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秘密的機關和單位應當在發現後24小時內向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保密局和區政府書面報告。《舉報泄露國家秘密行為規定》規定,泄露秘密的機關、單位應當在發現後24小時內向有關保密工作部門或者機構書面報告。
《國家秘密報告條例》第三條規定,泄密的機關、單位應當在發現後24小時內向有關保密工作部門或者機構書面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1,泄露1以上絕密國家秘密的;2、泄露國家機密2件(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4.向境外機構、組織和人員泄露國家秘密,對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防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5.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絡方式向公眾傳播或者散布國家秘密的;6.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利用職權指使他人泄露國家秘密的。7.泄露國家秘密謀取私利的;8.其他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機關、單位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或者可能泄露的,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並在24小時內向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