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壹章第二十壹條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的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章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應立即停止違章指揮和作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第三章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壹)設立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建立、實施和公布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
擴展數據:
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人員和職責:
壹、人事安排
1,班組長(企業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
2、副組長(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二、主要職責
(1)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組織領導,指導和督促各車間和部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和規範。
(二)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及資金投入計劃,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檢查監督,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
(五)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分析和部署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重點、難點隱患或問題。
(六)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重大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百度百科-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百度百科-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