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온라인 법률 자문 - 經濟法為什麽要學法?
經濟法為什麽要學法?
20165438+

第壹個大問題:該看哪些法律?

首先,以閱讀為導向的部門法和以意見為導向的部門法之間的區別

壹般來說,讀壹本書和壹篇觀點文章並不矛盾,因為這本書是對法律的全面解釋,但兩者之間存在壹些差異,畢竟書中的內容更全面和詳細,而法律更簡潔;書中的壹些理論上的東西在法律中沒有體現。

看完之後,有壹個問題是應該關註哪壹個:

1.第壹卷

法理學屬於理論法理學,應該主要集中在閱讀教科書上,其中涉及立法法的內容。法律部分的考試壹直很難,有些題目根本不是書上的內容。對於非法考生來說,這部分比較難,妳花時間也不壹定立竿見影。法律素養的積累和沈澱更為重要。因此,不宜與之爭鬥。書看了幾遍,遇到不會的問題不要糾結浪費時間。

法制史上沒有法律,只能看書。這部分內容少,問題簡單。考生朋友們壹定要想盡辦法拿到這些分。

憲法側重於閱讀書籍,但對國家機構的壹些看法更加明確。憲法部分的重點主要是國家各機構的職能劃分,特別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國家主席之間的職能劃分。二是四次修憲的區別。第三是選舉制度。憲法部分並不難。

《三國誌》律法必讀。法律這部分內容復雜難懂,考查的知識點很少直接來源於法律,更多的是直接來源於書中的某壹段。復習《三國誌》法條時,讀課本的效果比看文章的效果更明顯。國際公法最簡單,國際私法應重視民事訴訟的最後涉外部分,而國際經濟法難度較大。需要記憶壹般條款和條件,並區分每組中的條款。應註意買賣雙方義務的區別、風險的轉移以及信用證的流轉。

經濟法考點詳細,法條多,但沒有理論問題,意見足以應付考試。

部分檢查簡單而詳細,應基於查看欄。特別值得註意的是,對律師法實施情況的檢查是今年的壹個重點問題,因此每個人都應該在審查中予以重視。妳可以加入華夏考子的成員。獲取他們提供的輔導班錄音資料。當年名師的課件都有,值得對比。華夏考試客戶的qq是475127838,我也是其中壹員。

2.第二卷

刑法要讀書和觀點並重。與其他科目相比,2004年卷二的刑法和行政法更難考查。很少有直接來自法律原文的題目,這些題目往往需要深入思考才能確定正確的選項,有些內容相當理論化(例如2004年第二卷第15題)。

刑事訴訟法要以觀點文章和司法解釋為主,訴訟法理論少,考點簡單細致,觀點文章效果比看書好。

行政法沒有統壹的法典,要集中看書,結合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政府采購法等單行法。

3.第三卷

《民法通則》及其解釋、合同法理論存在諸多問題。許多題目不是直接來自法律的字面文本,而是來自隱藏的理論,因此有必要將閱讀與觀點結合起來。

商法部分主要以意見文為主。

第二,必須仔細審查司法解釋

必須仔細審查三大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刑事訴訟法的“六機關規定”和“最高法院解釋”更重要,而“最高法院解釋”過於專業和繁瑣,很少給出問題。如果考生沒有足夠的復習時間,可以跳過閱讀。刑法、合同法、擔保法中關於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的解釋都很重要,而且簡單細致,需要反復閱讀。在閱讀司法解釋時,我們必須將其與法典的相關內容進行比較,否則我們將缺乏系統思維。

第三,新法律法規的現狀

每年新的法律法規都是司法考試中必考的知識,而新的法律法規的問題往往是膚淺和困難的。例如,2004年,新的法律法規包括《憲法第四修正案》、《行政許可法》、《政府采購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婚姻法解釋》等。這些都在大量的問題中得到了檢驗。今年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包括《反分裂國家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刑法修正案(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民陪審員和司法鑒定人的決定》以及最高法院關於民商經濟與刑法的若幹司法解釋等。

第二個大問題:妳覺得文章怎麽樣?

第壹,什麽時候看?

對於沒有法律基礎的人來說,應該在閱讀並打下堅實基礎後閱讀法律,而基礎良好的研究生或剛畢業的法學書籍可以直接查看法律。壹般的順序是先整體閱讀教材對內容有壹個系統的掌握,然後再閱讀法律。讀完這本書和法律後,做壹套歷年真題或模擬題,通過做題來填補空白,然後再回頭看法律。越接近考試階段,越應該看法律。

第二,自己動手,動手動腦。

我們在學習的過程中不能放棄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名師的總結雖然全面細致,但和我們自己思考後總結還是有區別的。我們不僅要珍惜名師傳授給我們的知識、思想和學習方法,而且要自己學、自己做,這樣才能接近成功。而且,在觀看文章的過程中,我們不能只用眼睛看,還要善於用大腦和手勾畫和總結文章。

第三,少背多背

司法考試的前三卷是選擇題,這意味著只要我們能從中挑出正確的選項,就沒有必要背這些選項的內容,所以我們應該多看書,帶著思維看書,知道每個考點的位置和內容。第四卷雖然需要自己寫,但不要求和法律壹模壹樣,論述題也沒辦法背。如果妳說得有道理,妳就可以得分。沒有標準答案,背書也解決不了。

第四,文章壹定要有重點。

有些人愛惜書籍,讀完之後還很幹凈,不交叉。我不同意這壹點。壹個規定的內容很全面,所以我們不可能每次都讀完。這是浪費時間,我們只能專註於它,而且每次閱讀時焦點都應該更加清晰。要做到這壹點,我們需要在看書時將焦點畫在線上,然後我們將在未來查看我們穿過的地方,這樣書就會越來越薄,閱讀速度就會越來越快。

此外,也有人提出了這樣的觀點,認為看分數多的法律法規就夠了,只有幾十分的法律法規,如稅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等可以完全放棄。我認為這種觀點不正確。我們確實需要重點學習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但我們決不能放棄分數很低的法律法規。壹方面,積少成多,積少成多。另壹方面,這些法律法規檢查起來相對簡單,白白放棄很可惜。那些關鍵的法律確實被審查了很多,例如刑法。妳知道妳考試不及格,或者妳知道妳在考試中會犯數罪,妳可能仍然無法回答問題。所以復習的時候多關註重點規律就好,同時關註非重點規律的重點部分。

第五,意見必須詳細。

否則,很容易在考試時讀幾遍法律,只知道壹個大概情況。如《刑法》第128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非法出租出借* * * * * * * * *罪中,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如公安民警)只需非法出租出借* * * * * * * * *即可構成本罪, 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善於總結、綜合和比較。

法律法規的特點是簡潔、具體。某壹問題可能涉及壹部法律中的不同法律規定,甚至不同的法律。因此,我們在學習法律法規的過程中,總結、綜合和比較自己就顯得尤為必要。

比如刑法中的壹罪與數罪問題,是題目的重點,但也非常容易混淆,總結後很容易區分。又如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從重處罰,與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暴力妨害緝私罪是妨害公務罪與走私罪的並罰,而暴力妨害禁毒或者組織運輸偷越國境、暴力妨害執行公務罪則屬於情節嚴重罪。以上種種,不壹而足,都需要我們在閱讀的過程中認真總結。

七、有的只是看條文的字面意思,而有的卻要了解條文背後的理論問題。

司法考試試題的總體特點是考點細致但難度不大。三分之壹的問題可以通過知法來閱讀,三分之壹的問題應該理解和總結,其中壹些問題需要了解條文背後的理論。例如刑法中的壹些條文,如主觀方面,停止階段,* * *相同犯罪,非常簡潔,但這部分主題在考試中反復出現,我們會出錯,因為這些條文背後有壹個理論,所以不深入理解就不可能看條文本身。華夏考試論壇有壹些免費的法律法規講義,可以下載。

八、視圖欄可能會經歷幾個不同的級別。

在壹個佛教禪宗的幫助下,意境大概可以表達出來。第壹層是看山看水,第二層是看山看水,第三層是看山看水。

第壹層的意思是,當妳第壹次看文章時,妳是從前到後依次看的,只看文章本身;第二層是妳通過自己的思考、總結和比較,已經理解了這部法律的相關內容。如果妳再看這部法律,妳不僅會看到這篇孤立的文章,還會看到其他法律的相關內容,甚至其他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這些相關的部分並不是由法律中的明線連接起來的,但它們就像月亮下老人牽著的紅線壹樣,或者就像人與人之間無數的社會關系壹樣。第三層意味著妳已經掌握了這壹規定,了解了所有涉及的問題。看到規定就是看完了這壹塊的所有內容,所以回答問題的時候不會有遺漏。妳不妨體驗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