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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評論服務管理條例》是什麽時候生效的?
互聯網環境是虛擬的,因此許多網民認為他們可以隨意發表評論,甚至發表虛假言論。針對這壹現象,相關貨架主管部門制定了《互聯網帖子評論管理規定》。條例出臺後,如果網民發布虛假言論,將受到相應處罰。《互聯網帖子評論管理規定》何時實施?

壹、《互聯網評論服務管理規定》

第壹條為了規範互聯網評論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評論後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評論發帖服務,是指互聯網網站、應用程序、互動交流平臺以及其他具有新聞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功能的傳播平臺,以發帖、回復、留言和“彈幕”等方式向用戶提供發布文字、符號、表情、圖片、音視頻信息的服務。

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評論服務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跟帖評論服務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各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管理制度,依法規範各類傳播平臺的帖子評論服務行為。

第四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提供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相關的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帖子評論,應當報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

第五條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壹)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用戶提供發帖評論服務。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收集、使用規則應當公開,明確說明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征得被收集者同意。

(三)提供新聞評論信息,應當建立先審後發制度。

(四)提供“彈幕”評論服務的,應當在同壹平臺和頁面上提供相應的靜態信息內容。

(五)建立健全事後審查管理、實時檢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信息,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開發帖子評論信息安全保護和管理技術,創新帖子評論管理方法,開發和使用反垃圾郵件管理系統,提高垃圾處理能力;及時發現帖子評論服務中的安全缺陷和漏洞等風險,采取補救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七)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審計編輯,提高審計編輯的專業素質。

(八)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數據支持。

第六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與註冊用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帖子評論服務和管理規則,履行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告知義務,有針對性地開展文明在線教育。

評論後服務用戶應當嚴格自律,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尊重公序良俗,不得發布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發布的信息。

第七條話題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基於錯誤的價值取向,選擇性刪除或者推薦話題評論,幹擾社會輿論。

帖子評論的服務提供者和用戶不得使用軟件、雇傭商業機構和人員傳播信息、幹擾帖子評論的正常秩序和誤導輿論。

第八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警告、拒絕發布、刪除信息、限制功能、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措施,並保存相關記錄。

第九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用戶分級管理制度,對用戶的帖子評論行為進行信用評價,根據信用等級確定服務範圍和功能,將嚴重失信用戶列入黑名單,停止向黑名單用戶提供服務,並禁止其通過重新註冊使用帖子評論服務。

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建立評論後服務提供者信用檔案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定期對評論後服務提供者進行信用評價。

第十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公眾投訴舉報違法信息制度,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受理和處理公眾投訴舉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按照職責對舉報受理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壹條帖子評論服務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未完全落實、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約談;線程管理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十二條互聯網評論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17 10 1起施行。

二、《互聯網評論服務管理條例》實施時間是什麽時候?

從以上信息我們可以得知,《互聯網評論服務管理條例》的實施時間是今年的10月1日。

這與民法通則的實施時間相同。當時,法律實施後,網絡後臺人員需要審查帖子上的評論才能發布。當有關部門調查案件時,後臺人員也需要提供相關技術支持,這對維護網絡秩序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