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不難看出這個問題。這個人之所以這麽說,主要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找壹些不必要的借口。而他的借口更是可笑且站不住腳。正是從這壹角度出發,法官否定了該男子依據法律為自己正名而提出的荒謬借口。
據了解,這名男子之所以偷寺廟裏的香火錢,主要是因為當時太餓了。本來,他只是想找點吃的,但當他來到寺廟時,他發現了寺廟裏的貢品,然後把它們都裝進了口袋。之後,那人又來到功德箱前,然後跪下開始用佛牌投擲。做了幾次後,這個人實際上拿走了功德箱裏的大部分錢。
當這個人被抓住時,他聲稱他的行為得到了菩薩的批準。而他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畢竟信佛的人都知道佛教中不允許偷盜,所以他的說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從法律角度來看,該男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從佛教的角度來看,該男子的行為和說法也已經違反了佛教,因此他的說法似乎是荒謬和荒謬的。
從法官的角度來說,是依據法律來判斷這件事的。在法律的範圍內,根本沒有情感,自然也就沒有神聖的意誌。法官相信法律,就像佛教徒對佛教的態度壹樣。因此,在法律的框架下,法官不難認為釋迦牟尼不同意該男子的行為。
這名男子被捕後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是通過褻瀆神明來為自己開脫,這顯然是非常天真的。作為壹個成年男子,他連自己的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他可以通過偷竊來滿足自己,把上帝的頭銜當作壹只眼睛,這難免讓人覺得他很無知。
判案時,法官以事實為依據,而不是神靈的指引,所以他不相信小偷說的話,甚至很多人認為他的所有行為都是荒謬的,這並不奇怪。
在此小編奉勸各位,作為壹個男人,只要稍微努力壹下,就不會落到餓肚子的地步。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他吃不下的問題。他可以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做任何事情。壹旦他觸犯法律,沒人能幫他。就算是菩薩也肯定不會允許這樣的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這麽認為呢?