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的選舉要求是什麽?
在美國憲法中,對美國總統的資格主要有三個限制:第壹,他必須是出生於美國的公民,即他必須擁有美國的原始國籍,任何歸化的美國公民都不能擔任美國總統;第二,妳必須至少35歲;第三,在美國居住至少14年。後兩項資格要求引起的法律問題較少,而第壹項資格限制更為重要。這壹限制是原美國公民和通過加入美國國籍成為美國公民的公民之間在憲法權利上的唯壹區別。正是由於這壹規定,著名外交家和國際政治學者基辛格雖然曾經正式拜會美國國務卿,政績卓著,頗有名氣,但作為壹名歸化的猶太移民,他不僅可以競選美國總統,還可以繼任美國總統。根據美國憲法和法律,當總統被罷免、去世或辭職時,副總統將繼任總統。如果沒有副總統,下面的繼任順序是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國務卿和其他內閣部長。盡管這是法律規定的,但接替總統擔任國務卿的機會幾乎不存在。然而,即使輪到基辛格,也不可能當總統,因為任何當總統的人都必須有當總統的資格,否則他可能當不了總統。至於壹個父母是美國公民但出生在國外的美國公民是否有資格擔任美國總統,這仍然是壹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因為到目前為止,這個問題還沒有在美國的政治議程上被現實地提及。美國學者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意見:“是”和“不是”。對於這類問題,美國最高法院壹般將其作為“政治問題”處理,以避免對其做出司法裁決,而是將其留給選民回答,即選民是選舉還是拒絕這樣的公民擔任總統是對這類憲法規定的最終解釋。當然,以上三個資格只能是做總統最基本、最起碼的條件。因此,壹些美國人認為只要符合這三個條件,每個美國人都可以成為總統,有些人甚至想以嚴肅的方式競選總統。這顯然是天真的。要成為美國總統,其實還有很多其他重要條件。首先,他必須具備領導美國這樣壹個資本主義超級大國的政治能力,這意味著他必須與各種大財團、公司和強大的利益集團建立政治聯系,並充當他們的內外政策代言人。只有這樣,他才能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否則,沒有人能夠承擔選舉所需的巨額費用。同時,他必須與兩大政黨之壹建立關系,在黨內建立廣泛而密切的聯系和政治基礎,並爭取被提名為某壹政黨的總統候選人。其次,他必須有管理政府的能力。在踏上白宮之路之前,美國歷史上大多數總統都有長期的競選和政治經驗,並擔任過民選或任命的公職,如州議員、國會議員、州長或其他政府官員。根據壹些美國學者的分析,“美國總統的典型經歷是,他們在公共職位上受過長期訓練,壹般在二三十歲時就開始擔任美國政治體系中的低級職位”,如縣行政官員、市議會議員、市檢察官等等。【3】第三,在美國這樣的資本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國家領導人,必須熟悉法律。威爾遜總統曾說:“我選擇的職業是政治,我的職業生涯始於律師。我開始了這份職業,因為我知道它會帶來另壹份職業。”【4】在歷任美國總統中,有相當壹部分人學習過法律或從事律師職業。據統計,從華盛頓到克林頓的465,438+0位美國總統中,有29人學習過法律,占765,438+0%(早期,除了上大學法學院外,在美國學習法律的另壹種方式是在律師事務所跟隨著名律師),其中26人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