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二個孩子隨母姓的好處和優勢:
1.現在女性已經成為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是很自然的。最初,法律承認孩子應該隨母姓。
2.支持壹個隨父姓,壹個隨母姓,但需要提前商量好具體順序。
3.女方家人也有“延續香火”的想法。孩子隨母姓是可以理解的。
生二胎隨母姓的弊端和弊端;
1,兩個同姓的孩子會增加親近感,外人壹看名字就知道是壹家人。如果把姓氏分開,感覺不像壹家人,將來填寫家庭成員學習和工作時會特別不方便,容易產生誤解。
2.事實上,二胎飽受母姓之苦,但他們不得不感激男方家庭,因為在他們的意識中,冠姓的權利自然屬於男方,而母姓是男方賦予的。
3.隨著雙方的姓氏,雙方的老人會在情感上偏向隨自己姓氏的孫子孫女,這很容易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
相關法規:
《民法典》第1015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選擇其他直系長輩和血親的姓氏;因法定贍養人以外的人的贍養而選擇贍養人的姓氏;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循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在我國傳統文化中,姓氏原則上隨父姓或母姓,這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意願和現實。同時,考慮到社會實際情況和公民觀念的進步,自然人如有正當理由可以選擇其他姓氏,但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根據《民法典》,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換句話說,自然人可以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並通過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獲得壹定的物質利益。
姓名權被商業利用的現象越來越多,特別是特定領域名人的姓名。除了他們自己的財產價值外,他們還可以通過允許他人在特定範圍內使用它們來提高其價值並產生經濟利益。
此外,《民法典》還規定了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店名、姓名縮寫等。,具有壹定的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引起公眾混淆的,應當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姓名權保護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