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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方法
法律主體性:

12 8月23時30分許,天津濱海新區開發區海瑞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身和財產損失,震驚全國。人們以不同的方式為天津哀悼和祈禱,希望死者安息,生者堅強,事件能夠盡快得到處理,並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厲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現在,我們已經對爆炸事件進行了法律分析。從法律責任的角度,對不同責任主體、不同責任類型以及責任的追究和承擔進行了初步分析,並征求了地方專家的意見。壹、責任類型可能發生的事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紀律處分。1.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34條規定,因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玩忽職守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1條,造成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的,可以立案偵查。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2.行政責任: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法實施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3.民事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規定,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致人損害的,其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產品本身存在缺陷的,應當追溯缺陷產生的原因,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1條、第42條、第44條的規定,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保管者有過錯造成產品缺陷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排放汙染物汙染土壤、大氣、海水,造成相對人利益損害的,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由汙染者承擔環境汙染侵權責任。4.黨紀處分: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黨的紀律,可以單獨受到黨紀處分,也可以與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相結合。根據《紀律處分條例》第10條、第133條規定:不認真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爆炸、火災、交通安全、建築質量安全、礦山安全等事故並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二、可能的責任範圍1,刑事責任範圍分為兩個檔次。根據《刑法》第134條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換句話說,這壹罪行的最高法定刑罰是7年。這壹量刑明顯過輕,與此事件造成的特別嚴重的社會危害不相稱,不足以震懾犯罪,也不足以遏制我國安全意識淡薄、惡性事故頻發的現狀。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行政責任的具體形式和範圍是多樣的。根據2065年2月65日實施的最新《安全生產法》第六章的規定,這種行政責任包括限期整改、停業整頓、罰款、吊銷許可證、暫停或取消資格等。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以處生產經營單位上壹年度收入80%的罰款。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和《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3.民事責任包括財產責任和個人責任。財產責任包括恢復原狀、同類賠償、折價賠償等。折扣壹般遵循以下原則。如果有國家價格,那就是國家價格。只有市場價的,按現有市場價執行;對於壹些沒有市場價格的特殊物品,壹般應送有關部門進行特殊定價,作為賠償的依據。在人身損害賠償方面,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定,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計算方法及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有詳細的專門規定,非常便於讀者參考,劍客不再贅述。4.根據後果和對象的不同,紀律處分也有所不同。《紀律處分條例》第133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違法違紀,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三。追究法律責任的方式方法。責任追究程序:重大事故處理程序壹般可分為應急救援、善後安撫、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和人員處理五個階段。天津爆炸案目前仍處於緊急救援階段,待調查完畢、責任認定後才能追究責任。2.追責主體:行政部門壹般介入比較早,發現犯罪線索後才會移交司法部門。鑒於此案的特殊重要性,很可能會成立壹個多機構參與的聯合調查組。普通重大事故由公安機關偵查,瀆職相關事故由檢察機關偵查。民事賠償由當地政府直接牽頭拿出賠償方案,如果無法調解,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受理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所以在天津壹般都是民事訴訟起訴。除非煙霧、灰塵、液體等。流向並墜落到河北或附近海域,且均在天津市行政區劃外的,相關受害人可在侵權結果發生地起訴。4.訴訟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和第136條的規定,民事財產權損害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而身體傷害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壹年,每個人都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因為壹些受害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壹些人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直至其出院。四。其他幾個具體問題1。工作時間受損。無論您是在天津工作還是去天津出差,只要您在工作期間受傷,無論您的單位是否購買了工傷保險,您都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和第五章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於工傷保險與民事賠償的性質、目的和功能不同,二者並不矛盾,受害人在享受工傷待遇後可以向侵權人主張民事賠償。2.應急救援受到損害,企業人員在應急救援中受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認定為工傷。參照管理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受傷,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支付。因公負傷或者犧牲的軍人,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理。3.如果員工受到傷害,並且員工在雇傭期間受到第三方海瑞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人身傷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1條的規定,員工可以請求第三方海瑞公司支付賠償,或者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方海瑞公司索賠。4、買了商業保險,有的單位和個人買了財產保險,有的個人買了人身保險。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因第三者海瑞公司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被保險人從第三者海瑞公司獲得賠償,保險人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從第三者獲得的賠償金額。但《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險金後,無權向第三者追償,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值得註意的是,根據《保險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人身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五年。5.責任的重合。在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三種責任都涉及的情況下,是有先後之分,還是“以刑補民”或“只打不罰”?對此,《侵權責任法》第四條規定,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這無疑有利於保護所有民事主體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