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2023年《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最新規定
2023年《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最新規定
2023年《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最新規定如下:

1.夫妻壹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在婚姻關系確立之前,夫妻是沒有法律聯系的獨立民事主體,任何壹方所欠的債務當然是其個人債務。婚前個人債務仍然是婚前個人債務,即使它發生在婚後由於行使撤銷權或承認無權代理或實現了所附的停止條件;

2.協議由個人在婚姻中承擔的債務。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同壹生活所負的* * *債務可以約定為個人債務。但是,該協議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否則無效。而且,夫妻之間就同壹債務作為個人債務的約定只對夫妻雙方有效,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同意該約定,否則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同意該約定的,夫妻對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3.夫妻欠債不還。夫妻雙方簽字壹致或壹方事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4.夫妻壹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債務。無論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配偶任何壹方都有權完全獨立地支配其個人財產。夫妻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應為壹方的個人債務,但夫妻明確約定為同壹債務的除外。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經營期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影響該債務作為壹方個人債務的性質,因為壹方自願將經營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是對壹方自有財產的處分,不需要法律加以限制或附加條件;

5.夫妻壹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另壹方事後不知情且未追認。該業務活動產生的債務是壹方的個人債務。因為從事經營活動需要的資金數額比較大,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壹方不得擅自決定,這超出了夫妻家事代理權的範圍。

離婚後,夫妻債務按以下方式處理:

1.如果債務是原夫妻的個人債務,即使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離婚後仍應由個人償還。在審判中,法院可能只會將個人列為被告,並命令他償還債務。對於配偶個人債務的認定,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個人單獨借的,並且確實由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舉證責任壹般應由債權人承擔,如需證明其個人使用,壹般應由其配偶承擔;

2.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可以根據離婚方式、對債務的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由壹方或雙方共同確定。

綜上所述,婚前個人債務即使因行使撤銷權或承認無權代理或附停止條件的成就而發生於婚後,仍屬婚前個人債務。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同壹生活所負的* * *債務可以約定為個人債務。但是,此協議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否則協議無效。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 * *所負債務相同,且夫妻* * *雙方簽字壹致或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的,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 * *。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所負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雙方* * *生活、* * *生產經營的,或者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