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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護照辦理流程
法律主體性:1。在海北州辦理護照需要攜帶哪些資料?1,壹張近期免冠照片和壹份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及其復印件;註:自2015年2月28日起,公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本。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外地戶籍等具體信息可電話咨詢,以當地警方最終回復為準。3.不滿16周歲的公民應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護照及復印件;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核同意出境的證明;5.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6.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由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並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明、本人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壹條為了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申請、簽發和管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權利和利益,促進對外交往,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第三條護照分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護照由外交部通過外交渠道向外國政府推薦。第四條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國人民、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第五條公民因定居外國、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法律客觀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有效期為五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五年。延期申請應在護照到期前提出。在國外,護照延期由中國外交代表機構、領事機構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外國機構辦理。在國內定居的中國公民護照延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在中國境內的公民出境前護照的延期,由原證件簽發地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