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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教育局電話
樂山市教育局咨詢熱線:0833-2434150。

單位職能:根據《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樂委發〔2010〕12號)規定,設立樂山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為樂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壹)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公布;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集、教育撥款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指導和管理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實施。對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提出意見,配合物價、財政部門規範學校收費,治理各種亂收費。負責全市勤工儉學管理工作。

(四)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及與港澳臺地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指導全市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學、體育衛生和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保護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保護其合法權益。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依據編制標準,指導各類學校核定教職工編制和崗位設置;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招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培訓、繼續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七)協調管理全市中小學校長的選拔、任用和培訓工作;承擔管理權限範圍內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和任免。

(八)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承擔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委員會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規劃和指導全市教育研究和教育研究成果推廣工作,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技術裝備和遠程教育的規劃、發展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