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背上的法庭》像壹個故事,也像壹部紀錄片。影片記錄了馮法官、楊阿姨和阿洛下鄉執法的過程。與其說是打官司,不如說是調解鄰裏之間的瑣事。生活在邊陲腹地的人們對法律沒有概念。在他們看來,能夠幫助他們解決那些他們無法解決的矛盾和麻煩的是法律。這與真實的法律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判決沒有對錯,模棱兩可的對錯成了在農村漂泊20多年的馮法官與初出茅廬的阿洛之間的沖突,也是農村與現代社會脫節的真實寫照。
他們都講鄉村故事。與《那山那狗的人》這種“從頭到尾淡淡的敘事,壹幅漂亮的水墨畫和壹種溫暖的感覺”的電影相比,《馬背上的法庭》給人的第壹印象很不舒服。在寧蒗縣拍攝的這部電影中,山區光禿禿的,空氣霧蒙蒙的,村莊很悲慘。雲南沒有好風景。從場景到人物,導演並沒有打算用美麗的鏡頭來講述它,而只是闡述了壹個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成立的流動法院努力在舊規則和判例之間保持平衡。在這幾十年裏,現代城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沒有時間像在這些偏遠地區那樣緩慢地流動。
流動法庭的誕生是舊規則和新法律的結合。
“馬背上的法庭”的原型源於壹幅畫。圖為重慶奉節縣兩級法院的執法者,穿梭在江面上的鋼絲上,背著法院雙肩包,手持國徽,向著遠方的村莊滑行。《繩子上的法庭》、《草地上的法庭》、《漁船上的法庭》和《背包上的法庭》...偏遠地區法治的完善和普及,離不開這些法官的長途奔波。
在廣袤的中國大地上,有交通無法到達的地方,但沒有這些執法者無法走進的土地。“馬背上的法庭”更像是壹個流動的符號,讓舊的規則和新的法律能夠更加和諧地結合起來,也讓生活在貧瘠土地上的人們能夠迅速適應新時代社會法治建設的發展。
歷經數千年變遷的古代法律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適應性。在法律制度的發展中,占據中國廣闊領土的農村地區繼承了中國傳統的家族式和鄉鎮式法律模式。舊時族長和宗廟的絕對權威以及自古以來對讀聖賢書者的崇拜,逐漸形成了無訟觀念。在村民們看來,能解決自己煩惱的不是政府,而是族長或鄉賢。
隨著新中國的成立,村莊法治從最早的宗法制度走向以地緣關系和利益為中心的契約式鄉村法治,即有人曾提出的“半熟人社會”,從宗族控制走向熟人控制是歷史發展的趨勢。“半熟人社會”是法治秩序、人治秩序、規則秩序和宗法秩序交織在壹起的混亂狀態,是中國農村轉型時期的壹種臨時性社會形態。在“半熟人社會”中,鄉村法治主要面臨三大治理難題:壹是法律的普遍性與特殊性、主國法律與傳統宗族規制的沖突;二是國家法治與村民自治的沖突;第三,農民的公民權利得不到保障。
這壹點在影片中也有涉及。在阿洛的婚宴上,壹群人怒氣沖沖地沖了進來。原來阿洛的老丈人宰了別人家的羊,而宰羊的原因是別人家的羊糟蹋了自家的莊稼。老丈人說他完全按照農村公約做的,沒有錯。阿洛猶豫了壹次又壹次,但他還是說老丈人錯了。暴風雨再次爆發,婚宴中途停止。
通過這壹場景,我們也意識到,法律與鄉村公約或民間習俗之間的矛盾時有發生,而流動法院的誕生正是為了調節法理學與舊治理之間的沖突,使兩者得以融合發展。
認為《馬背上的法庭》是壹部主旋律正能量電影的想法是錯誤的。本片無意“宣揚”或“歌頌”這些執法者,而是更清晰地反映了鄉村法治發展中的艱難與困苦。
第二,在遙遠的地區,執法者在理性和法理之間難以平衡。
在新任法官羅曉看來,這次執法之旅簡直是無稽之談。從法庭場景的布置到案件的審理,沒有什麽能與法律合得來,更不用說法律的莊嚴了。羅曉更不能理解的是老馮的執法行為和判斷方法。
嫂子分罐子,老馮砸罐子自己掏錢,讓嫂子再買壹個。豬拱了鍋山,也就是祖墳,原告態度堅決。老馮提出原告也牽著豬給被告的祖墳拱壹次,被告氣急敗壞。老馮勸他花錢買了壹頭豬,辦了壹個儀式。女人欠錢,老馮再壹次自己掏錢。
老馮和阿洛的矛盾發生在阿洛帶著媳婦離開之後。
阿洛的婚宴上,因為壹只羊被毀了,阿洛帶著媳婦離開了,所以村裏的人不再信任老馮。老馮和阿洛的矛盾再次爆發。阿洛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不幫助幫派中的親戚是法律的正義。然而,老馮指責阿洛帶著兒媳離開,損害了法院工作人員的形象,導致村民不再願意信任法院並去法院訴訟。
阿洛又帶著他的媳婦跑了,再也沒有回來。在阿洛眼裏,老馮沒有法官應有的尊嚴。他只是充當和事佬,繼續混日子。法律的對錯已經變得模糊不清。村民們認可老馮而不是法律。所以阿洛直言,老馮付出的是自己的形象和自己的面子。
阿洛所說的並不完全錯誤,但阿洛並沒有認真理解法律與村民之間的關系。在偏遠的農村,物質匱乏,信息閉塞,所以村民們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生活上。在普通人眼中,壹個只值2.5元的罐子可能沒什麽大不了的,但對於那裏的人來說,那個罐子是壹個重要的財產,不能放棄。因此,有時以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嘗試比法律更重要。因此,老馮在人民感情和法律之間的博弈,如果說是為了他自己,倒不如說是他的責任,也是他對國徽的承諾。
老馮唯壹壹次生氣是在馬和國徽壹起被偷的時候。馬不見了,國徽被困在壹片草海中。老馮想都沒想就沖了進去。壹旦他陷入草海的沼澤中,人們很可能會死去。村民們不明白老馮對國徽的重要性。老馮說,這就像妳的佛。
國徽在村民心中壹下子上升到了壹個神的位置。合力把國徽請出草海,洗凈,掛在高處,點起篝火,雙手合十祈禱。這個時候,國徽在村民心中就是壹個神,可以保佑老百姓的安康。這是法治覆蓋的最遠的地方。扭曲的法理和當地民俗交融在壹起。法理和人情之間脆弱的平衡是這些執法者在流動法庭上不得不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有時候,可能無法用法律條款來判斷對錯,這涉及到人們的感受,需要他們的考慮。
這場篝火的祈禱,摩梭人虔誠地觸摸著國徽,讓我們體會到老馮對民情的理解和對情與法之間大小的把握。此時此刻,法律就像燃燒的火焰,散發出最真實的力量。法律存在的意義不是為了懲罰,而是讓生命值得敬畏和自律。
維持這種微弱的平衡有多難?老馮手裏拿著酒杯對阿洛的兒媳婦說的那句話道盡了辛酸:嫁給壹個宮廷男人是件苦差事。老馮的妻子和孩子,遠離他,在蜿蜒的大山裏走了20多年,最後,他們孤身壹人。
如果說老馮代表著傳統,那麽阿洛代表著現代。
年輕壹代的崛起和新思想與舊習俗的碰撞是矛盾和新生。
影片開頭的法官楊阿姨雖然才四十多歲,但由於法官的專業性和壹刀切,她被迫退休。她不是楊阿姨,而是法學畢業生阿洛。在阿洛結婚時的婚宴上,阿洛和新娘穿上了新西裝和婚紗,而村民們還穿著傳統服裝。
阿洛和他的妻子展示了社會的必然進步,但在這種進步中存在著許多矛盾。這些年輕人正在吸收新時代的潮流,他們已經與家鄉的舊習俗格格不入了。阿洛已經被舊習俗打敗了,他拒絕審理“豬拱罐罐山”的案件,認為這是封建迷信。阿洛在當地習俗和法律之間選擇了法律,這對他來說是正確的事情,但這引起了老丈人的極度不滿,婚禮被迫停止。
阿洛的優越感源於他自己先進的思想。然而,他完全否認過去,只向前看。他忘了,廣大偏遠地區不具備實施如此剛性法治的條件。雖然矛盾頻發,但阿洛的年輕、碰撞和激進是逐步完善農村法治不可或缺的力量。這種力量雖然魯莽,但它使法律的棱角更加分明,也更有力地突破了舊人們的法治觀念。
三個人和壹匹馬扛著國徽來了,但他們離開時,老馮和壹匹馬都扛著國徽。半夜,睡眼惺忪的老馮不慎摔下懸崖,鏡頭裏的馬兒正背著國徽。
結論:
陳鴻毅曾經說過:法治概念的最高境界是相信所有法律的基礎都應該是尊重人。這是法治社會最理想的狀態。法律的實施不僅要懲罰那些損害他人或國家利益的人,而且要維護整個社會的穩定作為壹種無聲的信仰。
這部影片表明,在偏遠山村,法治的實施需要與當地習俗相結合。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者還要把握情理和法理之間的平衡。《馬背上的法庭》描繪了農村普法之路的艱難圖景。法律理念的落實需要壹代又壹代流動法院執法者的努力。鄉村法治要求我們深入了解鄉村,以各種方式和態度面對鄉村的頑固和復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