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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疫情防控通知第二十條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國家疫情防控通知第二十條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黨中央對進壹步優化防控工作的20條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折不扣把各項優化措施落實到位。

對密切接觸者,將“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將實行代碼管理,不得外出。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0、2、3、5天的65438+分別進行核酸檢測,對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0、3天的65438+分別進行核酸檢測。

及時準確研判密切接觸者,不再研判密接。

將中高風險地區溢出人員“7天集中隔離”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期間實行打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的第1、3、5和7天,分別進行了1次核酸檢測。

將風險區域由“高、中、低”調整為“高、低”,最大限度減少管控人員數量。原則上將感染者居住的區域、活動頻繁、疫情傳播風險高的工作場所和活動場所劃定為高風險地區,高風險地區壹般以單位和建築物為單位劃定,不得隨意擴大;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的其他地區被指定為低風險地區。高風險地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感染病例,降為低風險地區。符合解封條件的高風險地區要及時解封。

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員工由“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實行編碼管理,第1、第3、第5天分別進行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未發生疫情的地區,嚴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和重點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壹般不按行政區域進行全員核酸檢測,僅在傳染源和傳播鏈不明確、社區傳播時間長的情況下進行。制定規範核酸檢測的具體實施辦法,重申並細化相關要求,糾正“壹日兩檢”“壹日三檢”等不科學做法。

取消入境航班熔斷機制,將登機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調整為1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對於入境的重要商務人員和體育團體,將在不隔離的情況下運送到閉環管理區,並開展商務、培訓和比賽等活動。在此期間,它們將由代碼管理,並且不能離開管理區域。中方人員需在進入管理區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強化免疫,並在完成工作後根據風險采取相應的隔離管理或健康監測措施。

明確入境人員陽性標準為核酸檢測Ct值為35,解除集中隔離時核酸檢測Ct值為35-40的人員進行風險評估。如果他們過去感染過,在居家隔離期間將“每三天檢查兩次”,並對他們進行代碼管理,不得外出。

對入境人員由“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實行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員在第壹入境點隔離後,目的地不得再次隔離。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0、2、3、5天的65438+分別進行核酸檢測,對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0、3天的65438+分別進行核酸檢測。

加強醫療資源建設。制定分級診療方案、不同臨床嚴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標準、各醫療機構疫情情況和醫護人員感染處置方案,做好全體醫護人員培訓工作。做好醫院床位和危重癥床位準備,增加救治資源。

有序推進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制定加快疫苗接種計劃,加快提高疫苗接種覆蓋率,特別是老年人的接種率。加快具有廣譜保護作用的單價或多價疫苗研發,推動依法依規審批。

加快新冠肺炎治療相關藥物的儲備。做好供應和儲備工作,滿足患者用藥需求,特別是重癥高危和老年患者的治療需求。重視中醫藥獨特優勢,做好有效中藥方劑儲備。加強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

加強重點機構和重點人群防護。摸清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孕婦、血液透析患者等群體底數,制定健康安全防護方案。優化養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等弱勢人群集中場所管理。

落實“四早”要求,減少疫情規模和處置時間。各地要進壹步完善疫情多渠道監測預警和多點觸發機制,對跨省外出務工人員開展“落地檢查”,依法及時報告感染者,第壹時間做好風險人員管理,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避免擴大戰線、延長時間。我們絕不能觀望,走自己的路。

加大對“壹刀切”和層層加碼問題的整治力度。地方黨委和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嚴格執行國家統壹的防控政策。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停學、停課、停產、阻斷交通,擅自采取“靜音”管理,擅自封控、長期解封,擅自停診。加大通報和公開曝光力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充分發揮各級整改問題專班作用,高效收集、移送舉報線索,督促地方及時整改。衛生健康委、疾控中心、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等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行業系統的監督指導,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發揮了震懾作用。

加強對封閉隔離人員的服務保障。各地要成立生活物資保障工作專班,及時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封閉社區配送、區域聯合供應等預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儲備。全面梳理社區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掌握獨居空巢老人、困境兒童、孕產婦、基礎疾病患者等重點人員情況,建立疫情期間重點人員清單和需求清單。優化封閉區域終端配送,明確生活物資供應專項力量,在社區劃出固定接收點,打通配送“最後壹米”。指導社區與醫療機構、藥店建立直通熱線,為社區配備專車,做好服務接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應急救援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咨詢,確保居民治療用藥需求。做好隔離管控人員的心理疏導,加大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的關心幫助,解決好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

優化校園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協同機制,通過聯防聯控強化校園疫情應急處置保障,優先做好校園轉運隔離、核酸檢測、流調溯源、環境消殺、生活物資保障等工作,提高學校應急處置能力,支持學校快速應對疫情。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和教育部門各項防控措施,堅決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決不能加大管控力度。教育部和省、地、市教育部門牽頭成立工作專班,對校園隨意關閉、關閉時間過長、長期不線下教學、生活保障不到位、師生員工家屬管控要求不壹致等突出問題進行排查並督促整改,對防控不力、防疫過度等問題進行整改。各級教育部門設立投訴平臺和舉報電話,及時接收、轉辦和回復,建立“投訴即辦”機制,完善快速反應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反饋機制,及時推動解決師生燃眉之急。

落實企業和工業園區防控措施。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成立工作專班,摸清轄區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底數,制定“壹企壹策”“壹園壹策”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實企業和工業園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從企業、園區管理到車間班組、壹線員工的疫情防控專職責任制,細化各環節、各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嚴格檢查返鄉人員的疫情相關風險,並在返崗前確認其健康狀況。加強關鍵崗位、關鍵工序員工的生活、防疫和崗位準備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員管理措施,嚴格社會人員準入管理。疫情期間,要全力保障物流暢通,不得要求事關產業鏈大局和民生保障的重點企業停產,實行“白名單”制度。

分類有序,做好滯留人員化解工作。疫情發生地要及時準確劃定風險區域,對不在高風險地區的外國人評估風險後允許其離開,避免滯留,做好返程防護。滯留人員較多的地方,要制定專門的救助方案,加強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協作,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做好安全安排。交通、民航、國鐵等單位要積極給予運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強大局意識,不得拒絕接收滯留人員返回,並按要求落實返回人員防控措施,避免疫情外溢,不得加大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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