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以增加支出和擴大內需為重點的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以及各種政策因素的刺激,不僅中國進出口貿易自2000年以來由原來的逆差轉為順差,而且趨勢不斷擴大;同時,隨著國家和地方政府對外資引進力度的加強,我國資本賬戶也是持續順差。雙順差帶來了在現有匯率形成機制和外匯管制條件下我國外匯儲備的持續增長。截至2003年上半年,中國的外匯儲備已達3648億美元。龐大的外匯儲備使人民幣貶值預期從原來的預期轉變為升值預期。預期中的變化通過各種渠道為中國帶來了許多熱錢。過多的外匯流入增加了匯率升值的風險。為了穩定盯住美元的匯率制度,央行不得不拋售人民幣購買外匯。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中國每年對這種基礎貨幣的投資超過壹萬億元。過多的基礎貨幣必然會在壹定的信貸政策下帶來國內通脹的壓力。同時,貿易順差的存在也增加了與夥伴國的貿易摩擦,導致外國對中國的反傾銷不斷增加。據統計,從1998到現在,我國出口貿易已經遭受了300多次反傾銷。為了緩解人民幣升值和國內通貨膨脹的雙重壓力,緩解貿易敵意,國內許多學者主張通過擴大進口和減少出口來減少貿易順差。
應該說,《決定》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二。決定的內容和政策效果
1,決定的內容
在“內憂外患”的背景下,2003年6月5438+10月65438+3月醞釀已久的《關於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終於浮出水面。此次改革本著“不欠新債、還舊債、完善機制、共擔負擔、促改革、促發展”的原則,對原有出口退稅機制進行了較大調整。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壹是適當降低出口退稅率。也就是說,退稅率應根據不同的生產領域進行調整,國家鼓勵的出口產品不應減少或減少,壹般出口產品應適當減少,國家限制的出口產品和部分資源性產品應減少或取消。事實上,根據目前的出口結構,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平均下降了3-4個百分點。即由原來的平均費率15%調整為約12%。二是加大中央財政對出口退稅的支持力度。即自2003年以來,隨著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入的增加,中央財政增加了出口退稅的資金來源。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新機制。也就是說,從2004年開始,以2003年實際出口退稅指標為基礎,超過基數的退稅額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75: 25的比例分享。四是進行外貿體制改革,調整出口產品結構。也就是說,要通過完善法律保護機制,加快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積極引導外貿出口代理制發展,降低出口成本,進壹步提升中國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要調整出口退稅率,促進出口產品結構優化,提高整體出口效益。第五,2003年底前拖欠企業的累計退稅和受增值稅分成制度影響的地方財政收入將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擔,中央政府將從2004年起采用利息補貼的方式解決拖欠企業的出口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