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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律責任是什麽意思?
什麽是經濟法律責任?

經濟法律責任是指在國家幹預和調節社會經濟的過程中,因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而應依法強制承擔的消極的、單向的、因果關系的經濟義務。

經濟法律責任的特征

1.經濟法律責任是壹種消極和消極的法律義務。法律責任是法律義務的壹種,但並不是所有的法律義務都是法律責任,因為法律義務既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既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法律責任只是消極和消極的法律義務,它不能同時包含積極和積極的法律義務。換句話說,法律責任應該在政治上、道德上、法律上、主觀上和客觀上受到譴責和譴責。經濟法律責任也具有這種消極性和消極性。2.經濟法律責任是壹種單向的、非對等的法律義務,具有單向性。從法律上講,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義務與義務也是對等的,但經濟法律責任只是違法主體的單向義務,不存在對等。3.經濟法律責任是法定的強制性義務,具有法定性和強制性。純粹法學院的創始人凱爾森說:“法律責任的概念與法律義務有關,壹個人對某些行為負有法律責任。或者他在這裏承擔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如果他做了相反的事情,他應該受到懲罰。”從現代漢語的角度來看,“義務”壹詞主要是指根據法律應盡的責任。在壹定意義上,責任和義務是相通的。因此,經濟法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壹樣,本質上是壹種法定的強制性義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是合法的;同時,它為國家強制行為人所接受,具有強制性和不可替代性。此外,行為人不能放棄履行這壹強制性義務。4.經濟法律責任是因經濟主體的違法行為而產生的因果性、隨後性義務,具有因果性。經濟法律責任不是憑空產生的消極義務,而是與經濟法主體先前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它不僅是壹種後續義務,也是壹種因果關系義務。沒有經濟法主體的違法行為,就不可能產生經濟法律責任。因此,經濟法律責任的消極性和消極性是由其經濟違法行為的消極性和消極性決定的。同時,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義務產生經濟法律責任,必然導致行為人的法定第二義務或後續義務。5.經濟法律責任是因國家宏觀調控和經濟管理而產生的經濟義務,是經濟性的。經濟法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的主要或根本區別在於,它是因國家幹預和調整社會經濟而產生的責任。這種確定責任的內容是經濟的。

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條件和依據

(1)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壹般條件。主體必須有經濟違規行為。經濟違法行為既是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前提,也是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必要條件。經濟法主體的違法行為不僅包括違反法定經濟義務的行為,如偷稅、抗稅、騙稅、生產偽劣產品、銷售侵權產品等。,還包括不當行使權利的行為,如錯誤地吊銷營業執照、過度罰款、擅自審批、擅自減免稅等。它既包括私自設立金融機構、騙取貸款等違法行為,也包括偷稅漏稅、玩忽職守等不作為的經濟違法行為。2.主體的違法行為必須對國家、社會或個人造成損害。經濟法律責任既是壹種經濟責任,也是壹種社會責任。因為主體的經濟違法行為給國家、社會或個人造成損害,既有經濟損害,也有人身損害;有形的和無形的;它包括現實和潛在;它不僅包括國家和社會,也包括個人。因此,經濟法律責任在本質上是經濟的,但在實現方式上並不都是經濟的。3.主體的經濟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主體應承擔的經濟法律責任不僅包括經濟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還要求經濟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必須存在內在的必然聯系。無論是管理和規制的主體,還是管理和規制的接受者,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無關,或者違法行為只是損害事實的外在和偶然條件,壹般都不應要求經濟法主體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4.主觀上,主體必須是故意或過失。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的主體不僅要具備客觀條件,還要具備主觀條件,即法定的主觀故意或過失因素。所謂故意是指主體對其經濟違法行為的明知因素和希望或放任的意誌因素。所謂過失,是指主體認為自己的經濟違法行為因疏忽大意而不知情或明知但可以通過輕信避免的心理態度。當然也有個別經濟違法行為,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但這是特殊原則,受法律限制。例如,當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其經濟管理職權的過程中侵犯相對主體的經濟權利時,無論其主觀上是否有錯,都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二)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的依據1。事實依據。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事實依據是指經濟違法主體實施的具體、特定的經濟有害行為。首先,這種行為是客觀存在的,不僅僅是經濟法主體的某種意願、想法或傾向,而必須是客觀的、外在的;其次,這種行為是具體的和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和概括的,它必須是具體的和有針對性的。行為人實施的每壹種經濟行為都必須是特定領域的特定經濟行為,不能有超越特定經濟行為的壹般經濟行為和抽象經濟行為,後者不能受到經濟處罰;第三,這種行為應該在政治上、法律上和道德上受到負面評價,而不是被提倡、贊揚和鼓勵。肯定是消極的消極的。最後,這種行為是在經濟法主體的自由意誌下外化的,它必須是動態的、反思性的。馬克思指出:“如果我們不談所謂的自由意誌、人的責任、必然性和自由的關系,我們就不能很好地討論道德和法律的問題。”2.法律依據。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僅要有事實依據,還要有法律依據,也就是說,經濟法律責任不僅是事實責任,也是法律責任。非法律經濟責任不能成為經濟法律責任,不能依據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法律依據是經濟法律法規對各種經濟法律責任的明確規定。大多數經濟法規都有專章或專節規定“法律責任”或“處罰”,大多數沒有專章或專節的法規也包含“法律責任”或“處罰”條款。這些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壹是明確了違法行為的主體,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二是明確界定主體實施違法行為的性質、種類、情節、程度和後果;第三,處罰違法行為人的國家機關應當作出明確規定;四是明確規定違法主體應承擔的具體處罰措施。(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條件與依據的關系壹般來說,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條件與依據是整體與局部的關系。經濟法律責任的承擔條件是從行為、後果、因果關系、事實、法律、主觀和客觀等多個方面揭示經濟法律責任的承擔因素。這些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缺壹不可。經濟法律責任的基礎是從事實或法律的某壹方面揭示經濟法律責任的原因。而這些事實或規律往往是最關鍵的因素或根本條件。因此,我們不能完全反對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的條件和依據。

經濟法律責任的實現途徑

主體的經濟違法行為產生經濟法律責任,是違法主體依法應當承擔的消極經濟義務,而這種消極經濟義務應當是經濟法律責任的內容。經濟法律責任只有通過國家對違法主體實施壹定的強制措施或違法主體接受壹定的法律制裁才能實現或完成。經濟法律責任的實現途徑包括經濟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經濟制裁是指對違反經濟法規、依法應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的單位和個人采取的帶有經濟和財產權益的懲罰性措施。它是實現經濟法律責任的主要方式,具有懲罰性和補償性的雙重功能。經濟制裁不同於民事制裁中的財產懲罰措施,經濟制裁和民事制裁不能等同或混淆。同時,經濟制裁也是獨立的,不完全從屬於行政制裁或其他制裁。經濟制裁主要適用於管理對象的經濟違法行為所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至於管理主體,即國家機關在幹預經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也是存在的。適用於前者經濟法律責任的經濟制裁主要包括罰款和沒收非法所得;對於後壹種經濟法律責任,經濟制裁主要是指行政侵權賠償,即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