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困難可以申請低保。
低保只保證買米,不保證人氣。更不可能發財致富。
如有疑問,可咨詢或回復當地民政局。
凡是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註意把難點解釋得足夠透徹,有利於獲得認同。
申請是壹回事,
低保能不能批下來就是另壹回事了。
妳不申請,天知道妳難。
官方認定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就領低保。
不被官方承認的困難不困難,低保和妳沒關系。
所有中國公民,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都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的物質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是以“三條保障線”制度為基礎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年標準1.654,38+0.36元,同比上漲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上漲22%。
因為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支付,不同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也不壹樣(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具體政策會咨詢當地民政局,比如類別的劃分、補助水平的確定、補助金額、低保標準線的確定、低保是按月、按季度還是按年發放等。
很多網友問低保每月多少錢?
金額根據當地財政收入水平和申請人家庭的具體困難程度確定。沒有唯壹的數值答案,有的會多,有的會少。比如北京和雲南的低保就不壹樣,北京多,雲南少。在北京同壹個地方,低保額度不同,壹般特困戶較少。
向低保審批部門提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申請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及* * *家庭成員的收入。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
(3)收入包括:申請人本人、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的收入:工資、獎金、補貼;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和失業救濟金;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收入;各種服務的收入;出租或出售家庭財產的收入;儲蓄存款;其他收入等。
(4)家庭財產。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註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珍貴寵物等高檔電器。還要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住院病歷第壹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出具調查了解收入證明。
第二,農村低保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當載明家庭收入情況和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其中殘疾人提供的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的近期住院病歷第壹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與*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已婚子女的收入證明。
壹,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
(壹)申請農村低保的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縣農業常住戶口。
2.居住在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2.家庭成員的戶口本。3.* * *與同住的家庭成員合影。4、土地、森林、水的合同或證明。5、農民工收入證明。6、離婚家庭中涉及贍養、撫養、扶養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業戶口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業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應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農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按年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純收入和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等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農民工收入。
4、村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壹次性補償收入扣除住房重建和簡要裝修費用後,扣除家庭當年非生活必需支出後的收入。
6.繼承或財產所得。
7.自給自足的實物收入(按市場價格折算)。
8、購買彩票、獎券等有獎銷售收入。
9.其他應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建造或裝修住房(必要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因拆遷安置購買、建造和簡單裝修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會種地。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或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4.家庭擁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侈飾品、貴重飾品等。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審批程序。
1,應用。戶主應當通過村民委員會向所居住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壹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組織村民代表進行民主評議,對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內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將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
3.復習。鄉鎮人民政府在核實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並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它提出補貼意見,村委會將第二份名單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認可。縣級民政部門收到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和審核,並依法進行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通知當地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份名單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保障金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聲明:
目前,中國正在積極推進社會救助制度,以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
什麽是低保?
低保標準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口給予壹定現金救助,以保證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制度。它是我國社會救助的重要內容之壹,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目前,我國的低保主要分為兩種: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制度暫行辦法》,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要求的家庭,可以申請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中國,申請低保相對簡單。家庭成員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居民生活費用確定並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標準不壹樣(註:妳所在地區的標準咨詢當地民政局)。如廣東省根據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制定分為四類。第壹類城市低保、農村低保650元,第二類城市低保、農村低保550元,第三類城市低保520元,農村低保386元,第四類城市低保410元,農村低保260元。
傷殘津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收入家庭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120%發放低收入補助,城市和農村分別發放重度殘疾人月補貼80元和60元。非重度殘疾人按收入發放低保,再按低保標準額外發放20%。根據此次出臺的文件精神,低收入家庭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30%-40%發放生活補助,低收入家庭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25%發放生活補助。同時,取消原低保標準中的重度殘疾人補貼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的殘疾人額外補貼。對低收入家庭以外的智力、肢體、精神、失明等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收入標準100%給予生活補助,對壹戶多殘、贍養老人的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當地低收入標準的60%給予生活補助,同時取消原低收入家庭以外的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基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分別不低於120,農村分別不低於80元/月。人的標準分布。逐年提高,逐步實現城鄉補貼標準統壹。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審核,由金融機構在第壹個月10前按月或按季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以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取消生活津貼
1.被保險人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的,經查將被註銷。
2、保護對象及家庭成員佩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水平的可取消。
3.保障期內的覆蓋對象及家庭成員,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手機、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者裝修房子,購買昂貴的家用電器,新的固定電話都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村級公益勞動的,可以取消其低保待遇。
5.被保險人連續三個月未按時領取低保或者無特殊原因要求他人代其領取低保的,可以取消。
6、對保障對象及其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不符的娛樂休閑消費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操辦婚喪嫁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9、家庭年壹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
《人民日報》刊登的低保常見造假和漏洞。
2014、12青海、海南、內蒙古已有消息稱,2014年共清理未達到低保標準的26萬余人。
超過1.5萬人因亂吃被查處糾正。
2014年青海省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低保戶總數的10%。預計到今年年底,全省城鄉低保人數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每年節約2.2億元。
非法低保不是個別地區的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對城鄉1514000余人進行了調查糾正。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對象主要是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群,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疾病、殘疾等人群。然而,就連這些窮人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壹些“官保”盯上了。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但違規低保依然層出不窮。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 *清理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65438+萬余人,其中包括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金被清退。
壹些“官保”更是對錢念念不忘: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吳頭鎮民政辦公室原主任張靜華,近日被曝持有267本存折,全部是從困難群眾手中收取的,用於侵吞低保補助資金,其中包括補貼款50多萬元。很多人不會用存折,放在民政部門保管,給了張靜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現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鄉眾多困難群眾編織了壹張“溫飽網”。然而,很多本應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落到了“官保”手裏,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上面作弊”“外圍腐敗”頻頻出現監管漏洞。
2012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將申請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應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多起“侵吞低保”事件中“欺上瞞下”,既當了審核的“裁判員”,又當了申請的“運動員”。
按照規定,困難人員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以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核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但在這壹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過場,甚至是篡改、歪曲,滋生腐敗。
-不可受理,沒有申請。壹些官員為了保證和他們“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第壹關就“關”住了壹些困難群眾。“低保戶候選人往往是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確定的。”海南臨高縣壹位村民說,即使其他貧困戶申請,也不會有回應。
-缺乏調查,宣傳不明確。壹些官員利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隱藏“背景”。湖南耒陽縣長平鄉潭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篡改確定低保指標歸屬的民主評議會議紀要;在壹些村民代表長期沒有參與的地區也有民主議會。
-妳來了,我批準了,妳就可以脫身了。壹些上級審批部門只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審批”成為機械運動。2065 438+2002年2月至2065 438+2003年2月期間,浙江溫嶺某社會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冒用他人名義冒用119收款人65438余元歸個人使用。這個騙局只要按規定履行審計義務,就能被上級部門揭穿。
——壹個保證“終”命,少審查。按照規定,家庭人口、收入、財產狀況發生變化時,低收入家庭應當報告,上級部門應當審核。但壹些地方並不重視或刻意忽略這種動態管理,“死人吃低保”事件頻發。2011,江西湖口縣曝出壹村民死後兩年仍領低保,兒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清理“官保”
“在低保這件事上,基層幹部權力太大了。”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祁鎮[微博]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肩負著重要的責任,因而權力集中。壹些“官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的低保當成發給他們的“紅包”。壹些基層群眾反映問題後得不到反饋,反而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所以他們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問題,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集中整治。記者發現,原來的低保政策中其實已經要求了很多整改工作,比如組織集體會議、單獨備案近親低保等,但過去並沒有這樣做。但集中清理行動不是長久之計,“官保”仍在重現。朱祁鎮認為,目前的低保過程嚴重缺乏監管,既沒有監管主體,也沒有監管機制,導致國家補貼難以發放到受助者手中,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
在多地研究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何雪峰認為,要長期解決“官保”問題,必須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和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要落實監督機制,對群眾舉報立即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壹起查處壹起。”
“可以給群眾更多的權力。”朱祁鎮說,基層幹部的權力要從基層制約,讓他們能說話、看得見、說得來。“要為基層群眾建立壹套健康的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讓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法規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或者篡改領取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未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款物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以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款物或者服務的,責令退還違法所得款物,可以並處違法所得款物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