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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禮讓行人標準
車內行人禮讓標準:

1,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

2.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禮讓停車;

3.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應當避讓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由於其速度快,壹旦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將會造成嚴重後果。法律是以人為本的,對行人提供禮讓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避免壹些事故的發生。

機動車不禮貌行人的處罰標準如下:

1.機動車遇行人過人行橫道未停車的,將被罰款,記3分;

2.機動車通過沒有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未禮讓行人的,處以罰款,記3分;

3.轉彎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的,處以罰款,記3分。

下列情況被認為是對行人不禮貌:

1,路口右轉時,遇到直行的行人不禮貌,車輛不等行人通過;

2.在人行道與路口安全島之間的斑馬線上,車輛右轉遇到行人時,等待行人通過是不禮貌的行為;

3.機動車通過沒有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提前觀察,預測行人。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按喇叭或者行人和車輛壹起在斑馬線內,行人在機動車前面,則被認為是不禮貌的行人。

不禮貌行人的定義標準:

1.行人在道路右側人行橫道內行走,未能到達道路中心線時,道路左側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減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過人行橫道;

2.行人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分離線外等候,不進入機動車道的,機動車甲、乙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減速通過人行橫道;

3.行人穿越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進入上述位置屬於違法行為,機動車A、B未停車讓行,應當予以處罰;

4.行人沿人行橫道進入機動車A所在車道後,機動車B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減速通過人行橫道;機動車A違法,不停車應受處罰。

5.行人在道路中心線等候,不進入機動車A、B所在車道,機動車A、B不停車讓行,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

6.行人越過道路中心線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機動車不停車讓行,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

7.道路中間被綠化帶隔開。行人在道路中間停車區等候的,機動車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減速通過人行橫道。

總結壹下,汽車禮讓行人的標準是,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要減速慢行;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禮讓停車;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應當避讓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由於其速度快,壹旦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將會造成嚴重後果。法律是以人為本的,對行人提供禮讓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避免壹些事故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3分:

(壹)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七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及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但未達到5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校車、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四)駕駛機動車不超車、不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駕駛機動車在前方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駕駛機動車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以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駕駛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不減速、停車或者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九)駕駛載貨汽車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不滿5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十)駕駛未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壹)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停車後,未按照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示標誌的;

(十二)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道路客車、旅遊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

(十三)校車上路行駛前,未檢查校車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路行駛的;

(十四)駕駛貨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