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強化監督,“扛起”紀律規矩責任。喚醒黨章黨規意識,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首先是樹立責任意識。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是壹個整體,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缺壹不可。紀委既要協助同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也要監督下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落實“兩個責任”。二是抓好責任落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全面責任網絡。三是強化責任追究。通過實施“壹案雙查”,對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將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是壹把尺子,“嚴”執行紀律和規矩。喚醒黨章黨規意識,要立足紀檢監察機關主業。壹是回到妳的崗位。要根據“紀”把握監督執紀問責的導向,不能把嚴格紀律審查簡單等同於辦案、搞單打獨鬥。二是改變方式。在堅決立案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嚴重問題的同時,更多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工作,實現監督執紀常態化、長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堅持黨內規章制度嚴於國家法律的原則,不把法律當作紀律審查的尺子,只註重查辦可以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堅決克服以辦案論英雄的傾向,對問題和線索及時追查,反映時及時提醒,防止小錯釀成大禍。
四是規範制度,“紮牢”紀律和規矩的籠子。喚醒黨章黨規意識,就要有效規範權力運行。壹是著力構建制度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及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進壹步紮緊制度的籠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推動制度落實。突出用公款進行利益輸送、插手工程建設、投資入股等問題;落實“五個間接責任”制度,不斷加強法律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三是堵塞制度漏洞。聚焦近年來發生腐敗案件的領域和單位,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要通過紀律審查發現問題,完善制度,強化監督,不斷規範權力運行,壓縮腐敗發生的空間,努力構建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