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應該給冒名頂替者壹個免費學習的機會,同意嗎?
應該給冒名頂替者壹個免費學習的機會,同意嗎?
不是現任校領導的責任,但妳是現任大學的校領導。知道自己的錯誤,就能改正。知道自己的錯誤,就能改正。這是責任和擔當。現在按?沒有先例?忽略這件事是錯誤的!不關妳的事嗎?

時間飛逝,沒有精力學習。嚴懲經營者,整頓教育系統。為後面的同學打開壹條公平競爭的道路。萬事皆有始。問:為什麽山東理工大學沒有先例就不能開先例?避免以後出現類似問題,不知道該怎麽處理!這本身就是山東理工大學的問題,我們也不能推卸責任。

山東理工居然問沒有送的先例?校長,妳知道妳開了這個先例會收獲多少人心和口碑嗎?不是女生的錯,也說明當時妳的審核不嚴謹。現在這四個字送走了,等於打自己耳光。

理工大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取消的不是陳春秀的學籍,而是毛冒名頂替的所有待遇。然後正式給真正的陳春秀本人發壹份仍然有效的錄取通知書,這樣這份通知書就應該在16年前發給陳春秀了,發揮真正的使命把這個惡業陳春秀招進大學。

我們不能把事情想得這麽簡單。如果真的出現那種情況,山東理工大學只是把大家都套進了壹套衣服,山東理工大學已經取消了補錄的學籍,可見誠意。我個人認為應該啟動法律程序,根據責任大小將所有當事人繩之以法,然後再考慮山東理工大學的責任,因為山東理工大學的招生是對的,通知也已經發給了真正的陳春秀,但是陳本人並沒有收到。只有經過所有環節,錄取通知書才能通過。

當今社會,每個人都想上大學。這有什麽奇怪的?這就是社會的正能量。陳春秀16年前冒名頂替考上大學。現在陳春秀要求原錄取學校讓陳春秀繼續上大學,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學校應該給陳春秀安排和提供學習機會,合情合理。

本來就是山東理工大學考試不嚴的錯,為什麽不錄取別人?如果沒有這樣的先例,那有冒名頂替的先例嗎?如果有冒名頂替的先例,是否可以理解為學校壹開始就知道這個是假的?總之,學校無條件接收流離失所者。

沒有先例,是這個原因嗎?剝奪農家女上學權利的,是妳們的失職或者聯盟。妳必須負責讓真正有學習成績的陳春秀免費上學,彌補妳失去的良心。

我覺得山東理工大學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1,撤銷冒名頂替者的學籍、檔案、畢業證。並向警方舉報冒用他人證件和假證件的行為。並報山東紀委審查。2.山東理工學院認可16之前的錄取有效,然後給受害人補辦錄取通知書,恢復其學籍,讓其完成學業。在我看來,這件事的冒名頂替者或操作者可能涉及以下罪名:1,偽造公文、證件罪,非法侵吞國家財產罪(以非法手段取得學歷、工作、工資),侵犯他人名譽權罪,冒用他人身份罪。5、詐騙罪等。所以,先報警,再向紀委舉報。再次起訴。

重新了解現實意義不大。妳應該被授予學生證並參加畢業典禮。重點是追回補發的經濟補償金和法律責任。還有社會公正。學校沒有先例。可見這個學校沒有獨立精神。要為自己的學生開壹個先例,要贊美全世界。

山東理工大學負責被別人頂替,可能還有招生辦的人!最起碼原始檔案照片壹查,審核校對錯誤的責任就清楚了!免費為災民完成學業也不為過!山東理工大學的錯誤是把考試合格的不合格學生拒之門外,但真正合格的學生分數遠遠超過他們的分數。當他們發現自己錯了,還是堅持。負責審查入學資格的招聘人員應被追究責任,不能聽之任之。

我曾經認為高考對中國所有的學生來說都是壹場非常公平的競爭。但是現在好像有人有錢就能搞定壹切!高考泄露考題被判刑。是不是冒名頂替也要判,而且要重判!凡是和冒名頂替有關的都要重判!而且不能減刑保外就醫!同時,高校要認真考察新生!大學必須對冒名頂替者負責!

應該給受害者壹個重新入學的機會,她的大學夢應該已經實現了。上大學是每個年輕人的美好夢想,也是我們改變命運的必由之路。

在愛情裏可以這麽說,但在理智裏就不行了。陳當年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該校錄取。至於因為作弊沒有按時到學校報到,那是作弊者的責任。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學校只能通過看錄取通知書來識別應聘者的身份,而我們在目前的條件下是無法要求得到當時的工作的。即使是現在,學校也不是公安機關,無法權威認定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