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為月平均工資乘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月數乘以二。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企業在雇用任何員工時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員工惡意索要雙倍工資,法院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員工惡意索要雙倍工資,法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2、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3.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