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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考勤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請參考它們。

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每日出勤規定

2.1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壹到周五上午9點到12點和下午2點到6點。(如果周末加班,則為上午9: 30至12,下午2點至5: 30。)

2.2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遲到。

早退: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前離開崗位。

2.3員工的每日考勤應進行打卡。

2.3.1公司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考勤員工保證每天至少有兩次考勤記錄(包括加班);

2.3.2員工上下班需要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將被雙方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65438000元。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的,最遲應在下壹個工作日內填寫《按時打卡須知》,註明外出時間和原因,經授權領導簽字後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服務人員:人事專業人員和職員;

2.3.5遲到和早退的處罰:

考慮到公司辦公地點偏遠,且目前公交不方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在十五分鐘內到達工作地點的員工。)不會受到懲罰,但他們必須向考勤員解釋遲到的原因,但如果他們每月5次以上在9:00後到達工作地點,他們將被口頭指導壹次;每月9:00後到崗10次(含)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且不到1小時或早退壹次將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前必須向公司報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未履行批準程序者將受到遲到或曠工的處罰。員工因公外出前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得到批準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因私外出處理。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扣除當日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

2.5缺勤:以下情況按缺勤處理:

2.5.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不上班者。

2.5.2假期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且未能返回。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報到者。

2.5.4未能(或離開)崗位超過1小時,且無充分理由未辦理補休手續。

2.5.5請假理由不屬實。

2.5.6曠工處罰:按月工資標準?28?8?曠工時間?300%的罰款。年度累計曠工達五天以上,或曠工持續五天以上的,勞動合同終止。

3.關於雇員休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如果員工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超過壹小時,將被視為曠工。

3.1員工因工作、疾病、婚姻、喪事、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公司領導批準後方可離崗;

3.2如因突發事件或急性疾病來不及提前請假,可通過電話、信件或短信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應在返崗當天向公司領導報告並辦理請假手續。

3.3請假申請程序:

3.3.1請假兩天內(含兩天),填寫請假條,並說明請假原因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

3.3.2請假超過兩天的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和待遇:

4.1事假

4.1.1請假手續應提前壹天完成,部門主管應根據自己在請假申請表上說明的詳細原因準予請假。如果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公司有權拒絕請假或縮短或暫停請假。

4.1.2原則上,公司員工上壹年度累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15天,當月不得超過3天。

4.1.3如果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超過上述假期期限,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4.1.4員工事假期間,工資按事假時間扣除。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需要治療和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壹天以內的病假可免附診斷證明;

4.2.2如果員工連續生病超過三天,但未超過三個月,病假工資將按其日工資的70%計算,福利將照常支付,獎金將根據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連續三個月以上的病假為長期病假。長期病假必須以醫院入院證明或醫生的病假建議為依據,並且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假人員應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支付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壹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年休假遇節假日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工作滿壹年可享受5天年假,工作滿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工作滿10年(含)可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滿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1月1日為核實基準日,核實下壹年度的年假天數。當年3月31日之前(含3月31日)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可享受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可享受兩天年假,6月1日(含)後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無年假。

4.4工傷假

4.4.1員工因公受傷需要休息時,必須持有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並經公司領導同意後辦理休假手續。否則,病假將無效;

4.4.2工傷假期的待遇參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請婚假的員工必須憑結婚證辦理請假手續。入職前已領結婚證的員工不能申請婚假,必須在結婚證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婚假;

4.5.2員工的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加班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需要連續申請壹次婚假;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工資。

4.6產假

4.6.1雇員自己的分娩應以醫院證明為依據,根據

4.6.2員工配偶憑醫院證明請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或死胎的,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休假;

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

系統目的:規範酒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系統範圍:酒店所有部門的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

系統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

每月第壹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確認。

每個月的第二天,每個部門的負責人將把考勤簿交給財務部。

4.財務部和總務部的員工和管理人員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值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時,他們必須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後才能外出。

部門經理核對部門考勤後,應在考勤簿上簽字確認。

遲到

在6.1分鐘內遲到,每次罰款10元。

6.2 30分鐘以內每次超過10分鐘罰款20元。

6.3每次超過30分鐘,6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6.4如果時間超過60分鐘,將按曠工壹天處理。

6.5壹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按曠工壹天處理。

7早點離開

7.1提前十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罰款20元。

7.3提前30分鐘至60分鐘內下班者,每次罰款50元。

7.4早退壹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壹天處理。

7.5壹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按曠工壹天處理。

8開放工作

8.1曠工壹天,扣三天工資並罰款壹百元。

8.2每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的處罰外,還將被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個公共假日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期,春節期間享有三天帶薪假期,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壹天。

9.2員工的正常下班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後方可下班。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通過個人協商請假,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準。

9.3部門主管的下班應由店長安排並批準。

9.4休班假期由部門主管輪流安排(春節假期本月不能休完,但可以安排在下個月)。

9.5酒店副總經理必須經酒店總經理批準。

10事假

10.1事假兩天內(含兩天)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以上由商場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壹天扣兩天工資。

如果妳的假期超過十天,妳就無權享受三天的帶薪假期。

11病假

11.1如果您因突發疾病無法前往酒店面簽請假,客戶或護理員將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說明病情、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第壹時間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在請假後第壹天填寫病假申請表,並出具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病假不滿十天(不含十天)的員工有權享受三天的帶薪假期,該假期將從其每日工資中扣除。病假超過十天的員工無權享受三天帶薪假期。

11.4請病假的員工最遲在請假當天將病假申請表交由部門主管審核,經商場總經理批準後準予休假。休假後第壹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副本提交給科室負責人存檔。

11.5酒店員工兩天以內(含兩天)的病假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及壹個月以內的由門店總經理批準;超過壹個月的,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員工在病假期間無權領取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章操作除外)被判定為工傷的,其假期根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

12.2員工在十五天內(含十五天)支付基本工資,十五天至壹個月支付基本工資的80%。公司應與員工協商壹個月以上。

13婚假

13.1工齡滿壹年的全職員工享受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兩年的員工享受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兩年的員工晚婚的享受十天帶薪婚假(男25歲,女24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主管申請,經商場總經理批準後執行,並報辦公室備案。

14喪假

14.1員工的直系親屬、嶽父母、嶽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姑姑、叔伯死亡,享受三天帶薪休假。

14.2員工在喪假當天請假應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商場總經理批準後執行。

15產假

工作兩年以上的女雇員有權享受六個月的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主管申請,經商場總經理批準後實施。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作年限,其他崗位將在產假結束後根據公司需要安排。

16員工實習期間的休假和調休。

16.1實習期內,當月參加工作超過15天的,可享受1天帶薪休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間沒有帶薪休假。

16.2培訓期間和實習期內,員工可因病或因事請假,需提前壹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兩天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超過兩天由門店總經理批準請假,工資從工資結算中扣除(扣除金額=崗位工資?三十天?休假天數)。

17加班

17.1的酒店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加班。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商場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加班。加班費是按加班天數算的?(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期間加班(30日初壹初二),加班費=(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當月享受相同次數的帶薪假期,當月剩余假期可延長至次月。

18受到留店檢查處罰的員工,檢查期間不享受休班待遇;

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

壹。出席時間

按照店家規定的練習時間。

第二,出勤記錄

1.員工通常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簽到臺簽到,考勤人員負責關註簽到時間。

2.請勿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他人簽到。

3.如因本人重病等原因不能及時簽到,需在返崗後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第三,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或早退壹次,30分鐘內扣1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壹天處理。未經上級批準擅自離開者將被視為曠工。曠工壹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2.忘記簽到和未及時在證明上簽名的員工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假、婚假、生日假、吊唁假、春節假等不帶薪休假必須提前向直屬主管申請,休假申請必須提前壹周獲得批準。未經批準,他們將被視為曠工,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的請假(休假)申請和報告對象都是直接主管。

3.原則上,員工無需每月申請臨時休假。如遇特殊事件或疾病,他們可以進行特殊調整,但事後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4.出勤獎勵50元。

動詞 (verb的縮寫)懲罰條款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體系操作規程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6次/月者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發工資。

3.如果有人代他人簽到,雙方均按未簽到處理。

《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關條款:

1.考勤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考勤管理規定

3.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有5個示範條款。

5.考勤管理規定

6.強化考勤管理規定。

7.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