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心理學家勞倫斯·科爾伯格被問及男孩和年輕人面臨道德困境時的思維過程。相反,哲學家在歷史上傾向於忽視作為概念、行動和心理的經驗研究和理論研究的結果。當柏拉圖和郭問什麽可以刺激人們做出道德行為時,他問的是道德心理學的問題。自20世紀後期以來,許多從事道德心理學工作的哲學家認真對待心理學和神經科學中的研究成果,壹些從事這壹領域工作的心理學家在工作後考慮了撒謊的哲學假設,即萊斯特的道德心理學模型。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心理學家j .萊斯特明確提出了道德心理學的四過程模型。其基礎是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由他所代表的明尼蘇達大學的相關學者進行的大量研究。它反映了當代道德心理學研究領域的巨大進步。萊斯特的道德心理模型與他對個體道德及其來源的看法密切相關。在他看來,個人道德是壹種特殊的個人社會價值觀,它關系到協調社會中個人之間的合作活動和解決個人之間的各種利益沖突,而這種協調和解決的主要目的是增進人類福利。
特性
萊斯特指出,個人道德根植於社會環境。因為社會生活是人類生活的壹個特征,人們在互動中需要協調與合作,需要盡力避免矛盾和沖突。在這方面,道德發揮著類似於禮儀、習俗和法律的制約和調節作用。同時,個體道德也根植於自身的發展。因為親社會行為、群體心理學、人格發展和人類學的研究表明,道德發展的萌芽可以在個體發展的早期階段找到,個體有重視建立良好人際關系的傾向,個體普遍有做道德正直的人的願望。
然而,另壹方面,心理學中對個體道德現象的研究主要從認知方面進行研究,精神分析學家有意從情感方面進行調查,而社會學習者側重於行為習得。這無疑忽視了個體道德既源於個體又源於社會,屬於壹種個體社會價值的特點。事實上,萊斯特認為沒有完全排除情緒影響的認知,也不可能有不受任何認知影響的情緒,也不會有完全不受認知和情緒影響的行為。這是個體道德現象的明顯特征。
基於此,萊斯特認為,個體道德的心理現象應該從以下幾個問題來探討:個體的道德行動是如何產生的?即個體在面對特定情境時形成道德行動時會經歷哪些心理過程?萊斯特的答案是,從邏輯上講,它至少必須經歷四個基本的心理過程,也就是說,它遵循他的道德心理學四過程模型。萊斯特討論了他的模型和相關研究的四個過程如下:
流程壹,說明情況。面對特定的情況,個人必須首先盡力理解它,向自己解釋目前正在發生的事情,然後估計自己可能會采取什麽行動,以及對自己和他人產生什麽影響和後果。
需要指出的是,在解釋社會情境時,個體也會產生強烈的情緒喚起,即人們在了解情境的同時可能對事件或人物產生積極或消極的感受。這並不意味著情緒可以獨立於認知,而是表明隨著最初的認知,沖動的情緒會突然產生。這種情緒的喚起往往獨立於個體的主觀意願,而且它會使個體突出或抹殺情境的某些意義,因此它在動機的形成中起著壹定的作用,這已成為研究者關註的熱點問題。與過程1相關的心理學研究及其成果主要包括:關於旁觀者對突發事件反應的研究,該研究表明許多個體即使在解釋相對簡單的情況時也會有困難;關於幫助他人的研究表明,是否理解和如何理解情境中的相關線索與是否實施幫助他人或是否有意識地持續幫助他人密切相關。上述兩項研究表明,壹些個體在解釋社會情境時面臨的困難不應被低估,不應將不當的解釋誤認為是個體的心理防禦機制。個體理解和解釋情境的道德意義是壹個復雜的心理過程。今天,社會認知研究指出它包含線索提取、信息整合、做出假設、推理等,它們都與個體認知能力的發展有關。
道德敏感性的研究也與過程壹有關。這項研究發現,個人對他人需求和興趣的敏感度差異很大。例如,壹些個體會將他人的每壹個舉動、活動和表達都視為充滿道德意義,而另壹些人直到目睹了鮮血才會意識到自己面臨道德問題。個人的道德敏感性通常隨著年齡和經驗而發展。目前,該領域有兩位活躍的研究人員。他們是m .柏柏爾和j .沃爾克,兩人都是萊斯特的研究生。Babe的研究是在明尼蘇達大學醫學院進行的。沃爾克的研究改變了以往工作的方法,主要使用心理咨詢情境作為刺激材料並制作視頻。他們都致力於開發該領域的測量和評分系統。
過程二,做出判斷。個體在說明情況的基礎上,從各種可能的行動中決定哪壹個是道德正確的,這也是做出道德判斷的過程。以皮亞傑和科爾伯格為代表的道德認知發展科學家在這壹領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並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他們將道德問題的情境直接呈現給個體,要求個體做出選擇判斷並陳述理由,從而了解其道德推理的基礎和道德思維的框架。由此,他們發現了個體道德判斷的圖式和發展階段,而正義(意義)概念是圖式和發展階段的核心問題,它有助於個體對社會情境做出道德上正確的判斷。
萊斯特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的“DIT”也與這壹“過程2”有關。測試仍然以科爾伯格揭示的道德發展階段為基礎,以兩難道德情境為材料。然而,這種測試簡單、易學、易用,使其在20世紀80年代初得到廣泛應用。“確定性問題測驗”或“DIT”是理解個體道德判斷的方法和技術的突破。過程三,道德選擇。在道德判斷的基礎上,個人對他認為道德上正確的行動所賦予的道德價值超過了其他概念的價值,這樣他就可以做出選擇,將其知識和判斷付諸行動。這是壹個涉及道德行動的決策過程,它取決於個人的道德價值觀在其價值體系中處於相對優越的地位。
萊斯特認為,這個過程是判斷與行動、認知與行為之間的必要環節。基於道德判斷的道德價值往往不是個體的唯壹價值,非道德價值往往具有誘惑性,這使得個體無法遵循道德判斷做出相應的道德選擇。例如,在達蒙的研究中,首先要求受試者在給做過手工的孩子分發壹定數量的糖果時說出他們認為的公平分配計劃,然後他們才真正被允許執行該計劃。因此,相當多的受試者偏離了最初的計劃,為自己留下了更多的副本。這表明受試者的原始認知已經妥協於另壹個更重要的動機。是什麽促使個體將道德價值置於其他價值之上,又是什麽能使個體從理解道德判斷過渡到做出道德行為選擇?萊斯特指出,這種道德選擇的過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足夠的研究,但仍然可以從現有的心理學理論中找到答案。對此,萊斯特列舉了八種理論觀點及其代表人物,分別是:1。個人行為可以是道德的,因為進化使利他主義成為人類的遺傳基因。比如威爾遜。2.良心使所有人遵守規則,而羞怯、內疚和恐懼使個人變得有道德。比如艾倫·弗裏德、艾森克等。3、個體的道德,只是因為其反應得到了強化和模仿的機會,這也可以說個體是“習得”了社會行為。如班圖拉和戈爾鉆石。4.建立理想的社會是必要的,理想的社會離不開社會合作,而個人本身就是社會合作的壹員。這種認識是個體道德的驅動力。比如杜威和皮亞傑。5.道德動機來自對國家、上帝、上帝和宗教等超越自我的事物的敬畏感或自我服從感。比如德克海姆和埃裏克森。6.同理心是利他主義和個體道德行為的基礎。比如霍夫曼。7.生活在壹個已經建立了公正和關愛關系的環境中,其結果將使個人承擔道德義務。比如羅爾斯和科爾伯格。8.關心自我完善和自我認同是促進道德行為的動機。比如布萊西和達蒙。萊斯特建議,對道德選擇過程的研究不妨從這壹點入手:上述哪壹種或多種觀點在特定情況下發揮了作用,以及作用到什麽程度。過程四,實施行為。在道德選擇的基礎上,個人必須進壹步將道德意圖轉化為道德行動。這種將意圖外化或具體化為行動的過程不僅要求個人具有相應的身體素質和技能,而且要求個人能夠清楚地定義行動的具體步驟,克服可能的障礙,克服疲勞和挫折,並排除幹擾和幹擾。萊斯特引用壹些現有的心理學研究指出了影響這壹過程的重要因素。例如,克雷布斯在研究作弊時,不僅根據道德認知水平對受試者進行了分類,還根據“自我力量”和“自我管理”對受試者進行了分類,並發現後者也是作弊的重要因素。再比如,米切爾在研究了認知轉換技術對行為的影響後指出,掌握和應用這類技術將使個體在追求自身目標的過程中提高自我控制能力,抵禦可能面臨的巨大情境壓力。再如,馬斯特斯和桑德羅克的研究認為,某種認知引起的積極情緒狀態與有效工作的持久性密切相關,個體對行為性質和有效性的預期將決定他是否會從事某種活動,他願意為克服困難和克服負面經歷付出多大努力並堅持下去。再比如,倫敦的訪談調查顯示,“社會肯定”也是影響行為的壹個因素。萊斯特的模型由上述四個過程組成,從而描繪了個體從面對道德情境到形成道德行為的心理過程。這四個過程既不是指個人的基本特征,也不是指壹個理想的道德人應該具備的四種美德。Reiss礦物模型中的每個過程都有自己的功能。壹個人有能力處理壹個過程,但他可能無法勝任處理另壹個過程。那些能夠做出復雜判斷和推理的人可能不會執行行動的過程,而那些采取行動並堅持不懈的人可能是基於相當簡單的判斷和推理。萊斯特的模型指出了道德行為的邏輯發展過程,但這並不意味著構成該模型的四個過程在時間上必然是壹個線性過程。例如,當壹個人確定什麽在道德上是正確的,即做出道德判斷時(過程2),它可能反過來影響這個人對情況的新的或進壹步的理解和解釋(過程1)。萊斯特模型的四個過程之間也存在相互作用和影響。這壹領域已有實證研究,特別是達利和巴特森的研究以及施瓦茨的兩項研究。前者發現當前情境的行為(過程4)會影響情境中新因素的敏感性和認知加工(過程1),壹個人對某個過程的專註會使他對其他刺激或過程的反應變得遲鈍。後者發現個體會做出防禦性評價來否定或降低自己的道德責任感。例如,在過程2和過程3之後,外表的道德意義和個人道德行動的成本變得清晰,個人會防禦性地註釋這種情況,或者對受害者的大辯論(屬於過程1)做出較低的評價,以便付出較小的代價而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雖然萊斯特模型的四個過程與道德認知、情感、意誌和行為有關,但它們不是單壹的道德和心理成分。例如,當流程壹解釋情況時,總會有相應的情緒喚起。當過程二做出判斷時,也會受到過程壹形成的情緒狀態和情緒體驗的影響。實施行為的過程四與認知、情感和意誌活動密不可分。總之,萊斯特的道德心理模型否認各種道德發展理論是由單壹變量或心理成分表達的,而是可以綜合考慮知識、情感、意誌和行動的各種心理活動。該模型經驗性地指出了個體從面對情境到產生行動的邏輯心理過程,並縱向分析了這些過程中的心理活動和相互作用。這種動態的、更密切的研究為理解個體為什麽具有“美德”提供了壹個分析框架,可以更真實地反映個體道德品質形成的全貌。該模式對道德教育也有啟示。雖然道德教育可以關註道德品質的心理成分,但它也可以從對環境的感知到實踐這樣壹個縱向的全過程開始。從該模型的研究趨勢來看,構成該模型的四個過程的研究深度依次為第二個過程,即道德判斷最廣泛和深入,第二個過程,即解釋情境,第三個過程。從該模型的研究趨勢來看,構成該模型的四個過程的研究深度依次為:第二個過程是最廣泛和深入的道德判斷;第二個過程是對情境的解釋;第三個過程是行為的實施;最後壹個過程是道德選擇。因此,要完善和豐富這壹模式還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