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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加班工資怎麽算?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加班工資是指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的報酬,是工資的組成部分。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雇主必須向節假日加班的工人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國務院放假規定,國慶節放假7天。但這七天中只有1-3是法定節假日,因此在法定節假日的前三天勞動者上班時,用人單位應按日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費,且該費用不得與其余部分沖抵。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為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支付不低於日工資二倍的加班費。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員工的崗位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按照這個方法,如果壹個工人連續加班7天,他將至少獲得1711元加班費(但這種加班行為是違法的)。

個人建議: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沒有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維權時註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維權。首先,投訴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調查處理。第二,如果對加班費的支付有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加班費和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在依法維權時,申請勞動仲裁時壹定要註意收集時間證據,如考勤卡、單位用餐記錄等。,並應註意仲裁期限不超過壹年。此外,針對個別單位給加班員工發“紅包”並將“紅包”視為員工超額工資的現象,呂科長表示,“紅包”是對員工壹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表揚,類似於年終獎勵,但節日期間不能加班。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加班工資,可以準備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並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報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