、通山人民不得不背井離鄉,遷徙他鄉。鹹豐五年(1855),黃河在河南通瓦房再次決口。從此黃河改道北上,微山湖地區擺脫了黃河水患,而山東的運城、巨野、嘉祥卻成了汪洋。此時,微山湖地區原有的黃河水已經褪色,成為壹片荒地,許多山東移民在這裏開墾了湖田。當來自微山湖周邊地區的移民第壹次到達時,徐州當地官員命令沛縣和通縣將他們驅逐回原籍。然而,他們的數量變得越來越不受控制,所以他們要求““因為居民死了,沒有主人,無家可歸的人沒有生計,他們同意招募土地,支付價格並損失租金來富集銅。“他們派人測量了無主的湖田,並臨時下令在上、中、下三級進行耕種和租用,並設立了湖田局負責管理。清朝時期,江蘇的行政區劃正處於撚軍崛起的時期。為了消滅撚軍,清廷號召各團練習農村勇氣。這些來自山東的移民制造武器,建造城堡,選舉領導人,並以幾個村莊或家庭為單位組成團體,稱為“團”。來自山東的移民被稱為“團”。與此同時,因洪水而流離失所的沛縣土著人也相繼返回,但過去的土地被群人占據。雖然當地政府要求該團將原土地歸還原主,但由於洪水後的淤泥,很難區分以前的土地邊界。再加上很多人逃往國外,地契丟失與否,言之無物,難以執行政府的命令。因此,“裴旻派”和“團民派”之間的紛爭不斷,愈演愈烈。曾國藩同治四年(1865),曾國藩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北上徐州,介入裴疃之爭,所有涉嫌通奸的刁疃都被遣送回原籍,而守身如玉的好疃則被允許留在裴疃,耕種田地,永世為業。曾國藩的處理方式暫時緩解了雙方的矛盾,但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集團之間的摩擦不斷。2.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設立巍山縣,原省、區、縣的管轄範圍被打亂。建國初期,徐州市、連雲港市、豐縣、沛縣、通山縣、邱縣、東海縣、贛榆屬山東管轄,蕭縣、碭山屬安徽管轄。1952年,中央人民* *通過了《關於調整省、區建制的決定》,現在山東省和安徽省屬於原江蘇省管轄的地區,全部調回江蘇省。從65438到0953,山東和江蘇兩省開始聯系交接。針對微山湖地區,山東提出微山湖在戰爭期間完全歸山東領導。過去,湖區居民對湖泊生產有爭議。為了統壹領導和便於建設,山東提出將所有湖區劃歸山東領導。微山縣1953地圖19 4月9日,經雙方協商,江蘇省和山東省代表簽署了微山湖和昭陽湖管轄區域和具體邊界劃分協議,具體將江蘇省通山縣所屬的嚴大莊等15村和沛縣所屬的王樓等15村劃入山東省微山縣。該協議還規定了湖泊生產、稅收和蝗蟲控制的分類。當時江蘇省才成立幾十天,沒有征求當地意見就同意了。沛縣15村劃歸微山縣,通山縣村未移交。微山湖第二壩1953年8月22日,國務院批準設立山東微山縣。微山縣建在東夏鎮湖畔,這裏原為沛縣。1956年,為了開發銅山縣北部的銅礦,江蘇省提出將山東省易縣和微山縣的部分村莊轉讓給江蘇。作為補償,山東提出微山湖由微山縣管理。隨後,國務院同意區劃調整方案,明確微山湖歸山東管轄。3.關於湖泊油田和湖泊產品的爭議再次出現。從設立微山縣到1959之前,湖區局勢穩定,結束了建縣前湖田湖產糾紛頻發的混亂局面。在1959的幹旱期間,情況發生了變化,湖西岸大面積湖田幹涸。這導致了壹個問題。根據1956號政務院批復,該湖屬微山縣管轄。然而,湖泊幹涸後,裸露的湖田是否仍屬於微山縣成為蘇魯、山東兩省爭奪的焦點。9月中旬,1959,沛縣成立搶種湖田指揮部。5438年6月+10月,微山縣還成立了湖田指揮部,組織部分群眾種植湖田。這兩個縣談判並種植小麥,期間發生了壹場戰鬥,許多人受傷。問題發生後,江蘇省委和徐州地委及時嚴肅處理。1960年,沛縣將湖田全部歸還微山縣。然而,這意味著雙方關於湖田湖產量的爭端又開始了,而且愈演愈烈。1961 8月,山東、江蘇兩地民政廳,徐州、濟寧兩地特派辦,沛縣、微山縣負責同誌在徐州進行會商。5438年6月+10月,兩省副省長率領的代表團在徐州再次談判。後來談判從徐州移到濟南,山東省委書記周興親自參加,但問題仍難以解決。1967 4月27日,山東、江蘇兩省及相關市、縣、軍代表在南京召開解決微山湖地區糾紛專題協商會議,最終達成壹致。湖田方面,以32.5米高程為準,以上由沛縣、微山縣、通山縣沿湖相關公社隊耕種,以下由微山縣統壹分配;在湖泊生產方面,按照誰養殖誰所有的原則,由微山縣統壹管理,發放使用證,征收專項稅。但是這個協議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壹些主要條款在原則上是有意義的,但在實踐中無法實施。例如,蘆葦和苦江草是按照“誰種植誰擁有”的原則處理的,這在實踐中很難區分。雙方的糾紛壹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1980 165438+10月20日,民政部和水利部就南四湖邊界糾紛提出了解決方案。雙方矛盾的焦點在於山東堅持按照1953號國務院決議設立微山縣,要求將沛縣沿湖村進壹步劃歸微山縣;江蘇要求恢復舊邊界並撤銷巍山縣...初步意見為:微山縣原則上以二壩以下湖泊中心線為界,東至微山縣,西至沛縣。然而,該計劃沒有獲得通過。此後,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解決微山湖問題。2003年後,隨著經濟發展、經濟來源多元化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努力,微山湖地區的矛盾逐漸降溫和緩解。4.翁文灝說,山東和江蘇圍繞微山湖的爭端曠日持久,微山縣名義上歸微山湖管轄,但無法阻止沿湖人民下海。這不僅是雙方關於湖田和湖泊生產的爭端,也與那裏不明確的邊界有關。圖片來源於網絡,侵權刪。參考1。民國以來木易流域的環境變遷與水利糾紛。2.丁秀娟對建國後微山湖地區跨省湖田湖產權糾紛的研究。本文由江南妙翁團隊創作,版權歸江南妙翁團隊所有。如有抄襲等侵權行為,本賬號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歡迎關註頭條號/微信公眾號/網易號:江南英翁合作轉載請聯系:2697383062@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