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社會組織的原則是什麽?
社會組織的原則是什麽?
為了幫助社會組織有效參與社會治理,有必要加強社會支持系統。由於“治理”是壹種政治與社會合作的互動行為,除了社會組織單方面參與的強烈願望外,政府還必須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創造機會、提供條件、搭建平臺、營造良好的參與生態環境,從而引導社會組織有序有效地參與。這就需要政府做好以下四項制度建設。

法律體系。社會組織為什麽要參與?參與什麽?如何參與?需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正是由於我們現有的壹些法律法規滯後甚至缺乏專門的法律規定,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在壹定程度上存在隨意性、無序性和不可持續性的問題。解決的辦法是加快調整壹些現有的法律法規,使社會組織能夠獲得認可和合法的地位和地位。我們甚至可以制定社會組織法、社會組織參與法、慈善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等新的法律,這將為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制度體系。重點要建立三項制度:壹是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化、體系化、規範化,為政府轉移職能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二是社會捐贈制度。通過社會捐贈稅收制度建設,打通社會資源向社會組織流動的通道,實現社會資源社會化配置新格局。第三是監管體系。關鍵是要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社會組織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讓各類社會組織規範運作。更重要的是,要及時發現社會組織壹些違反規則、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為,堅決將其驅逐出服務領域。

激勵制度。激勵制度是任何組織可持續發展和規範運作的重要條件。為了引導社會組織更高效地參與社會服務和社會治理,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社會組織評價和激勵體系。當前,最重要的是從兩個方面建立相關激勵措施:壹方面,需要制定合理的稅收優惠和更加靈活的財稅制度和激勵體系,使社會組織能夠輕松支出基本運營成本,積累壹定的營運資金(不壹定是分紅),激發活力,激活其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壹方面,要盡快解決社會工作者的地位、待遇、職稱和發展等問題,適當擴大社會組織領軍人才參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決策的範圍和程度,使壹些社會政策更好地反映和呼應社會組織和社會人才的發展訴求。當然,與此同時,也需要建立適當的懲罰機制和退出機制,將那些對社會有害而不是參與社會治理的社會組織從地方社會組織的行列中清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