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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口頭承諾是否有效?
法律主體性:

口頭承諾有效嗎?現在有些人口頭承諾而不用紙筆寫合同。例如,壹個人口頭承諾讓別人以654.38+萬元的價格購買他的名畫。這個時候很多人會問,這樣的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嗎?之前有媒體報道過相應的爭議。張某承諾以20萬元的價格將房屋出售給李某,這是壹個口頭承諾。事後,張某以未簽訂書面合同為由拒絕履行。口頭承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壹直困擾著許多人。口頭承諾效力分析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中國自古就有“人無信不立”的價值理念。因此,口頭承諾在以下情況下有效:第壹,如果承諾人承認最初的口頭承諾,則具有法律效力。二、在被承諾方不再認可原口頭承諾的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原口頭承諾,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口頭承諾,如果有錄音或錄像、知情人證明等內容證明口頭承諾,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原承諾。

法律客觀性:

第壹,開發商的口頭承諾是否有效,不僅指雙方之間的書面合同,還包括雙方在談判過程中達成的壹些口頭協議。但是,壹旦發生糾紛,口頭承諾容易造成舉證困難,買家要證明開發商改變了這種承諾並不容易。如果沒有這些證據,買家就不能要求開發商履行其口頭承諾。針對這些問題,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把之前的口頭約定,如置業顧問的口頭承諾,作為購房合同的壹部分後再簽訂正式合同。但是,買家要求開發商這樣做通常是不可接受的。存在壹些問題,例如置業顧問是代理人,置業顧問在出售房屋時做出的壹些口頭承諾不被開發商理解,這導致買家很難在合同中要求書面承諾。因此,我們經常看到的是,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補充協議中往往有壹項聲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實際購房合同為準,之前的承諾和宣傳不構成合同的壹部分,對雙方沒有約束力。開發商通過這壹條款排除先前的承諾,為自己爭取主動權。因此,買房人在認定開業者虛假宣傳時,壹定要看清楚合同補充條款中是否有此補充內容,否則不容易受到法律的保護。第二,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怎麽辦?首先,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時,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如果購房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根據具體規定依法維權。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與買受人訂立的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出賣人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因此,如果開發商在妳起訴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則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如果開發商在妳起訴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建議購房者在買房時應審查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規避風險。從上面可以看出,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人不得對外出售房屋。妳可以先和開發商商量壹下。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要求退房或按約定支付賠償金。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壹致,應主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或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反映。事實上,口頭承諾往往得不到認可。因此,如果開發商的口頭承諾比較重要,建議將其寫入補充協議中,以免開發商將來否認,這自然會損害購房者的利益。現實中,如果開發商是預售期房,就必須先取得相應的預售資質,否則屬於違規銷售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