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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對聯
“每殺壹條狗,妳就是壹個學者。”這是明代詩人曹學佺的壹副著名對聯,意思是說大多數忠於自己忠誠的人都是從事卑微職業的普通人,而有知識的人經常做違背良心和背叛友誼的事情。

根據記載,作者曹學佺之所以有這種感覺,是因為他在審理壹個案件時看到了人性的冷暖和世態炎涼。後來這個故事在民間永遠流傳,背後的真相發人深省。

明朝天啟年間,實際上朝廷已經處於內憂外患之中。由於明朝在萬歷時期的薩爾滸之戰中戰敗,努爾哈赤壹戰成名,成為明朝的強敵。同樣是烏煙瘴氣,以宦官集團為首,九歲的魏忠賢,在朝廷中獨攬大權,獨斷專行,再加上天災不斷,百姓苦不堪言。

然而,盡管人民飽受苦難,皇室和貴族的生活卻驕奢淫逸。他們經常欺壓百姓,勒索錢財。當時流行壹種鬥狗遊戲。奴隸利用他們的主人強大的力量,經常支配甚至釋放惡毒的狗來傷害人取樂。廣西天高皇帝遠,那裏的皇親國戚更是肆無忌憚。

壹天,皇室的奴隸又感到無聊,於是他帶著惡狗在街上遊蕩,看到路上行人熙熙攘攘,於是邪惡從他的心開始,並釋放了惡狗隨意咬每個人。當每個人看到那條惡狗過來時,都感到絕望並痛苦地抱怨。壹只惡狗撲倒了壹個避不開的書生,接著幾只惡狗跑了過來,其中幾只騎在書生身上咬了他壹口,眼看書生瞬間就要死去。

這時,壹個殺豬販子從人群中沖了出來,手裏拿著壹把殺豬刀,壹刀將狗的頭砍了下來,秀才得以活命。但是站在壹旁看笑話的王室奴隸並不高興。妳為什麽殺了我們主人的狗,壹個殺豬的老百姓?有這樣的法律嗎?於是,奴隸態度堅決,把殺豬販子綁了起來,帶他到官府要求以命賠償。

此時,曹學佺正在廣西右參議院工作,碰巧聽到了這個案子。問清前因後果後,他不畏強權,大義凜然地裁定屠夫無罪,由皇室賠償書生的醫藥費。我花了很長時間向皇室展示這壹判決,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曹學佺確實沒有什麽可拿的,所以他秘密賄賂了學者,然後脅迫他,迫使學者改變供詞,說他是鬥狗主人的好朋友,那天他正在和鬥狗玩耍。我不知道壹個屠夫從旁邊走來,壹刀殺死了狗,要求屠夫為鬥狗償還生命。

在此案的二審中,堂下書生因害怕皇室的影響而背叛屠夫,當場改變了供詞。曹學佺聽了,勃然大怒,罵道:“人證物證都在,這個屠夫救了妳的命,妳卻不想報答他,還想殺了他,還謊稱妳和狗是朋友。就算上帝能容忍妳,我也不能容忍妳!”於是曹學佺下令派人把那個學者拉出來用棍子打他。這位學者無法忍受這種痛苦,所以他自然承認了皇親國戚的陰謀,如何脅迫和賄賂他,至此案件終於大白於天下。

聽完這個案子後,曹學佺感慨萬千,於是大筆壹揮,寫下了“屠狗者多為學者”的千古傳奇。這個故事,伴隨著曹學佺正直的為官態度,在民間廣為流傳。

這句諺語實際上的意思是,忠於他人的人大多從事卑微的職業,而有知識和文化的人經常做壹些失去良知的事情。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這句話有些偏激,所有的讀書人都是傷透了心的人,並不代表沒有知識和文化的人都是正義的。但我們從另壹個角度理解它,恰恰是因為我們從未讀過書,我們經常簡單而真誠地考慮問題。那些見不平就喊的俠客,都是有氣質的人,從來不會想太多。而讀書多的人難免會三思而後行,不會沖動拔刀相助。

作者

曹學佺(1574-1646),明代官員、學者、藏書家,閩中十子之首。這個詞可以開始,這個詞尊重生命。它叫燕澤,又叫石倉居士、西峰居士。它來自福建省福州地區後關縣唐紅鄉。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曾任四川右翼政治代表、按察使、廣西參議等職。他因寫野史得罪了魏忠賢黨,被非法撤職,在家住了二十年。清軍入侵福建時,曹學佺沐浴香湯,整理衣冠,在鳳姐李氏家中自縊,死前留下壹副絕望的對聯:“生前壹支筆,死後壹根繩。”另壹個故事說他在孤山湧泉寺上吊自殺。曹學佺死後,他的家被清軍抄了,家人被捕,書籍被清軍搶走。清乾隆十壹年(1746),即曹學佺逝世壹百年後,清政府追贈他為“忠義節”。

曹學佺壹生研究文學、詩歌、地理、天文、禪宗、性情、諸子百家等。他特別擅長詩歌,寫抒情詩是他的專長。他壹生寫了30多本書。據說在林則徐府邸“七十二峰樓”的大廳裏,懸掛著曹學佺的《宋振圖》。壹步壹步,洗春詩軸,下筆如行雲流水,抑揚頓挫,得晉唐之風尚,又顯君子之大氣之溫婉,從容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