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合作協議範本(4篇總則)-簽約單位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商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專業分包。為做好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類事故和案件的發生,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任務的順利完成,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壹、項目地址:
二、項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協議內容:
承包單位(甲方)的治安和消防責任: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或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治安和消防制度,甲方必須在施工前向乙方明確各項治安和消防規定。
2.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通行證審批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工地宿舍暫住人員的審批手續,並監督治安和消防規定的執行。
4.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動火審批手續。
5.甲方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對違法違紀者有權進行勸阻、制止和處罰,直至提請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專業分包商(乙方)的治安和消防責任:
1.乙方施工人員如需進入甲方工作,必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妥善辦理臨時通行證或居住證,並在有效期限內使用,不得擅自塗改或相互借用。凡發現塗改、借用者,按無證開除出廠,並對乙方負責人罰款100元/人。如需延長工期,應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系,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單位時,應主動出示臨時通行證,並接受門衛檢查。
2.乙方施工人員如需進入甲方工作,必須持證上崗,按時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機關繳納城建費,辦理暫住手續,同時向項目保衛部繳納保證金。否則取消其參建資格。
3.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時,應指定壹名治安消防負責人,建立治安消防組織。不足20人的,由他帶領的負責人負責治安和消防。
4.乙方必須提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治安和防火教育,並嚴格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安全防範制度。如發生事故或案件,乙方應認真調查處理,並將處理報告送交項目安全部。
5.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單位工作時,嚴禁偷盜公私財物、酗酒鬧事、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違者按規定處罰,相關施工單位按100-500元/人次處罰。情節嚴重的,項目安全部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單位有關治安和消防的規定,並接受項目安全部門的監督。發生涉及乙方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時,由項目安全部負責查處,乙方單位負責人應積極配合。甲方與乙方人員之間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時,項目安全部也應負責調查處理。如果雙方人員發生沖突,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7.乙方內部的壹般治安案件由乙方自行組織調查處理。所有重大案件均由公安機關在施工現場偵破,乙方應積極配合。
8.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工程範圍內活動,不得擅自進入非授權區域。未經授權不得進入非授權區域。不得挪用甲方單位的公私財物,不得私自在施工單位之間挪用對方的材料、工具和設備。違者將視情節處以100—500元罰款或扣除項目總金額的1—10%。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施工期間,乙方單位應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由專人負責保管自己現場的電纜、焊絲、電線、配電箱等工具、設備和貴重物品,防止材料被盜或被破壞。
10.乙方單位應按照甲方單位的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暫時不能配備的,項目安全部可以為其配置,其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明火使用審批制度和電氣設備使用審批制度,嚴禁在禁火區吸煙、用火;嚴禁私自使用和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違者視情節處以50-2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扣5-10%工程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建設項目竣工時,簽約雙方應檢查執行情況,終止協議。
5.本協議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安全部門存檔、檢查各壹份。
協議單位:
甲方(蓋章)和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消防安全合作協議範本(4篇總則)第二部分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消防安全,確保公司租戶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責任書。
1.在公司經營的租戶必須簽署這份責任書。簽訂責任書時,公司保安部負責向租戶介紹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消防安全制度。
二、租戶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物業部門負責監督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的執行。
3.經營期間,承租人至少應有壹名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員變動,租戶應重新向保安部申報備案。
4.租戶在公司工作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租戶員工必須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可自行培訓,也可委托公司安保部門培訓。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後,他們才能上崗。
2.租戶的員工應遵守相關規定,禁止在工作區域將危險品帶入公司。
3.租戶員工下班後不得留宿等。如果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況,他們必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物業管理部門,以便於部門之間的協調安排。
4.保管好印章和貴重物品,做好工作前後的安全檢查和清點交接工作。
5.下班後關閉所有櫃燈、廣告、電源、電器設備,確認後離開,確保安全。
6、公司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備、配電屏、電器設備附近區域、空調門和防火卷簾門等不準堆放物品或擺攤設點和堵塞。
7.公司貨物區、儲存區和施工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不得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不得安裝臨時電源和未經許可的各種電器;貨物和物品應存放在離墻、柱、梁、天花板、燈和煙霧探測器不小於50厘米,離噴頭不小於90厘米的地方。
8.公司內租戶如需安裝電源線、插座開關,必須由公司物業部門接駁。不準私自安裝、挪用或改動電器設備,下班後應切斷電源。
9.我們公司是無煙公司,嚴格在所有租戶和門店吸煙。
65438+嚴禁無證施工,違者必究。
11.承租人應對其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因安全工作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12.承租人必須接受公安、消防、店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無條件及時整改上述部門提出的隱患。
13.承租人在承租人防火責任區內配置的消防器材,應當小心使用。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造成的損失由商家承擔。
14.公司經營的租戶工作區域為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區。
動詞 (verb的縮寫)安保部消防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檢查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保安部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責任書的租戶和個人進行處罰,或建議取消其在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經營資格;對違法違規的租戶和個人,要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責任書應由公司物業部負責人(甲方)和租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簽署。
七、本責任書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公司安全部門壹份。
八、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實施。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
消防安全合作協議範文(4篇總則)第三部分消防安全生產協議
為確保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項目順利建設,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本項目開發商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與承包商簽訂了消防安全協議。
第1條雇主的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和指導施工承包商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商對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商及時處理發現的所有消防安全隱患。
第2條承包商的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負責施工標段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立明顯標誌。
(二)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3)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寬度不小於4m,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放和作業的要求。禁止堆放、堆放或占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裝有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提供處理火災緊急情況所需的消防力量。
(五)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隨意變更消防設計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六)檢查消防產品和符合消防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確保消防施工質量;
(七)嚴格控制易燃建築材料進場前的復試,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進場前檢驗;絕不允許燃燒性能達不到等級的易燃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在使用材料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以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和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用於施工現場。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和選型合理。在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明顯、方便的位置配備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有明顯的消防標誌,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10)施工現場平面布置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壹)禁止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搭建臨時建築、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生活辦公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建築面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施工現場按照動用明火的範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相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電、氣焊切割作業,要開具動火證,設專人看管,並配備滅火器材;電(氣)焊、割作業點應遠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可燃材料。焊割點周圍及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現場監護。在危險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乙炔瓶、氧氣瓶和火工品儲存和使用的安全要求。
(十五)倉庫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使用大量易燃易爆氣體或者可燃液體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在安全適宜的地方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設置明顯的標誌和禁止明火的標誌,並指定專人保管。
第三條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照公司相關質量信譽評價和六位壹體檢查進行考核。
第四條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至項目保修期結束。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施工單位:施工單位:
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xx月日期:xx月日期
消防安全合作協議示範文本(4個通用條款)第四條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酒店繁榮發展,生意興隆,達到雙贏的目的,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時間:按年計算,並可靈活延長。
二、簽約地點:
三、承包形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四。承包規模:壹樓二樓。
動詞 (verb的縮寫)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免費提供職工住房、停車場、營業用房及生產生活所需的電器設備。
(2)負責運營期內的生活及商業用水、用電費用。
(3)負責乙方經營前的壹切債權債務。
(4)負責年度消防檢查和行政事務。
(5)負責乙方的正常運營..
(6)提供產權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復印件。
(7)提供所有操作期間的餐具、設備和器具清單。
(8)提供乙方經營期間的授權委托書。
(9)對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負責。
(10)負責營業場所的治安和停車秩序及安全。
(11)每天收稅()並提供發票()。
2.乙方的責任
(1)負責運營期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完好和維護。
(2)獨立負責餐廳管理、人員配備、采購、點餐、營業額。
(3)按時繳納稅金、工商費用。
(4)為餐廳經營者提供工作餐。
(5)根據市場情況,自主調整用工量、工時和經營模式。]
(6)保證食品安全,持證上崗。
(7)遵紀守法,和諧經營。
(8)全職員工()
(9)負責餐廳員工的工資。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未盡事宜,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