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至10年的車輛需要在檢測線進行檢查,第6年和10年的車輛應檢查壹次。
3.車齡超過10的車輛需要每年參加壹次年檢。車輛年檢通過後,可以正常上路行駛。
1.哪些汽車6年免檢?
9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
165438+2020年10月20日起,公安部將在對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實施免檢的基礎上,進壹步擴大免檢範圍,將6年內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無需到檢測站檢驗。
但是,我們需要註意提醒:沒有檢查。
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在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和車船稅繳納或免征憑證後,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無需前往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二,6年豁免程序
1.數據準備:
機動車行駛證(含原件和復印件)或身份證原件;
有效期內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第三聯原件、車船稅完稅證明(如果是交強險收取的,則不需要)或免稅證明。
目前,6年內免檢的車輛也可以在線檢查。車主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在線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電子證書》,輕松出行,無需外出。
2.在線檢測
已過6年免檢期或6年免檢範圍的車輛需要根據車型在相應時間內進行線上檢測。
從2022年6月65438+10月1起,私家車的檢驗期限將進壹步放寬。本次改革調整了非營運小微型客車(9座以下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和摩托車的檢驗周期。詳情如下:
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由原10年(第6年、第8年、10年)上線檢驗3次改為檢驗2次(第6年、10年),由原15年後每半年檢驗1次改為檢驗65438年。
摩托車原上線檢驗為10年5次(第6年至10年每年1次),調整為10年2次(第6年和10年),10年後每年1次。
3.車輛上線檢查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處理交通事故和違章。
在車輛年檢之前,車輛涉及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必須提前處理,不壹定要在現場處理,因為核銷違章和同步信息需要壹些時間。
2)提前檢查車輛狀態。
註意檢查三個方面:
車上是否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工具;
檢查照明是否有問題,如果有問題,必須盡快修理;
車輛外觀是否被非法改裝,車身顏色、車廂形狀、車輛結構等不應有變化。,以確保與駕駛執照壹致。
3 .相關信息
駕駛執照(包括正本和副本)
有效期內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憑證或紙質交強險憑證。
三、關於異地年檢:
9月18日201日起,全面實施小型汽車、貨車、中型客車跨省異地檢驗。申請人可以直接在機動車登記地以外的省份進行檢驗並申領檢驗標誌,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
但是大型客車和校車暫時不能異地查驗!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十壹條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在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申請註冊登記。但是,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確定的免檢機動車除外。
免檢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壹)國產機動車出廠後兩年內未申請登記的;
(二)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後兩年內未申請註冊登記的;
(3)申請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
專用校車註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二條申請登記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汽車購置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法律規定不屬於征收範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非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檢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對機動車進行檢驗,采集查驗機動車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數據,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相關部門或機構聯網核查,申請人免於提交相關證明和憑證,並由車管所抽查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