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進小城鎮建設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在規劃小城鎮時,該地區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就業是壹項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勞動者提供下列服務:
1.就業政策和法規咨詢;
2、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3.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4.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援助;
5.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6.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綜上所述,國家實行統籌城鄉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統籌城鄉的就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進小城鎮建設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在規劃小城鎮時,該地區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就業是壹項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有序向不同城市轉移就業;勞務輸出地和輸入地人民政府應當相互配合,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