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勁文大師:
妳好!
首先,請原諒我在妳們綁架清華、綁架醫生、綁架法律、綁架輿論、綁架網絡展開壹場維護私權的激烈戰鬥時的打擾。妳之所以沒有像給濰坊市長的公開信開頭那樣使用“尊敬”的敬語,是因為就教育而言,妳是碩士,我是博士。就經驗而言,我比妳早10年進入吉林大學。我弟弟鐘弦和妹妹張舒是妳的老師,我是妳的叔叔。妳在清華讀碩士的時候,我以專家的身份在清華教書,好像是老師和學生。從年齡上看,我快四十歲了,屬於妳的叔叔們。年輕人和老年人之間應該有區別。就法律知識而言,我做律師十多年了,雖然妳學了十多年法律,但妳仍然沒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很難說妳的法律知識高超。因此,在我對妳的道德知識做出客觀、公正和準確的評價之前,我認為出於文學習俗和禮儀,“妳好”壹詞更禮貌和恰當。稱妳為同學並不是妳的文盲崇拜者所理解的同學(在之前的信中,妳被稱為具有相同的學術能力,妳的粉絲認為我寫其他像妳壹樣的詞,以了解什麽文化水平崇拜妳),而是教師對學生的禮貌稱呼。
您給濰坊市市長、山東省省長乃至國務院總理的公開信開頭有壹句話語言缺陷明顯,連小學生都能看出來,那就是“我在政府部門工作過”,標準中文應該是“我在政府部門工作過”或“我在政府部門工作過(或任職)”。這個低級錯誤似乎與妳自稱的“博士”學位不符。而妳只是法律出版社的壹名員工,法律出版社是壹個事業單位,是壹個非政府部門。盡管妳多次向村民、親戚和朋友吹噓妳在國務院工作,是壹名處級幹部,說總理去清華挑選了包括妳在內的三名學生,最高法院院長肖揚也想讓妳去,妳不想去,盡管妳的母親李玉民多次對村幹部說“小文是壹名處級幹部,妳應該經常向他提出問題並匯報工作”,但這畢竟是壹個陰影問題,是妳的幻覺和想象。從下面的文章“我也在接受博士教育”,這與信的標題“法學博士”相矛盾,“我們就是沒有素質!”“其實他們的表現對得起這句話,我覺得和大家交流起來會更和諧。”這種語言缺乏過渡,序言與後者沒有必然聯系。既然妳壹開始就說妳對市長壹無所知,在這裏妳又覺得和他交流會更和諧,這是矛盾的。“我不認識妳,我也從來沒有和妳有過任何關系,就像總統和我是校友壹樣,但關系就像妳和我壹樣。”這種語言有向市長、州長、總理等人炫耀與總統校友關系的嫌疑。我想知道妳的意圖是什麽。妳能告訴我“教我點什麽”嗎?如果妳以鄰國公民的身份炫耀妳與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關系並擁有相同的姓名,並且妳與美國總統奧巴馬是地球村的村民,妳可能會引起國際轟動,這可能比綁架總統的影響更大。畢竟,中國和總統必須依法行事。妳不能因為是校友就去問市長、州長和總理。雖然妳對村民說:“我嶽父是中將,我女朋友是農業部副廳級幹部;我家是狀元樓,風水寶地,將來要成為名勝古跡!”但妳只是壹個普通公民。妳也承認“我離家十年,在北京讀書,不是妳治下的老百姓”。雖然“我的父母和村裏的人都居住在妳負責的行政區域內”,但從行政管理和行政訴訟的角度來看,妳沒有資格作為行政行為和訴訟的主體。作為壹個北京市民,妳為什麽在網上用大詞批評濰坊市長?“我和委托我的村民不是在乞求妳們,而是要求妳們利用選民賦予妳們的權力為他們的權利服務。”哪個村民委托妳的?全村已拆遷527戶、526戶。妳接受了誰的委托?妳是律師嗎?沒有律師資格或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服務是違反律師法和相關規定的。自稱客戶而不是客戶似乎有綁架輿論的嫌疑。“我無意也沒有能力成為農業運動的主席或工人運動的領袖”,這似乎太傲慢了。事實上,妳只代表妳家人的私利。這種維護私權的行為怎能與老壹輩革命家領導的革命運動相提並論?這個比喻不恰當,缺乏自知之明。革命先輩們冒著生命危險發動工農運動,為的是解放全世界的勞動人民,而妳們卻在努力維護私有財產權!“加入權利運動是壹項非常崇高的事業”,這太絕對了,取決於妳捍衛的是什麽權利。如果妳像革命前輩壹樣捍衛人民的公共權利,那的確是崇高的;但妳捍衛的是家人的私權,所以很難說這是高尚的。“這樣,它向我展示了什麽是濰坊式的溫柔掃地”。妳家能代表整個濰坊市嗎?把個人情況概括為濰坊風格有嫌疑。如果貼上“中國風”的標簽,會不會更有效地綁架輿論,制造轟動效應?“甚至還有鞭炮,某個團體正在慶祝勝利。“根據媒體和許多村民的說法,“壹定組”是該村527名村民中的526名!少數服從多數,必須尊重群眾的意見。這是黨和政府的壹貫政策。“從村民打來的電話中,我能聽到恐懼。”這個村民應該是妳父親吧?為什麽不直接叫他“我爸爸”?當時只有妳家沒簽拆遷協議,其他村民也沒無聊到叫妳不相幹的人。“165438+10月2日晚,我家玻璃全部被砸,無人負責。當然,我在北京,但我沒有親眼看到,我聽到的可能不壹樣。妳從字裏行間讀到的是“我沒有親眼看到”、“我聽到了”和“我聽到了”。作為壹名法律系學生,妳應該確保證據確鑿且有充分依據。
作為壹名博士生,妳應該知道復旦大學不是博士而是擁有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的博士生。“我知道沒有法律依據我不會犯錯”,作為壹名法學學生,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地方政府的拆遷行為所依據的《土地管理法》、《房屋拆遷條例》和相關省市規範性文件,妳怎麽能說沒有法律依據呢?“如果這壹切都是身份不明的人做的,基於目前的行政責任和分工,那麽妳有責任捍衛這片土地。”當地公安部門應該負責,市長不可能事無巨細。“畢竟,我的投票不能決定任何事情。”金文的同學又犯了壹個錯誤。信的開頭,他說自己不是濰坊長治的老百姓。妳從哪裏得到投票權的?妳又投了哪壹票?“那麽濰坊的治安和居住環境與土匪地區有什麽不同呢?”請問妳說禮儀之邦濰坊是土匪區,12多萬濰坊人同意嗎?“到目前為止,我和我的家人沒有看到拆遷協議、強拆通知、開發商、任何書面文件或任何蓋有高於村級印章的書面公告。”這種說法太不現實了。作為學法律的妳應該知道,拆遷協議壹般是由村集體代表村民與開發商及相關部門簽訂的,不可能與村民壹壹簽訂。拆遷公告和通知已經在市政府網站上發布了很長時間,但妳視而不見,認為沒有這回事,這似乎與妳的性格和自稱的博士學位不符。“據報道,這裏的賬目混亂多達1億元。“妳的整篇文章都是“據說”、“聽說”和“聽說”,妳的文筆太不嚴謹了。學法律的人應該說出來,而不是說出來聽到的。“引起全國公憤的宜黃被從汾拆除還不到壹個月”。這個時候妳在做什麽?據目擊人說,妳和壹個女人(不是“農業部副廳”)在紫慶閣前。妳為什麽不生氣並曝光這張網?因為這不關我們的事,這是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念。雖然妳稱自己為“法學博士”,但妳不能對妳期望太高。
“2010年,濰坊的法官索賄受辱,濰坊發生了壹起傳遍全國的殺童事件。”這件事和妳家拆遷有什麽必然聯系?我太笨了,希望同學們能給老師們展示壹下其中的奧秘!“什麽都不缺”,妳似乎在炫耀妳的知識。作為壹個現代人,寫話語用這種生僻的老話,看似顯示了妳的學識,卻讓人覺得畫虎不成反類犬,不倫不類如吞蒼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這些應該主動公開,可以討論和討價還價,需要面對面談判。”作為學法律的妳應該明白,政府制定法律法規是抽象行政行為,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行為是沒有商量余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擁有土地所有權和土地征用權,《拆遷條例》賦予政府行政強制拆遷權。對非法抗拒拆遷征收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個人學習法律已經十年了,我決心以法律為職業。我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樣的拆遷決定。”我剛才提到我沒有看到任何通知和文件,現在我說我不能接受這樣的拆遷決定。妳是從哪裏看到並知道拆遷決定的?下面出現的“據稱”需要您調查核實,否則可能涉嫌誹謗。“很抱歉我無法證明這壹說法。”剛才我也說了,誰主張誰舉證,不走半步就違反了這條法律,妳公然使用沒有證據和證人證實的謠言是非常不合適的。
“我們不希望看到風箏會的圍堵,這讓友邦保險感到驚訝;不希望看到政府辦公樓前的圍攻,讓行人駐足;我不想看到壹個有高樓大廈的城市,但還有數百萬沒有立錐之地、沒有瓦片的村民——他們沒有社保、沒有養老金,不是市民,而只是沒有土地的農民。”看來妳要以這種方式煽動家人反對政府,這可能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拆遷條例》。學法律的人不相信法律,不遵守法律,不通過法律,而是提倡、醞釀和計劃使用暴力,這似乎與妳的教育背道而馳。可以說妳十幾年的法學教育是徹底失敗的。“如果妳不知道,妳就有責任”,這真是壹種炫耀。在這裏使用真實的詞語是沒有意義的,也是不相關的。我勸妳改成“義不容辭”。妳可能只是在寫信之前查壹下字典,學習這個單詞,也就是靈活地應用它,這是值得稱贊的,但不建議這樣做。“參與者應該了解刑法”,這往往是錯誤的選擇和不流暢的。妳什麽意思?是指參與者應該按照公開的刑法進行處罰,還是參與者應該清楚刑法和其他法律?作為文學大師,我無法理解妳作為法學大師的自創文字。正如其他人可以想象的那樣,這是壹種悲傷。我建議妳向江蘇壹位用文言文寫高考作文的中學生學習。如果妳用文言文寫這封信,估計會更有啟發性和奇跡性。這裏用了“和光和塵”這個成語,與隨波逐流、隨波逐流的意思截然不同,似乎顯示了妳的學識。“如果拆遷是公平的,沒有村民會采取這種方式維權”。學生只“聽說”了壹面,卻沒有“聽說”另壹面。壹些不守規矩的人為了壹套占據更多拆遷集體的房子而假離婚,制造槍支彈藥與政府對抗,或在星夜中建造房屋和墻壁,或成為釘子戶以抵制拆遷。這種絕對思維要求妳進行非此即彼的概括。
中國發生了那麽多暴力拆遷事件,比如內蒙古的子彈拆遷通知,自焚抗議和跳樓拒絕拆遷,妳在幹什麽?妳有沒有出於法律人的良知給有關部門寫信?妳在新聞媒體上發表過憤怒的言論嗎?據說妳正在紫光大廈和某人聊天,並在東門外的壹家餐館喝酒(不是妳的“中將”準嶽父)。既然妳有“作為壹個知識分子,只要整個世界上有壹個人不自由,妳就不自由。”心懷天下,為什麽此時妳成了旁觀者和局外人?所以清華有人叫妳“清華的敗類”,濰坊叫妳“濰坊的恥辱”,不是沒有道理的。“好言不做好事會損害國家名器”。請石叔解釋壹下什麽是國家名器?在古代漢語中,它指的是國家的鼎類器具,但在現代漢語中沒有這個詞。“伴隨著推土機震耳欲聾的鞭炮聲和村民的眼淚”,妳是如何看到此時北京村民的眼淚的?想象的還是聽說的?526戶村民放鞭炮,眼淚從何而來?妳是極度高興和悲傷,還是在信中“流淚”?“村民選擇上訪、選擇訴訟、選擇法律途徑,這代表著他們對我們國家、政府和法律的信任。這也是我作為壹名法律學習者和工作者自我安慰的地方。”即使是村民也可以選擇法律途徑。為什麽自稱法學博士的人不選擇法律途徑?“汽車炸彈和催淚瓦斯...兩具屍體,五步血”,所以妳煽動暴力,在這個和平與發展的時代,似乎有不和諧和犯罪的傾向。我黨的政治保衛工作非常嚴格,妳沒有荊軻刺秦的機會。“目前中國存在的問題不是妳能解決的,但發生在妳管轄範圍內的問題是妳能妥善處理的。”信的開頭就明確表示“可以理解為給山東省長甚至更高行政首長(總理)的壹封信”,而且這個字不僅僅是濰坊市市長,而是山東省長和國務院總理。如果省長和總理都解決不了,妳們大字報反映的問題怎麽解決?“妳應該是故意不準確——不殺人,這是最起碼的道德”,和妳所謂的“壹厘米主權”真的不壹樣。軍人和警察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只要他們所服務的政治主體沒有倒下,他們執行的命令就是合法的,故意錯過命令就是非法的。妳的意圖是鼓勵中國的軍警獨裁,並學習德國警察故意違反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縱容像妳家人這樣的反政府行為?有違憲法和刑法相關規定的嫌疑。我死後,即使洪水很可怕。妳把現在的中國政府與法國路易十四的暴政相提並論,兩者沒有可比性,似乎也不合適。“備受法律人尊敬的江平先生,只能對當前的法律環境大聲疾呼。”作為壹個法律人,當全國各地發生那麽多強拆導致的流血事件時,妳沒能大聲疾呼。只有當妳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妳才會憤怒,綁架輿論,偽造頭銜,誓死維護妳的私人財產權,這吸引了許多不明真相的網友。輿論直指黨和政府,並取得了成功。正如很多網友所說,妳們綁架網絡和輿論只是為了從政府那裏得到更多的賠償。從妳虛構的電話號碼654.38+0.38萬元,我們可以看出妳的要價也不過如此。網友讓妳公布這個電話號碼,他們查了,妳提供不了。濰坊的房價比不上北京。在濰坊1.38萬可以買四平的房子,在北京買不到像樣的房子。所以,我在網上聽妳的小學同學說妳向政府要了300萬元,妳想在北京買房,但被政府嚴厲拒絕了。如果妳打破這個例子,被拆遷的526戶村民不會同意。妳考上研究生後,在街道幹部的帶領下,他們為妳捐款1萬多元。但我沒想到妳最終會不顧他們的利益,讓他們無限期地搬回來。政府用納稅人的錢給妳也是無稽之談。人不要臉,沒想到妳也在這裏!難怪村民和幹部說妳忘恩負義。就連妳的二叔李玉順和村支書的堂弟李建華也對妳因個人利益而不認識他們感到憤怒。“如果王勁文再次進入北李三,他會打斷妳的腿!“所以,妳現在騎虎難下,如坐針氈,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雖然妳向家鄉政府派來的工作人員謊稱已將舊房賣給了總政治部的學生,並故意將自制協議中的“受贈人”寫成“受贈人”,企圖誘使工作人員簽字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補償協議,但都被工作人員揭穿並識破,甚至清華法學院的領導也批評妳出爾反爾、編造謊言。鄭板橋先生的《雅齋臥聽著》被懷疑是民間疾苦之聲。曹州縣的壹些小官員總是在意自己的感受。“它展示了濰坊自古以來政府與人民和諧相處的傳統。歷史上,濰坊很少有農民起義。只有在唐朝,唐賽兒婦女奮起領導人民反抗腐敗的國民政府和邪惡的日本侵略者。在中國這麽多暴力拆遷事件中,山東省相對較好,幾乎沒有類似事件發生。但在妳的筆下,卻成了血流成河、村民暴動的壯舉。如果讓妳寫地方誌,那真的很糟糕。歷史貴在現實,後人會罵死妳。
“磨房只是謠言,我自己也沒看到。”妳要明白,德國和中國不壹樣,德國公民的素質比妳和妳的家庭高好幾倍,所以中產階級是絕對的力量。妳的老房子比不上三潭映月,妳的農民工父親比不上魯迅先生。所以妳的“房子當初建的很牢固,可以用50年”,沒必要成為文物。它不能與德國工廠相比。濰坊官員畢竟不是封建君王,可以進。“以法定方式正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5個月後,雖然市發改委等部分部門給出了肯定答復,但其余的都石沈大海。”發改委等部門已經給出了答復。妳還需要什麽信息?濰坊壹些官員的態度“極大地影響了妳在我心目中的預定形象”。和濰坊市長有什麽直接關系?如果有關系的話,那應該和它的上級山東省長和國務院總理有關。為什麽不直擊源頭,揪住壹個既不是法律法規簽署人,也不是抽象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的市長不放?史樞認為,金文的學生應該直接寫信給總理和國務院總理,因為所有法律法規都是在簽署後頒布實施的,國家的所有行政官員都在他們的管轄範圍內。
“作為壹名平民,我已經履行了我的公民責任,我所做的壹切就是發聲和呼籲,讓更多的人知道已經發生的不公正和不公平;至於上訴後的結果,也許更糟,也許更好,也許很難說;我能做的就是盡最大努力讓盡可能多的媒體、網絡和政府機構知道這件事。”這種話語病又犯了。“知乎”有明顯的言語障礙,應該是“盡可能讓媒體、網絡和政府機構知道。”妳在吉大法學院的時候是怎麽學的?雖然妳是壹個專科生,但妳連這麽簡單的中文語法都不會用。再問壹句,妳“履行公民義務、大聲疾呼和呼籲”是為了誰的利益?從字裏行間和妳過去的所作所為來看,妳似乎只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這有自私的嫌疑。畢竟,正如妳所說,中國社會正在經歷壹個又壹個暴力和血腥的拆遷事件。為什麽妳只為自己呼籲和吶喊而忽略其他人?古人也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心思,更不用說今天的“法學博士”了。妳所說的並沒有誇大其詞或涉嫌誹謗,但很多都是道聽途說的誇大其詞,沒有壹個是確鑿的證據。這種言行怎麽可能不被誇大或涉嫌誹謗呢?“在學習法律近十年後,我希望並不斷呼籲以非暴力方式化解社會敵意,促進國家漸進民主的發展,貫徹法治理念,並對國家的未來持謹慎樂觀態度。然而,妳的行為恰恰與我的努力和期望相反。我甚至懷疑妳統治下的濰坊會通過制造辛亥革命來紀念辛亥革命。妳想學做中山先生嗎?可惜妳的道德品質與萬裏中的孫中山先生不同。孫中山先生為了解放世界上受苦受難的人民,驅逐韃靼人,恢復中國,領導了辛亥革命。而妳為了保護家人的隱私,煽動不明真相的網友發動暴亂。在我看來,如果廣大網民知道真相,他們就不會被妳無理綁架在反對政府維護妳的私權的戰車上。到那時,“以叛國罪受審”的人將不是濰坊市長、山東省長和國務院總理,而是妳的同學。”我可以選擇出國,可以移民,可以用腳投票,可以用材料,可以拿高薪,可以隨波逐流。“既然妳有這麽多選擇,為什麽不堅持妳的自私利益呢?妳曾經向妳的表弟吹噓妳的月薪有幾萬,但妳為什麽不惜壹切代價獲得比其他村民更多的補償?甚至揚言要在美國和臺灣省等國內外媒體上發抗議信?恐怕外國不會接受反政府情緒如此強烈的留學生吧?妳不會接受壹個法律和文學知識如此貧乏的自以為是的人吧?妳不會收留壹個吃中國政府飯、拿中國政府助學金,卻痛罵中國政府的學生吧?如果妳繼續壹意孤行,那麽妳的手絕對沒有資格投票。至於妳的腳能不能投票,要看妳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我永遠不會放棄我的家庭、房子和權利。”這句話道出了妳的心聲。妳應該把這個核心和基本的句子放在公開信的開頭,或者把它作為標題。妳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信條,卻壹再引用辛亥革命的案例,說“妳應該為自己而生為自己而死,而不是因為不幸和幸福而逃避”,這實在是對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精神的羞辱。不要說妳是暨大的學士和清華的碩士,這兩所大學都會因為妳而蒙羞!信的結尾用了古人的結束語,但格式不對。古人是豎書。即使現代人將語言仿古,也要註意格式。文琪這個詞應該在“頌”這個詞後面的最後四個詞中。
這是壹種致敬。
朱安(文琪)
王嘉波律師,政治學博士後,哲學博士。
2010 12 15。
清華學校在火災後修復了好幾天。
上海火災得到妥善處理後幾天
新中國鎮壓動亂後60年,鎮壓動亂後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