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為1993 65438+10月31,實施時間為1994 65438+10月1。2009年8月27日,NPC市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規定》進行了第壹次修改。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關於修改的決定》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自10月30日起施行。2022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規定》進行了第壹次修改。2022年10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22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分為總則、消費者權利、經營者義務、國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組織、爭議解決、法律責任和附則。
發展歷史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次確立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平等交易權和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
2010修訂草案已提交國務院。
3月2012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期間,121名代表提出了四項議案,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012、11年,《消法》修訂並列入第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
2013 4月,消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5日通過了《NPC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案,主要從強化經營者義務、規範網絡購物等新型消費方式、建立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等四個方面完善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
2014 3月15日,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正式施行。
法律法規的特點
1.消費者的權利在專章中作了規定,這表明該法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部法律列出了許多消費者權利,顯示了很高的保護水平。
2.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次,專章規定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義務。
3.鼓勵和動員全社會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
4.註重消費者的群體保護,用專章規定消費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功能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首次以立法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權利。對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經營者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打擊假冒偽劣、提高產品質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質量不達標是長期以來中國經濟發展的致命弱點,特別是食品和藥品的質量。目前,質量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1993第三季度產品質量抽查結果顯示,抽查了2300家企業生產的75類2737種產品,合格產品1976種,抽樣合格率為72.2%。雖然產品質量有了明顯提高,但產品質量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壹是無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問題嚴重。家用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電焊機等13項實施生產許可(或安全認證)管理的產品中,有70項產品由無證企業生產,僅有16項產品合格,抽檢合格率僅為22.9%。二是壹些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存在嚴重的產品質量問題。特別值得註意的是,假冒偽劣仍然猖獗,不僅範圍廣而且規模大,壹些地方甚至形成了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專業村”和“集散地”。有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們可以依法有效地控制假冒偽劣。
也是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律體系來規範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經濟要求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則調節和規範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受自身利益的驅使,消費者與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並不總是壹致的,但矛盾經常發生,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其權益總是受到侵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及其職能,以及解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有關消費者權益糾紛的途徑和經營者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以法律的形式規範了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和市場行為,有利於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實現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權的有力武器。該法的頒布實施催生並強化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標誌著中國以消費者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向法制化、民主化邁出了壹大步。《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賠償權、結社權、知情權、受尊重權、監督權等九項權利。中國公民作為消費者應享有的權利第壹次在國家法律中得到系統規定。隨著《保護法》的實施,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知道並註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法》也因此成為最知名的法律之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法律內容和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準則,是國家處理與消費者有關的問題並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準則。它貫穿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和消費活動的各個環節,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宗旨。
實施的意義
保護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建立和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基礎,彌補了現有法律法規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不徹底的缺陷。我國現有的許多法律法規都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是,只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提供和接受服務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出了全面、明確的規定。
保持秩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範經營者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特別是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濟發展
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的事情。當代社會生產與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已成為實施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它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消費者在各種交易中已經極其虛弱,並且壹直缺乏組織。他們無法通過團體的力量與運營商的組織競爭,因此他們成為經濟上的下屬,很容易受到運營商的侵犯。由於這些原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在強大的經營資本面前顯然無能為力,少數生產經營者為追求利潤不擇手段,使消費者處於失去財產甚至生命的危險之中。因此,有必要保護弱勢消費者。
(壹)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於鼓勵公平競爭和限制不正當競爭。
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實際上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必須加以限制和打擊。如果放任經營者損害消費者利益,將損害廣大合法誠信經營者的利益,影響競爭環境。
(2)保護消費者權利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於供應短缺,消費者很難兼顧商品質量並對服務狀態提出更高要求。這實際上是生活水平低下的反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可以買到滿意的商品和服務,這是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試想壹下,如果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不能自由選擇,如果他因為不能自由選擇而購買了假冒偽劣產品,如果他購買了不合格的產品而商店拒絕退貨,甚至被商店欺騙,他們會有什麽感受?
(3)保護消費者權利有利於提高企業和全社會的經濟效益。
在中國,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雖然服務質量不高的原因很多,但對消費者權利的保護不夠有力,對損害消費者權利的行為打擊和懲罰不夠嚴厲也是重要因素。如果政府能夠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權利,那麽那些通過制造假冒偽劣產品和欺騙消費者賺錢的企業和個人將無法生存。大多數企業的合法權益也能得到充分保護,從而在全社會形成以正當經營、公平競爭提高經濟效益的良好商業道德氛圍。這將有助於企業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推動社會進步和促進社會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壹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六十三條
本法自1994 1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