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第壹,如果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沒有異議,可以達成協議,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二是通過人民法院以訴訟程序解決。
1.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壹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果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外要求離婚,當地法院將決定是否受理。
3.涉港澳臺離婚案件的管轄可比照涉外案件辦理。
4.在中國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的涉外離婚案件,如果定居國法院以必須由結婚地法院管轄為由拒絕受理離婚訴訟,而當事人向我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將由結婚地或壹方在中國的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5.涉外離婚案件中,中國公民壹方居住在國外,另壹方居住在中國境內。無論哪壹方向中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外國當事人向居住國法院提起訴訟,國內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我國人民法院有權受理。雙方均為外籍人員的,壹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當向前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在涉外離婚案件中,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配偶提起的離婚訴訟,無論是居住在境外的外國人還是居住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均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國法院受理,適用我國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壹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