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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環保措施
法律分析:我國正處於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在經濟建設過程中,人們往往忽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導致城市生態環境失衡,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健康,並使環境治理問題逐漸成為社會各界關註的焦點。分析了我國城市環境汙染的現狀,從幾個方面提出了城市環境汙染的控制措施。

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措施;

1,增強居民環保意識。

2.優化城市發展規劃。

3.加強環境保護監管。

4.加大環境治理投入。

5.采取有針對性的對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責任的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和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