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兩個責任”:
2.食品安全保證責任制:
安全包保責任制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廣泛推行的壹種責任制。簡單來說就是:承包妳負責的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保證措施和經濟獎懲考核辦法,確保完成;經組織審查批準後,將予以實施。未完成擔保責任的,必須按規定接受考核和處罰;如全面完成擔保責任,將按規定兌現獎勵。該方法用於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對不稱職者,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停學、降級、調動、開除等處分。如果妳想全面了解細節,妳可以查閱當時做得很好的典型的“首鋼安全包幹制”的具體內容。
食品安全保證責任制,即:
(1)落實責任清單制度(要求市、縣、鄉、村四級黨政領導幹部與相應企業建立分級分層責任清單制度);
(2)落實任務清單制度(包保黨政領導幹部要督促企業做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常態化防控、強化應急處置、加強宣傳培訓”四個方面工作);
(3)落實督查清單制度(要求省市縣鄉建立督查組,對包保幹部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4)建立責任任務承諾書制度(規定包保幹部與本級黨委政府(食安委)、村支部(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任務承諾書,明確包保主體,承諾履行職責、確保完成任務)。
具體內容:2022年9月22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力量終端有效工作機制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實的意見》。《意見》要求各地食品安全委員會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意見* * *分為五個部分:
雙成員制(僅供參考):
食品安全總監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在日常工作中,我主要承擔以下六項職責:
1.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制定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員工健康管理、供應商管理、進貨查驗、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追溯體系建設、投訴舉報和處理等食品安全要求,組織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食品安全責任制有效落實。
2.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責任。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定期組織食品安全自檢,評估食品安全狀況,及時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食品安全工作並提出改進措施,預防和糾正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隱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實施食品召回。
3.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責任。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制定符合預防和處置食品安全事故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組織應急演練,確保企業相關人員熟悉處置流程和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擴散,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設施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履行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義務,並向事故發生地縣級市場監督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食品安全人員的組織和管理職責。管理、監督和指導本企業食品安全員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員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5.配合監管部門的職責。履行食品安全總監法定義務,接受並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如實提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相關信息。
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安全總監的其他職責,以及公司對食品安全總監的其他補充要求。
附件2
食品安全官員守則
(參考模板)
食品安全員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對企業食品安全總監或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應重點關註以下六個方面:
1.做好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督促落實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實施精準投料控制、實施生產經營過程關鍵環節控制,以及加強食品儲存、運輸和交付控制等管理要求。
2.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檢查企業食品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食品安全崗位要求、食品安全流程制度、食品安全培訓制度、食品安全責任等。;管理和維護企業食品安全生產經營過程的記錄,包括但不限於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食品銷售記錄等資料的落實情況;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做好本企業相關資料的保存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以及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並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4.做好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管理。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企業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記錄和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和衛生狀況。嚴禁本企業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制度,從事接觸直接進口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及時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保持個人衛生,落實洗手、穿戴清潔工作服、工作帽等各項衛生要求。
5.配合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該企業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便於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安全人員的其他職責,以及企業對食品安全人員的其他補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