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人物:竹崎哲郎(竹崎外科醫院院長);受害者)綾裏真宵(通靈;被告)是鋸圭(罪犯)狩魔冥(檢察官)李淩·羅震環(通靈者)綾裏春美(羅震環的女兒)葉·鐘石(護士;後期)葉中昌被閑置(大學生;假姐姐)綾裏千尋(律師;已故的夏梅(攝影師)
(壹切發生得太突然了,當我再次見到真孝時,她又壹次成為了看守所裏的被告。)
夜晚:我...被殺死的...那個人...
盛不同:妳沒有殺他!
真孝:結果呢...是壹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了幾天前...)
6月16下午3: 34城步堂律師事務所
竹崎外科醫院院長竹崎哲郎來到成步堂辦公室,邀請成步堂壹起去倉原家做客。原來他想請真孝做通靈師,但真孝提出了壹個條件:必須邀請程步堂壹同前往。
壹年前,武崎外科醫院發生了壹起重大醫療事故。這起事故的責任人中野護士死於車禍,她的死亡人數為65,438+04人。由於過失責任人不知道死因,竹崎醫生受到了懷疑,去醫院就診的病人大大減少。為了挽救自己的聲譽和洗清自己的嫌疑,三崎想召喚中野的假亡靈——壹名護士——通過靈媒寫壹份供詞來澄清事實...
程步堂被邀請到李玲的家中,在那裏他見到了攝影師夏梅、甄瀟的月經李玲·羅震環和他10歲的女兒綾裏春美。用唯壹的鑰匙進入“對面房間”後,真孝鎖上門,開始了whiting儀式。壹群人在房間外面等著。沒過多久,對面突然傳來兩聲槍響...城步堂破門而入,所有人都沖了進來。我看到竹崎醫生躺在血泊中...
城步堂:啊!竹崎先生!
(鏡頭轉向屏幕壹側,壹名與真孝服裝相同的女子持槍站在那裏。)
?女: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城步通:妳說什麽?
淩羅震環命令城步堂和夏梅立即報警,他們趕緊在外面報了警。振孝作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逮捕。為了營救甄孝,城步堂開始調查此案。
09年6月65438日
人們四處遷移。
瑜伽士三崎鳥瞰對面的房間。
㈧街對面的羅震環對話。
わたりろぇ沒人。
控制室裏沒有人。
わたりろぇか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ッ12
修行者撞開了“對面房間”的門,發現三崎哲郎被殺了。
わたりろぇか長時間無所事事的談話
正當春梅要問春梅時,她驚恐地跑開了。
關於谷倉院子裏的大樹的話題“づぃたこと”。
6月20日
在看守所獲得“真夜鉤玉”是真夜
誠步堂律師事務所找到了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筆記1”(壹年前的醫療事故)。
調查對面的屏幕,並獲得“ビ12520ウ ブ".屏幕上有彈孔,離地面20厘米。
わたりろぇかかぇかののののぇギぇギギぇぇぇぇギ.
當控制者長時間談論“受害者”話題時,它會被阻止。
修行者查詢“新聞筆記本1”,得到“新聞筆記本2”。
解封長閑在控制室的話題:《新聞筆記2》
拘留中心的米婭·菲(Mia Fey)詢問了“黑ぃカギ”的情況,並屏蔽了它。
話題封鎖: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按順序正確出示證據即可解除。
城步堂調查信息:
1.春梅在犯罪後撿起了對立雙方之間的鑰匙;
2.在相對兩側之間的屏幕上,有壹個20厘米高的彈孔;
3.來這裏學習超心理學的大學生葉中昌恰好是葉中偉的妹妹;
壹年前的壹場交通事故導致葉鐘石死亡,葉忠昌重傷住院。
6月21日上午10,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開庭。檢察官是狩魔冥,壹位來自美國調查局的天才女孩,自從她以13歲的年齡成為檢察官以來,壹直保持著不敗紀錄。她聲稱要為父親殺死魔王報仇,並打敗程步堂。
證詞1
~關於受害者的死因~(證人:嘉治圭介)
1.直接死因是手槍子彈頭射入太陽穴。
子彈是從很近的距離射出的。
然而,受害者在中槍前胸部被刺。
雖然傷勢很嚴重,但不足以當場死亡。
囚犯用手槍來彌補致命壹擊。
問題1。圭介:直接死因是手槍子彈頭射入太陽穴。
城步堂:這是誰的手槍?
圭:這是受害者竹崎博士的。除了受害者的指紋,手槍把手上還留有綾裏真宵的指紋。
問題2。圭:子彈是從非常近的距離射出的。
城步堂:很近?有多遠?
圭:大約30到50厘米。
程步堂:如何判斷?
狩魔冥:呵呵,來吧,來吧,壹步壹步來。不要問只有愚蠢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愚蠢問題。我受不了妳了。在非常近的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有燒傷的痕跡。
問題3。圭介:然而,受害者在被槍擊前胸部被刺傷了。
城步堂:妳被刺傷了嗎?兇器是什麽?
圭:這是綾麗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裏真宵的指紋。
城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妳怎麽了?新壹龍壹?
問題5。圭介:犯人用手槍來彌補致命壹擊。
城步堂:暗殺發生在槍擊之前。妳確定嗎?
圭:當然。只要妳調查傷口,妳就會明白。
狩魔冥:嗯,壹個傻瓜饒有興趣地聽另壹個傻瓜說話。被近距離射中太陽穴當然會立即死亡。多動腦,壹步壹步來!
程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推測的死亡時間是...六月19下午三點15。與目擊者聽到兩聲槍響的時間壹致。
法官:此外,兩件兇器上都有被告的指紋。良好的...這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深深地向每個人敬禮)當然。
法官:怎麽樣?防守隊員。如果辯方的立場改為“正當防衛”,我們將繼續聽取陳述,這是被告的最後機會。
程步堂:(如果改成“正當防衛”,就是承認“殺人”的事實!將來我會被終身指控為兇手,我做不到!)
程步堂:辯方的立場沒有變化。除了“完全的清白”,什麽都不會有!
狩魔冥:(憤怒)鋸圭介是犯罪。用妳最後的證詞給他致命壹擊!
圭:是的。
法官:等等,等等,等等。我主持法庭...
狩魔冥:(舉起鞭子,揮向法官的座位)
法官:……讓我們……陳述最後的證詞。
證詞調查:
詢問所有的證詞
證詞2
~證明真正夜間犯罪的證據~(證人:季桂傑)
1.不幸的是,有更有力的證據。
請看看被告在現場穿的衣服。
如妳所見,衣服上有血跡。
很明顯,被告殺害了手無寸鐵的受害者。
問題3。圭:如妳所見,衣服上有血。
城步堂:大人!這個證據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衣服的袖口!
法官:手銬?……!上面有壹個小洞...而且還有淡淡的火藥味!
程步堂:這是子彈打出來的洞...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是壹條重大線索!
圭:對不起!我們錯過了!
問題4。圭:很明顯,被告殺害了沒有反抗的受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表明受害者向被告開過槍。哪裏是“不抵抗”!
圭:啊!
狩魔冥:看起來綾裏真宵的確是被受害者射殺的。也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記得嗎?辯護律師曾明確表示——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城步堂:(打)
證詞調查:
第三句》》問→選擇第壹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表示衣服右下角有個小洞→獲取血衣的詳細信息。
第四句》》展示“夜晚的裝束”
證詞3
~推測事件的再現~(目擊者:角介)
1.在這壹過程中,被告趁受害人不備用刀刺中了受害人的胸部。
當然,受害者盡力反抗了。
3.兩人扭打在壹起,受害者掏出了手槍。
受害者在很近的距離開槍,但沒打中。
被告奪下手槍,給了受害者致命壹擊。
問題4。圭介:受害者在很近的距離開槍,但沒打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受害者是近距離開槍的,為什麽衣服上的彈痕沒有燒焦的痕跡?這表明兩人在拍攝時並不親密!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在被告用刀刺傷對方後,他立即與山崎博士保持距離,並再次持刀準備第二次襲擊。直到那時受害者才開槍。
程步堂:狩魔冥的說法有壹個致命的矛盾!(出示證據:屏幕)子彈穿過被告袖口後擊中屏幕,彈孔高度距離地面僅20厘米...也就是說,被告在開槍時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壹片嘩然)
成不同:請看看現場的鳥瞰圖。射擊時,竹崎博士站在房間中央,子彈擊中屏幕的高度距離地面只有20厘米。被告的位置應該在這裏!(靠近屏幕前部的彈孔)
狩魔冥:請等壹下!受害者是背部中槍的,這可以從彈痕的高度推斷出來。被告應該在受害者附近!
程步堂:(搖頭)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麽?
程步堂:妳應該最清楚原因,狩魔冥檢察官。近距離射擊的彈痕會產生焦痕。但是,這件衣服的彈痕上沒有燒焦的痕跡!如果綾裏真宵是兇手,他為什麽不上去彌補致命壹擊,而是蹲在屏幕旁邊?
法官:是的...不合理。
狩魔冥:(冷笑)成功了。從壹無所有的最不利局面到現在。難怪爸爸感到尷尬...
步入大廳:(冷汗)(像她父親壹樣,皮笑肉不笑)
證詞調查:
第四句》》展示真孝的服裝→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據→被告站在屏幕上的彈孔附近→堅持真孝不是囚犯,選擇第壹項時情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165438+淩晨0點43分,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審判開始了,今天的預訂...
狩魔冥:提前沒關系!該傳喚證人出庭了。請安靜壹會兒。
法官:嗯...
狩魔冥:請邀請事發當天的攝影師出庭!
證詞4
~關於事發當天~(目擊者:夏梅)
1.只有被告和竹崎先生進入了“對面的房間”。
我們正在門前等著,突然聽到壹聲槍響。
3.程步堂破門而入,我和他壹起進入現場!
4.發現被害人和被告攜帶手槍。
房間裏只有他們兩個人!
(出示事發現場照片,法院采信)
問題1。夏梅:只有被告和竹崎先生進入了“對面房間”。
城步通:真的只有兩個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當時防守隊員不在嗎?
成布堂:(汗)嗯...
狩魔冥:(笑)請妳自己回答!真的只有兩個人嗎?
程步堂:(慌張)是的。只有三崎先生和真由...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問題2。夏梅:我們正在門前等著,突然聽到壹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妳應該自己聽過!
城步堂:嗯!
狩魔冥:接下來,請回答,這真的是槍聲嗎?
澄布堂:...是的,聽起來確實像槍聲...
問題3。夏梅:程步堂破門而入,我和他壹起進入現場!
承布堂:承布堂破門?妳確定嗎?
狩魔冥:...律師,這對妳來說比較容易。
成不同:(汗)嗯...我把它弄壞了。對不起
問題5。夏梅:房間裏只有他們兩個人!
成步堂:妳看過屏幕後面嗎?
夏梅:當然,房間裏的東西我都看過了!屏幕後面沒有人!
法官:(錘子)夠了。證詞沒有問題。
法官:這張照片雖然看不清被告人的臉,但根據目前的情況,可以斷定是被告人。律師,還有其他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我終於承認了!
法官:就是這樣!辯方似乎沒有更多問題要問了。
千尋:城步堂...作為辯護律師...妳不能看起來這麽沮喪...
城步堂:千尋!
(千尋出現在春梅的身體裏)
城步堂:妳是...春梅!
千尋:證據在妳的腦海中沈睡。回憶壹下妳在“對面房間”看到了什麽...再問夏梅!
法官:那麽,這個證人的問題結束了!
城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再次傳喚這位證人作證!
法官:是的!最後壹個問題結束了...(我還沒說完就突然挨了壹鞭子)
狩魔冥:讓他試試。我的證明不會留下任何懷疑的余地,所以讓他知道這壹點。
法官:但是...我仍然有...(另壹條鞭子)...好吧,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梅:我能說什麽呢?
承布堂:妳再說壹遍妳進“對面房間”時發生了什麽。
證詞調查
句子4》》提問→選擇第壹個問題。
第五句》》問→問第壹屏裏面→沒有證據選第二個。
在句子1-3中查詢
證詞5
~相關事件當天,2 ~(目擊者:夏梅)
1.我壹進那個房間,就先給真孝拍了壹張照片。
2.我害怕...屍體,所以我沒怎麽看。
3.我對血、怪物之類的東西非常內疚。
接下來,我把相機對準真孝,按下快門。
問題4。夏梅:然後,我把鏡頭對準了真孝,按下了快門。
城步堂:兩次...快門。妳按了兩次快門...也就是說,妳藏了其中壹張照片!
(觀眾壹片嘩然)
夏梅:我想提交那張照片!但是被那邊的檢察官制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妳需要解釋壹下。
狩魔冥:這兩張照片的內容幾乎相同。沒有必要提交這樣的照片。(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中的男人...不是綾裏真宵!不僅臉型,連體型都大不相同!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拿出壹張照片)這是昨天在看守所的會議室裏拍的,有城步龍壹和綾裏真宵...
法官:綾裏真宵?但是...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當然,因為她在中號!
(法庭壹片嘩然,法官的法槌聲讓觀眾安靜下來。)
所有人:我不敢相信...真的發生了...
狩魔冥:綾裏真宵可以通過靈媒把自己變成另外壹個人!
法官:難以置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綾裏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裏...照片角色的左袖口...應該有的東西沒有。
狩魔冥:“本來應該怎樣”?啊!
承布堂:被告人衣服袖口有彈痕!照片上應該是拍的!
(觀眾壹片嘩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妳竟敢...隱藏這麽重要的證據!
狩魔冥:(深施壹禮)讓那個傻瓜為我道歉。
法官:什麽?讓他去吧...
狩魔冥:他漏掉了這件衣服上的彈痕,也沒有把它們寫進報告裏,所以我不知道這張照片很重要。
法官:嗯...確實如此。
狩魔冥:犯罪社會會欣然接受懲罰,並在下次支出審計中有良好表現。
城步堂:(可憐的圭介罪犯)
城步堂:大人!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沒有彈痕。原因只有1,射手根本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防守隊員在胡說八道!
城步通:我哪裏瞎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舞鞭子)
夏梅:我為什麽要來這種地方受虐待...
狩魔冥:妳說過當妳走進現場時,只有被告和受害者!
夏梅:是的。
狩魔冥:如果妳敢撒謊,就別怪鞭子沒有眼睛!
夏梅:唉……我怕妳……(鞭打)!不會錯的!房間裏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城步唐龍驛!請回答,被告去了哪裏?另外,這張照片中的女人是從哪裏進來的?
城步堂:(狂汗)...嗯(表示躊躇等)...
狩魔冥:怎麽樣?城步唐龍義。讓我看看妳最後的逆轉!
程步堂:(生氣)當時真孝離開“對面房間”出去了!
狩魔冥:壹個長著壹張愚蠢的臉的傻瓜正在做壹個傻瓜的夢。綾裏真宵在李玲由羅震環保護,所以他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城步堂:(亮出鑰匙)夏梅!妳記得這把鑰匙嗎?
夏梅:那是“對面房間”的鑰匙!這是那個房間的唯壹鑰匙。通靈開始時綾裏真宵用這把鑰匙鎖了門,所以我們不得不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壹下,城步唐龍驛...妳為什麽有那把鑰匙?
綾裏真宵鎖上了鎖,她應該拿著鑰匙。但她被捕時沒有鑰匙!這把鑰匙是壹個叫春梅的女孩給我的,但那個女孩根本不在現場!
(法庭上壹片嘩然,每個人都在談論這件事。)
狩魔冥:!
法官:看來被告還不能被判刑。
(法官的法槌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四句》》提問→選擇任意→獲取“ナツミの照片2”
法庭辯護:
選擇第二張照片的人不是真正的夜晚→選擇第二項以證明這壹點→參考照片中人的左袖口(沒有彈痕)→選擇第三項開火→選擇其他人→選擇第二項以真正離開房間→證據“黑”
六月21
人們四處遷移。
春梅與滄源的對話:
話題“美麗的春天”,被屏蔽;
調查“黑色”(引出“焚化爐”線索)
與街對面的交談中獲得了倉通靈道創始人的信息
わたりろぇか長篇大論“交通事故”,被封殺;
調查藍罐並獲得“倉庫院子”;
調查焚化爐上的紫色布並獲得“布”。
看守所裏壹次真實的夜話(引出了春梅最喜歡的球“マリ”的話題,並得到了“衣箱”的線索)
當他看到倉庫院子裏的城步堂時,代目立即逃跑,並在追逐修行者的房間後再次逃跑。他追著被告調查行李箱,代木跳了出來!
檢查中發現行李箱上有壹個彈孔,高度也是20厘米,並獲得了“衣物”;
調查地上的壹個藍色球,獲得“春美”。
從業者中春美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ぇか”、“春美”和“蒼原”的位置
在倉庫院子裏,代木詢問了“中野長鮮”這個人物的信息,由此引出了“長鮮信息”的話題。交談後,他得知昌賢已在堀田醫院住院。
與堀田醫院對話;
向“辯護人”出示身份證明,並獲得“未經許可的照片”和證據“新聞說明2”
拘留中心的千尋對話
與谷倉院子裏的大樹交談;
揭開漫長休閑的話題:“樹葉中的漫長休閑”、“新聞筆記本2”、“無照片”和“樹葉中的虛幻”
春梅與滄源的對話。
拘留中心的千尋對話;
話題解封:“きれ的林睿君”、“布的ぃカギ”和“落葉歸根”
城步堂調查信息:
1.在春梅找到的鑰匙附近的焚化爐中發現了壹塊沾有血跡的通靈衣服碎片;
2.事發時,春梅正在修理在走廊裏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經歷了漫長的車禍後,他在賽達醫院整容,賽達拿出了駕照上的照片作為證據。
6月22日上午10,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狩魔冥:城步唐龍伊,期待今晚的新聞,這將在世界各地播出…妳迷路了!
千尋:整個世界...城步唐駿,妳會出名的。
狩魔冥:穿著傻瓜的服裝,做著和傻瓜壹樣的傻事。我是名人!13歲的天才,成為檢察官後五年保持不敗。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第壹次勝利,將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法官:它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了壹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離開“對面房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是證據。本該“相反”的鑰匙在其他地方找到了。
狩魔冥:法官大人。我想先聲明壹下。
法官:什麽?
狩魔冥:從案發到被捕期間,被告離開過房間壹次...控方承認這是事實。
城步通:妳說什麽?
(法庭壹片嘩然)
法官:但是...殺手檢察官!妳打算怎麽解釋這張照片?妳也同意照片中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所以,完全正確...?
狩魔冥:李淩·真孝在殺死受害者後離開了那個房間!這時候鑰匙掉了。
法官:妳能為此作證嗎?
狩魔冥:我站在這裏作證。請傳喚被告月經阿雅裏·羅震環作為證人。
(阿亞裏·羅震環出庭作證)
狩魔冥:證人,妳的名字和職業是什麽?
羅震環:我叫阿裏·羅震環...我偶爾會通靈...
狩魔冥:妳看了事發後的第二天晚上嗎?
羅震環:是的。對真孝進行驅魔,並將活在體內的死者送回冥界。
狩魔冥:驅魔過程中發生了什麽?
羅震環:我在晚上逃脫了。
證詞6
~多麽難忘的夜晚~(目擊者:阿亞裏·羅震環)
1.聽到槍聲後,程步堂和他們兩人破門而入。
我讓他們報警。
我手裏拿著壹把手槍,精神恍惚。
4.黑夜突然把我撞開,沖了出去。
我太精力充沛了,以至於脖子被擊中,有壹段時間失去了知覺...
6.之後我不知道去了哪裏。
問題2。羅震環:我讓他們報警了。
城步通:只是壹個電話。為什麽要派兩個人壹起去?
羅震環:因為我不想要任何其他受害者。“也許攝影師有生命危險”...我當時也是這麽想的。
法官:好壹個菩薩。
問題4。羅震環:真孝突然撞開我跑出了門。
盛不同:妳的體質比被告好,所以妳就這麽輕易讓她逃走了?
狩魔冥:我反對!妳好像忘了,城步唐龍驛。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不是“綾裏真宵”!
城步堂:啊!
羅震環:恐怕那個護士練過空手道之類的。
法官:就是這樣!
狩魔冥:葉中昌,請到庭上閑坐。
(壹個帶著白帽子微笑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妳的姓名和職業?
常賢:我叫中野常賢,我在大學學習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休閑:通俗地說,它意味著...鬼神。
法官:用外行人的話我理解不了。
狩魔冥:妳最好回家去查字典。見證...請開始作證。
證詞調查:
第二句》》提問→選擇第壹個問題。
第三句》》提問→選擇第壹個問題。
第四句》》問
句子6》》提問→選擇第壹個問題。
證詞7
~事發後我目睹的壹切~(目擊者:葉忠昌)
1.通靈開始的時候,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過了壹會兒,有人突然進了房間。
3.這是我的...死去的姐姐!
我非常想念她...我太高興了。但是...
我不怕,因為我姐姐的衣服和以前壹樣。
我妹妹...告訴我壹些可怕的事情。
常賢: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他給了我安眠藥...我被殺了...所以我想報仇...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嗎?長時間閑置……”
狩魔冥:那怎麽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不敢相信...被靈媒附身的亡靈向自殺的人復仇...
問題四:我不怕。因為我妹妹的衣服和以前壹樣。
承不同:常賢小姐,這是妳精心策劃的謊言。
長時間閑置:...!
狩魔冥:妳說什麽?壹步壹步來,龍壹!
程步堂:常賢小姐,妳的證詞說:“我不怕,因為我姐姐的衣服和以前壹樣。”
常賢:是的。
程步堂:請看這張照片...如果這樣的人出現在妳面前,任何人都會感到驚訝!
狩魔冥:...衣服上都是血!
成步堂:常賢小姐!妳剛才為什麽不提血的事!
常賢:!(驚慌地咬著帽子)
法官:證人?
常賢:(驚恐中眼神兇狠)討厭!人們現在不是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冷靜。
常賢:(恢復正常)對不起。我很沖動...
狩魔冥:那麽,請繼續。
證詞調查:
第四句話》》提問→選擇第壹個問題→選擇第二個重要問題→修改證詞→“ナツミの照片2”或“真夜禮服”
證詞8
~事發後目擊了什麽2 ~(目擊者:葉忠昌)
1.“休息室”有點暗。
那件衣服是紫色的,所以我沒看到血。
我勸我妹妹不要那樣做。
然後,我和姐姐去了“對面房間”。
去對面房間的路上沒遇到人。(添加證詞)
問題4。漫長的閑暇:然後...我和姐姐去了“對面房間”。
城步通:妳姐姐當時情緒平靜嗎?
常賢:是的。可能因為我報復了竹崎先生,我感覺好多了。
狩魔冥:我也想盡快好起來。
程步堂:(大汗淋漓)(拿著鞭子說這話)去現場的路上沒有發生什麽奇怪的事情嗎?
常賢:什麽都沒發生。雙方之間只有羅震環。
城步通:請再記壹遍!
法官:當目擊者把他妹妹帶回來時,沒有發生什麽奇怪的事情...重要嗎?
城步通:我問是因為這很重要!
法官:那麽,證人,請把妳剛才所說的補充到妳的證詞中。
問題5。悠悠閑閑:去“對面房間”的路上沒遇到人。
盛不同:(在綾裏春美的提示下)讓我給妳介紹壹下。這是羅震環的女兒春梅。(展示證據“罐子”)壹開始,春梅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梅壹直坐在走廊裏試圖用膠水粘它!
常賢:妳說什麽?
程步堂:但是常賢老師根本沒有看到。事情發生時妳在哪裏?
常賢:(咬著帽子)我睡在“休息室”...
城步堂:剛才,常賢小姐做了如下證言:“對立雙方之間只有羅震環”。事實上,當時我和夏梅都不在現場,只有羅震環在“對面”。但是當妳在休息室睡覺的時候妳不可能知道!也就是說,常賢小姐,妳去過對面的房間!而且,不能穿過走廊!請看看這座大廈的鳥瞰圖...
法官:從“休息室”進入“對面房間”的唯壹方法是通過走廊!
程步堂:事情是這樣的。這就是為什麽我想問,“事發時證人在哪裏?”常賢老師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被告用毫無根據的推理質問證人。如果是那樣的話,妳說證人在哪裏?
城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長郡當然在這裏。
狩魔冥:犯罪現場!
(法庭壹片嘩然)
狩魔冥:妳在說什麽?壹步壹步來,龍壹!通靈開始後,那個房間裏只有被告和受害者!
程步堂:常賢當時也在現場,但他壹直隱藏著。
常賢:妳說我躲起來了!妳說它藏在現場的什麽地方?
步廳:(指著屏幕後面)在這裏。
(展示證據“行李箱”)證人就藏在行李箱裏!請仔細看這個手提箱。
法官:這個...上面有個洞!離底部20厘米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它和屏幕上的“洞”壹樣高!
城步堂:沒錯!拍攝時,行李箱放在離屏幕很近的地方,被手槍子彈穿透了屏幕!(手指見證)長閑!妳就是這樣躲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