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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之子秦王俊為並州翻譯文言文。
隋文帝之子秦王俊為並州翻譯文言文。

1.隋文帝之子秦文君出任並州總經理壹。翻譯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並州刺史,因驕奢淫逸被免職。楊蘇琪說:“秦王,陛下非常喜歡他。我請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過。”

文迪說:“任何人都不應該違法。如果按照妳的意思處理這件事,我只會成為秦君君的父親,而不是所有人的父親。如果是這樣,為什麽不制定另壹部法律專門適用於皇帝的兒子呢?我怎麽能做妳說的損害法律尊嚴的事呢?”最終,隋文帝沒有同意蘇陽的請求,赦免了楊軍..

第二,原文

隋文帝的兒子秦王俊是並州的總經理,他因揮霍無度而被免職。楊飾演:“王,陛下愛之,請舍之。”文帝曰:“法不可違。如果是公意,我是王子的父親,不是萬億人民的父親。我們為什麽不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嗎?”沒有棋子。

第三,來源

舊唐書

擴展數據

壹、創作背景

《舊唐書》共200卷,其中紀20卷,誌30卷,傳150卷。它最初被命名為《唐書》,但在宋齊和歐陽修編輯的《新唐書》出版後更名為《舊唐書》,該書於後晉時期出版。

《舊唐書》的編纂距離唐朝滅亡不遠,資料來源也比較豐富。

第二,作品欣賞

因為《新唐書》的作者宋祁和歐陽修都是文壇上的大作家,後人普遍遵循他們的觀點並對《舊唐書》進行了大量批評,顧稱《舊唐書》在明末“相當復雜”。的確,它有許多缺點。但平心而論,應該說老唐書在如實保存史料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這壹點應該充分肯定。

老唐書還保存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例如,《呂才傳》和《陸臧庸傳》分別發表了兩篇反對迷信的重要文章;《賈丹傳》刊登了壹張由他編撰的地理誌表。這些都是中國思想史和地理學史上的重要文獻。

三。作者簡介

劉劭(公元887-946年),涿州歸義(今河北雄縣)人,五代史學家,晉朝末年政治家。唐·莊宗之後,任太常大夫、翰林學士。在後金,官員們司空見慣,不偏不倚。第二年(945年),後晉受命監修國史,負責編纂《舊唐書》。是二十四史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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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文帝的兒子秦文君是並州的總管。隋文帝的兒子秦王俊是並州的總管,他因奢侈無度而免除了公務。

楊飾演:“王,陛下愛之,請舍之。”文帝曰:“法不可違。

如果是公意,我是王子的父親,不是萬億人民的父親。我們為什麽不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嗎?“不允許典當。隋文帝之子秦曾任並州刺史,後因驕奢淫逸被免職。

楊蘇琪說:“秦王,陛下非常愛他,我請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行。”文迪說:“任何人都不能違反法律。如果照妳的意思辦,我只會成為秦的父親,而不是整個世界的父親。(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不制定另壹部法律專門適用於皇帝兒子的兒子呢?我怎麽能(像妳說的那樣)損害法律的尊嚴呢?”隋文帝最終拒絕了(蘇陽的請求)。

3.法律不可侵犯的話題。文言文翻譯“法不可違”的意思是法律(任何人)不可違。

來自隋文帝的難忘的兒子

隋文帝的兒子秦王俊是並州的總經理,他因揮霍無度而被免職。楊飾演:“王,陛下愛之,請舍之。”文帝曰:“法不可違。如果是公意,我是王子的父親,不是萬億人民的父親。我們為什麽不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嗎?”沒有棋子。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並州刺史,後因驕奢淫逸被免職。楊蘇琪說:“秦王,陛下非常愛他,我請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行。”文迪說:“任何人都不能違反法律。如果照妳的意思辦,我只會成為秦的父親,而不是整個世界的父親。(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不制定另壹部法律專門適用於皇帝兒子的兒子呢?我怎麽能(像妳說的那樣)損害法律的尊嚴呢?”隋文帝最終拒絕了(蘇陽的請求)。

4.隋文帝的兒子秦是並州的總經理,壹個奢侈的兔子官員開始說:“王,陛下喜歡它,請放棄它。”文帝曰:“法如公意,不可違。我是壹個王子的父親,不是壹萬億人的父親。為什麽不為天子制定法律?我能失去法律嗎?”不允許典當。

(選自《舊唐書》)

完整段落: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並州刺史,後因驕奢淫逸觸犯刑律而被免職。楊蘇琪說:“秦王,陛下非常愛他,我請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行。”漢文帝說:“法律(任何人)都不能違反。如果按照妳的意思處理這件事,我只會成為秦的父親。我怎麽能(像妳說的那樣)損害法律的尊嚴呢?”隋文帝最終拒絕了(蘇陽的請求)。

順帶壹提,在文言文翻譯中,除了如何“翻譯”之外,還有壹個如何“理解”言外之意的問題。如果譯者沒有想清楚隱含的語言(翻譯的現代漢語仍然是隱含的,諷刺的,影射的等。),他可能會對自己的翻譯持懷疑態度,這樣他就會改變它並犯錯誤,例如“如果是普遍的意願,我是王二的父親,而不是“我只是秦王俊的父親,而不是整個世界的父親”,這是準確的。在翻譯的同時,我們必須徹底理解其含義:我不僅是秦的父親,也是整個世界的父親,我應該像愛我的兒子壹樣愛整個世界-嚴格執法而不赦免犯了罪的兒子,這本身就是對整個世界的父愛。只有“理解”了“言外之意”,才能對自己的翻譯深信不疑,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

5.古代漢語翻譯:隋文帝殺了宇文護的後代。自古以來,(君主)得天下就比隋文帝容易。他依靠其妃嬪父親的親屬關系,正當周天子宣帝英年早逝時,他與鄭義等人勾結,偽造了壹封聖旨進入輔政職位,並靜靜地坐著奪取了皇位。當時,雖然有尉遲迥、宇文周、史毅、Xi邳、王千、司馬孝南等人試圖恢復周氏的基業,但隋文帝借助周朝的國力,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就將他們全部消滅。此後,他壹直掌權,輪流殺害宇文的後裔,幾乎滅絕。現在根據周樹的記錄,研究如下:

周文帝的兒子中,除宋文貞、宇文儉、冀早逝外,魏因罪早被殺,趙、王禹文淳、越王禹文聖、代王禹文達、滕王禹文悌皆被隋文帝所殺。並且還殺害了余的兒子,余科員,余,余幹熙,余幹陵,余幹簡等人;余的兒子余、余讓、余等。於文勝的兒子於、於、、於文忠、於文新等人;俞文達的兒子俞、俞等人;於文體的兒子有於文友、於文玉、於李文、於文熙等人。於文珍的兒子於石聞、於的兒子於文幹和於的兒子於文軒也被殺害。從那以後,周聞皇帝的所有後代都死了。

頡頏皇帝的兒子文康早死了,他的兒子也被殺了。此後,傑民皇帝的後代也被殺害。明帝的兒子畢王宇文憲和賈王宇文珍都被殺。他們還殺害了於文仙的兒子於文紅、於公道和於娘。於文珍的兒子於文珍等人。自那時以來,明帝的兒童也被殺害。漢武帝的兒子漢王宇文贊、宇文郅、宇文赟、宇文崇、蔡王宇文兌和宇,都被殺。他們還殺害了宇文贊的兒子宇文道德、宇文道之、宇文道德等人。於文忠的兒子有於文忠、於文忠、於雯靜等人。其余(宇文赟、宇文崇、蔡王宇文敦、余)都沒有子嗣。此後,漢武帝的後代被殺。宣帝的兒子翟晶被隋文帝殺害,其余的兒子王也·宇文焱和王瑩·宇文述都在很小的時候被殺害。從那以後,宣帝的所有後裔都被殺害了。

周朝宗室內部的人:宇文周因為起兵響應尉遲瓊而被殺。此外,還有俞文洽、俞玉春及其子俞聞道宗、俞本仁、俞林武及其子俞禮賢等。於文忠和他的兒子於文忠、於樹倫都被殺了。只有於,因為年紀尚輕,被授予護國公的頭銜,成為隋朝的客人。沒多久,他又被殺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活著的宇文氏宗族。

竊取別人的國家,殺害別人的後代,直到沒有遺產為止,這樣的殘忍還有人性嗎?然後是隋文帝的五個兒子:

長子楊勇在被廢後去世。

次子煬帝為宇文化及所殺,秦王楊軍早逝,越王楊修入獄,後死於江都。

其次,漢王楊亮因謀反受到懲罰。除了秦王楊軍之外,五個兒子沒有壹個沒有被殺死。

在楊勇的十個兒子中,楊炎被毒酒毒死,於洋、楊軍、楊賁、楊可、楊蓋、楊紫、楊小石和都被流放到嶺南並被杖斃。楊軍之子楊浩、楊展,楊修、楊亮之子均為宇文化及所殺。

煬帝的長子楊昭早逝,第二任齊王楊昌和第二任趙王高陽都死在江都。他們都沒有兒子。楊昭的兒子楊綱是唐朝建立的。不久他就成了佛教徒,被封為福主。不到幾個月他就去世了。他的次子楊淩也在江都被殺,越王楊侗在東方稱帝,後被王石崇所殺。所以沒有留下後代。只有齊王楊昌有壹個遺腹子楊成,他和蕭太後壹起逃到了土耳其,後來投降了唐朝。楊貴妃的官職是為皇室服務,只有楊貴妃的後代才能延續這條血脈。而殺死煬帝的人恰巧是壹個名叫虞雯的人。(和周同姓,但他們不是表親。這不是報應的明顯證據嗎!

6.法律不可違反。隋文帝的兒子秦王俊是並州的總經理,他因奢侈而免官。楊飾演:“王,陛下愛之,請舍之。”文帝曰:“法不可違。如果是公意,我是王子的父親,不是萬億人民的父親。我們為什麽不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嗎?”沒有棋子。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並州刺史,後因驕奢淫逸被免職。楊蘇琪說:“秦王,陛下非常愛他,我請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行。”文迪說:“任何人都不能違反法律。如果照妳的意思辦,我只會成為秦的父親,而不是整個世界的父親。(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不制定另壹部法律專門適用於皇帝兒子的兒子呢?我怎麽能(像妳說的那樣)損害法律的尊嚴呢?”隋文帝最終拒絕了(蘇陽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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