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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系單有法律效力嗎?
工程聯系單和簽證單的區別如下:

1.工程聯系單用於甲乙雙方的日常工作聯系..甲乙雙方的聯系單反映了壹個項目的進度,是項目索賠等有力的證明材料。工作聯系單可以由甲方、監理、承包商等各方針對項目中某壹事項的工作聯系簽發。

2.工程簽證表是指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就費用補償、工期延長、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等達成的補充協議。應具有解釋協議的同等優先權;如果工程簽證與工程變更有關,必須與之對應,變更意向不能隨意修改。工程簽證單是甲乙雙方結算的重要依據..

3.工程聯系單的適用範圍是甲乙雙方的日常工作,工程簽證單的適用範圍是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的補充協議。

擴展數據

1,工程聯系單要求:

第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綜合考慮施工進度計劃和現場條件,加強施工前的圖紙審核等技術管理工作,及時在工程聯系單中說明需要提前協商或聯系的事項。

建設單位在工程聯系單中所列的工程名稱應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關於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或其他項目劃分和設置的規定,並說明各項目的特點。合同外擬新增工程、樁基等隱蔽工程的變更,必須報綜合單價和預算價。

建設單位提出的工程聯系單的格式應符合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的相關要求,並留出其他承包單位簽字蓋章的“壹致意見”欄。

第六條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意見、施工圖會審紀要和管委會的意見,及時提出工程聯系單,對施工圖中的缺陷進行修改和補充,避免延誤施工和引起糾紛和索賠。

2、工程簽證形式應遵循七項原則:

1.準確計算原則:工程量簽證如果是盡可能詳細準確地計算工程量,壹般只能簽工程量,不能簽工日數和機械臺班數。

2.實事求是原則:不能應用綜合單價(或定額單價)計算工程量的,只能簽工日數或機械臺班數,但應嚴格控制實際數,不得考慮其他因素增加工程量進行補償。

3.及時辦理原則:無論是承包商還是業主,都要抓緊時間及時辦理現場簽證,避免時間的推移造成不必要的糾紛,避免出現現場簽證日期與實際不符的現象。

4.避免重復原則:在辦理簽證時,壹定要註意簽證表格中的內容是否與合同承諾、設計圖紙、預算定額、費用定額、預算定額計價、工程量清單計價等內容重復。,重復項目不計算簽證費。

5.廢棄物回收原則:由於現場簽證很多是針對清障和措施項目,所以清障和措施項目中所有需要回收的材料或設備(如不回收,請註明)都要有回收單位簽字,回收單位出具證明。

6.現場跟蹤原則:為了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投資,承包商應在費用發生前,會同現場監理人員和造價審計人員到現場辦理費用較大的簽證(具體金額由業主根據工程大小確定)。

7.適度授權原則:區分簽證權限,加強簽證管理,簽證必須誰簽,誰簽,什麽形式有效等。必須在合同中規定。

參考:項目聯系人列表-百度百科

簽證表格-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