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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越來越多,它協調了人與物之間的關系。寫協議需要註意哪些問題?為了讓妳的寫作更輕松更方便,讓我們壹起來參考壹下怎麽寫吧!下面分享壹下學校和家長的協議。歡迎閱讀!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1

親愛的家長們: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學生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和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共同關註的問題。您的學生被送到我們學校,這是您對我們學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安全責任協議書,讓您的學生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發展。我們在此提出以下關於學生安全運輸的條約,希望妳們遵守:

首先,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女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悉交通規則,並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孩子清楚地解釋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家長必須按時定點接送孩子,如果超過等待時間,他們將對後果負責。

三、家長接孩子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接送學生的家長在上下車和過馬路時必須告知學生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飲酒後不得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4.家長不允許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病,請在入校前在家治療。

6.中午,在教師下班休息期間,走讀生必須回家吃飯和休息,他們不得四處遊蕩和自行購買零食,也不得留在學校。學生在作息時間以外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四、學生上下學時,家長要按時送學生到指定地點等車,切不可隨意遲到。放學後提前到指定點接學生。我們應該經常教育學生,註意行車紀律和安全。

5.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當對接送學生的人身安全負責。接送學生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的,由車輛經營者承擔全部損失賠償,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了解兒童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維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您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運輸,並請自覺遵守上述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班主任簽名:

雙紹中心學校20__

學校與家長之間的協議2

為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和校園安全零事故,本著樹立安全第壹的思想,遵守安全第壹的原則,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責任協議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學校教師應承擔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

2.教師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進行自查,及時排查學生安全隱患,就學生不安全因素與家長取得聯系,及時整改問題。

3.學校老師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負責學生的安全。

乙方(父母和監護人)

1.監護人應當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護人應督促孩子遵守校園規章制度,做好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學生應在上課前10分鐘到達學校,家長應照顧學生上學途中的安全。

3.孩子在校外的壹切安全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4.監護人應該教育孩子們不要擅自離開學校。如果孩子因家中有事需要離校,家長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壹切後果由家長負責。

5.監護人應在學生假期、寒暑假和考試後每天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監護人對上述時間段內的安全責任負全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備案,有效期為壹年。

甲方簽字:電話:

乙方簽名:電話:

下李川小學

20__.3.7

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增強學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2.甲方:平原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對所有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和教育學生遵守《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作為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以下監護職責:

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乙方租借給學生的任何車輛均屬個人行為,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教育學生不要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過夜;不要與陌生人接觸,不要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交往,學會足智多謀,自保自救,防止上當受騙。

(3)教育學生洗手、喝開水、吃熟食,在家中或校外任何地方因飲食不當引起的嘔吐和中毒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發黴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4)乙方教育學生不得遲到或早退(提前半小時準備到校),過早送學生到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中心學校壹份。

(六)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平原小學

乙方:(簽字)

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

為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和校園安全零事故,本著樹立安全第壹的思想,遵守安全第壹的原則,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責任協議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學校教師應承擔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

2.教師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查,及時排查學生安全隱患,針對學生不安全因素及時聯系家長,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學校老師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負責學生的安全。

乙方(父母和監護人)

1.監護人應當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護人應督促孩子遵守校園規章制度,做好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學生應在上課前10分鐘到達學校,家長應照顧學生上學途中的安全。

3.孩子在校外的壹切安全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4.監護人應該教育孩子們不要擅自離開學校。如果孩子因家中有事需要離校,家長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壹切後果由家長負責。

5.監護人應在學生假期、寒暑假和考試後每天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監護人對上述時間段內的安全責任負全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備案,有效期為壹年。

甲方簽字:電話:

乙方簽名:電話:

下李川小學

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

為了把孩子培養成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營造和諧的家校關系,我校與學生家長需要簽訂以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相對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確保您的孩子的安全。上下學路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溝通材料,以確保家校溝通。如果您的通訊資料有變化,請及時通知孩子所在班級的班主任,以便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點名三次。班主任如發現有學生未到校,應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並立即聯系家長詢問情況。如果學生不知道去哪裏,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並立即找到學生,學校老師會幫助他們。

4.在課堂上,如果老師發現學生沒有在課堂上學習,他應該立即調查清楚情況。如果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哪裏,他們應該立即與父母聯系。如果他們不在家,老師應該立即尋找他們,家長應該幫助他們。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名:

班主任電話號碼:

學生家長簽名:

父母的電話號碼:

與學校和家長之間的示範協議有關的條款:

★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

★ 3學校與家長的協議(2)

★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

★學校與家長教育合作協議

★學校家長協議

★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安全責任協議

★學院與家長之間的輔導協議

★家長和學校之間的安全協議

★教師與家長協議的最新參考

★學生和學校之間的協議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